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外贸发展分析会”的通知—-“一带一路”新商机

颁布单位:商务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5-05-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举办“第七届外贸发展分析会”的通知—-“一带一路”新商机

各有关单位:

“一带一路”大幕渐开,多方瞩目、备受期待。为帮助企业把握“一带一路”建设的机遇,我局将在京举办“第七届外贸发展分析会”。具体安排如下: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一带一路”政策与措施

一、金融:丝路基金的投资方式及运作模式,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二、海关:“三互”通关合作、跨境监管程序协调、贸易安全与便利

三、国税:十大举措服务“一带一路”

第二部分:双边、多边区域合作机遇

一、中巴经济走廊:中国和巴基斯坦签51项合作协议和备忘录,超30项涉及中巴经济走廊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

三、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70多个在建合作区

四、其他自贸区机遇:

1、中韩自贸协定:中韩两国逾90%的产品将实现零关税

2、中澳自贸协定:澳大利亚奶制品、园艺品、酒类、海产、煤炭等将免税

第三部分:“行业”机遇

一、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消费品、工业品、文化、环保等行业发展机遇

二、“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的发展规划与中国企业的贸易机会

三、“一带一路”带动哪些产业投资热潮?

第四部分: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的途径和策略

一、贸易升级与价值链提升

二、以工程带动贸易

三、投资与并购策略

四、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的目标定位、发展布局

第五部分:风险

一、政治风险:“一带一路”部分国家经济社会稳定性分析

二、社会风险:文化、宗教、种族等因素分析

三、经营风险:中资企业海外经营风险案例分析

第六部分:如何抓住国内省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所带来的商机

第七部分:互动访谈、多角度辨析

一、沿线各国与我国对“一带一路”认识的偏差

二、经济学家、企业精英怎么看“一带一路”

【邀请专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企业家、研究机构、学者

【参会须知】

培训具体事项交由北京国培商务研究所负责。详情请查阅商务部外贸发展局网站:http://tdb.mofcom.gov.cn

时间:2015年6月27-28日(26日报到)

地点:北京

参会费用:3200元/人(含专家、场地、资料等费;协助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收款单位:北京国培商务研究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香河园支行

账号:0200019109000017958

会务组联系人:刘继东电话:010-51661169

传真:010-6444624164446240邮箱:[email protected]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联系人:李卫军电话:010-64404614

传真:010-64515233邮箱:[email protected]

参会注册表.doc

http://images.mofcom.gov.cn/tdb/201505/20150512143851517.doc

2015年5月5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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