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关于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3-26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蚌政秘〔2015〕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
关于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蚌政秘〔2015〕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4年,各级各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突出责任落实,强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控制指标落实情况良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市政府安委会根据《2014年度蚌埠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对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蚌山区、禹会区、怀远县、高新区、固镇县、淮上区、五河县、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经信委、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人防办、市人社局为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希望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蚌埠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3月26日
延伸阅读
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农村改水项目还贷工作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