关于征集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备选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科学技术部文号:国科计函[2011]15号
颁布日期:2011-06-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征集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备选项目的通知

国科计函[2011]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部署和要求,落实《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经研究,现公开征集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领域备选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备选项目征集主要围绕技术标准、认证认可领域的共性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和集成应用示范。

二、备选项目推荐单位及要求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为备选项目推荐单位。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项;

2、国务院其他各有关部门、各地方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具体要求详见项目征集指南(附件一)。

3、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依托其所在法人单位申报,原则上不超过1项。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方审核推荐,不受推荐限额限制。请在推荐函中注明。

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推荐书的质量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等负责。

三、备选项目申报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各备选项目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一次。每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备选项目。

四、具体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备案后登陆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和申报内容,按格式填写推荐书。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推荐书(电子版)打印3份(用A4纸,均为正本),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涉密项目不得上网申报,须根据项目推荐书格式离线填写,打印装订3份。项目推荐书格式见附件二。

项目推荐书由推荐单位正式来函统一报送,不受理各申报单位的直接报送。项目推荐书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材料到达时间):2011年7月25日下午16:00时。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邮箱:[email protected]

项目推荐书纸质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邮政编码:100862)

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

联系人:万廷彬赵静

电话:010-58881668

附件:

1、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备选项目征集指南

http://www.most.gov.cn/tztg/201106/W020110621339770154870.pdf

2、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书

http://www.most.gov.cn/tztg/201106/W020110621339770784640.doc

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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