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第六轮流程再造活动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第六轮流程再造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滁政办秘〔2013〕69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第六轮流程再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的意见》(厅〔201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开展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第六轮流程再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轮流程再造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本轮流程再造的范围主要包括下列项目:市直部门办理的市本级审批项目;省委托、下放的审批项目;省直部门、中央部委办理的由市直单位初审或转报的审批项目;其他公共服务项目。
本轮流程再造的主要内容是落实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一三五”办理制度。即对上述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一般事项办理实行一审一核,提高当场即办率;复杂事项不超过承办、审核、决定三级审批;全部审批流程需在5日内办结。对于专家评审、现场勘察、公示、听证、会议研究等特别环节,要清理登记,明确时限,特别环节办理时限纳入项目总承诺时限;特别环节涉及收费的应当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对于依据不足、或无实际意义的特别环节,予以取消。现场勘察应明确勘察内容、标准,对外公开,规范操作。
法律法规规章对特别环节办理时限另有规定或确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上述要求的,相关单位需作出书面说明,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核。
二、时间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20日前,部门梳理、整改、申报阶段。各部门对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轮流程再造活动方案,对本部门办理的审批服务项目逐项进行清理,填写相关表格,进行书面总结,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
第二阶段:8月21日至9月10日,审核确认阶段。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各部门清理和改革方案。
第三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公布实施阶段。活动方案通过审核的部门,利用网络、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智能化审批系统相应内容进行补充和调整,督促规范办理。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第六轮流程再造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务必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本轮流程再造活动由市效能办统一领导。活动牵涉面广、影响深、难度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三)严明工作纪律。本轮流程再造活动成效将作为机关年度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部门务必认真对待,按时间节点推进。市效能办将适时组织督查并通报进展情况。
各县(市、区)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落实审批服务“一三五”办理制度情况汇总表
2.落实审批服务“一三五”办理制度情况登记表
3.含现场勘察环节的项目登记表
2013年7月18日
附件1
落实审批服务“一三五”办理制度情况汇总表
填报部门(公章):
填报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一般环节数
特别环节
总承诺时限
备注
再造前
再造后
再造前
环节数
再造后
环节数
再造前时限
再造后
时限
再造前
再造后
合计
填表人:联系电话:手机:
注:时限为工作日。
附件2
落实审批服务“一三五”办理制度情况登记表
填报部门(公章):
填报时间:
项目序号、名称
再造前总承诺时限
再造后总承诺时限
一般环节
再造前情况
再造后情况
备注
有/无
责任人
有/无
责任人
1
受理
2
初审
3
审核
4
复审
5
决定
6
文书制作
7
盖章
8
收费
9
送达
10
其它
特别环节
再造前情况
再造后情况
备注
有/无
责任人
时限
有/无
责任人
时限
1
听证
2
招标
3
拍卖
4
检验
5
检测
6
检疫
7
鉴定
8
现场勘察
9
专家评审
10
会议研究
11
其它
特别环节设置依据
说明:1、承诺时限为工作日;
2、某环节没有责任人的,留空;
3、“其它”环节需在“有/无”栏内标明具体内容;
4、特别环节设置依据,应列明依据文件名称、文号、条款号,不填写具体内容。
5、责任人较多的,可填写1人姓名及人数,如“张三等4人”
附件3
含现场勘察环节的项目登记表
填报部门(公章):填报时间:
项目名称
现场勘察
责任人
现场勘察
是否进窗口
现场勘察
办理时限
现场勘察
设定依据
现场勘察内容及现场勘察合格标准
注:办理时限为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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