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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新加坡歌手林俊杰、美籍歌手王力宏等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0〕118号 |
|---|---|
| 颁布日期:2010-0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新加坡歌手林俊杰、美籍歌手王力宏等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18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歌嘹亮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梁静茹、黄品冠、方炯镔;新加坡歌手白纬芬、白纬玲、林俊杰;美籍歌手王力宏、李玟、方大同,于2010年2月5日到北京演出。如举办全国性文艺评奖,请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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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