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任务考评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任务考评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13〕2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任务考评方案》己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3日

漳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任务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全面提升城乡森林建设和绿化水平,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评内容以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漳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漳委〔2012〕32号)、漳州市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漳政综〔2013〕46号)为依据,总分为100分。具体考评细则详见附件1、2。

三、考评方法

采取查阅材料、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形式,根据每项指标明确的标准分,采取只扣分不加分的办法进行考评。

四、奖励措施

1.按考评结果,在全市评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先进单位15个、先进个人50名。

2.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统一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创森工作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2.各单位在2014年7月底前上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结和自评材料。

3.考评工作由市创森办于2014年8月组织开展,考评结果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4.2014年9月至12月底前,各单位根据考评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做好相关补缺补漏工作,迎接2015年国家检查验收。

附件:1.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考评表(1、2)

2.市直单位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考评表(1、2)

附件1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考评表(1)

考评项目主要内容评分

标准考评

得分

城市森林管理

(15分)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并列入年度考评内容。2

实施方案制定创森工作实施方案、有年度计划。2

保障制度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建设配套高效。1

科学规划按照《漳州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按期完成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评制度。2

投入机制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的投入机制。创建以来,城市森林建设资金逐年增加。2

科技支撑城市森林建设有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措施,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实施,制订符合地方实际的城市森林营造、管护和更新等技术规范和手册,并有一定的专业科技人才保障。1

生态服务财政投资建设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各类城市公园、绿地原则上都应免费向公众开发,最大限度地让公众享受森林城市建设成果。2

档案管理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1

各项创森工作档案管理完整,相关图表、音像、文字等资料收集齐全。2

城市森林网络

(30分)森林覆盖率森林覆盖率应达到53%以上。(其中芗城区达到38.9%、龙文区达到21.1%、东山县达到26.8%)1

新造林面积创建以来,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县域面积的0.5%以上。1

城区绿化

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细化指标详见表2)2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细化指标详见表2)2

重点森林

景观工程完成中心城区重点森林景观工程建设。3

森林公园建设300亩森林公园1个。2

城市片林建设100亩以上的片林(芗城、龙文区及台商投资区建设50亩以上)。2

城区乔木

种植比例城区绿地建设应该注重提高乔木种植比例,其栽植面积应占到绿地面积的60%以上。1

城区街道绿化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1

城区地面

停车场绿化创建以来,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1

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1

休闲游憩绿地建设城区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分布均匀,使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游憩需求;郊区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它面积20公顷以上的郊野公园等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5处以上。(细化指标详见表2)2

城市森林网络

(30分)村屯绿化完成绿色村庄建设任务(细化指标详见表2),积极申报“森林景观单位”,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每村新建1片景观林(或乡村公园),每乡(镇)新种20亩片林;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15%以上。3

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主要森林、湿地等生态区域之间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宽度能够满足本地区关键物种迁徙需要。1

水岸绿化完成中心城市、县城周边、九龙江流域等重点区位可视一重山和主要名胜风景区的林分补植及森林景观修复工程(细化指标详见表2);江、河、湖、海、库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水源保护林和风景带。2

道路绿化完成绿色通道建设任务(细化指标详见表2),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景观通道。3

农田林网

建设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要求达标。1

防护隔离

林带建设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生态防护隔离带,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生态功效显著。1

城市森林健康

(10分)乡土树种使用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1

树种丰富度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1

郊区森林

自然度郊区森林质量不断提高,森林植物群落演替自然,其自然度应不低于0.5。1

城市森林健康

(10分)造林苗木使用城市森林营造应以苗圃培育的苗木为主,因地制宜地使用大、中、小苗和优质苗木。禁止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大树进城。1

森林保护创建以来,没有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破坏森林资源,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2

生物多样性保护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他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保护各种野生动植物,构建生态廊道,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生境。1

林地土壤保育积极改善与保护城市森林土壤和湿地环境,尽量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1

森林抚育

林木管理采取近自然的抚育管理方式,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和对植物进行过度修剪。2

城市林业经济

(5分)生态旅游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郊区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与健身、休闲、采摘、观光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相结合,积极发展森林人家,建立特色乡村生态休闲村镇。2

林产基地建设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用材林等林业产业基地,农民涉林收入逐年增加。2

林木苗圃绿化苗木生产基本满足本地区绿化需要,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并建有优良乡土绿化树种培育基地。1

城市生态文化

(10分)科普场所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区等公众游憩地,设有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生态文化场所建详见表2)。2

义务植树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义务植树宣传月活动,建设义务植树基地(细化指标详见表2),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2

城市生态文化

(10分)科普活动每年举办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2

古树名木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1

公众态度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3

城市森林精品

(10分)示范带动确定一批精品示范点(包括山上造林科学经营、城市片林、森林公园、绿色乡镇、绿色村庄、绿色单位、绿色开发区、绿色军营、森林通道等),并制作创森精品路线图。10

城市森林宣传(20分)户外宣传设立1个以上户外大型创森公益广告牌及长期LED等宣传标语。10

平面宣传有印制展示创森成效的宣传图册。6

创森信息有上报创森信息15篇以上。4

总分100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考评表(2)

城区绿化覆盖

(2分)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

(2分)郊野公园(生态公园)

(2分)村庄

绿化

(3分)绿色

通道

(公顷)

(3分)重点区位景观修复工

(2分)生态文化场所建设

(2分)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2分)

面积

(公顷)

芗城区41.612石亭公园、天宝十里蕉林、厦漳同城大道201313天宝山森林公园金峰工业园义务植树示范基地

龙文区龙文塔植物园、北湿地公园1077漳州植物园漳州市植物园、碧湖生态园

龙海市41.0114.42沙洲风景区、白云岩风景区、梧浦村沿线周边环境景观整治、紫泥红树林湿地保护区30046784漳州市青少年森林碳汇教育基地紫云公园义务植树示范基地

漳浦县41.4811.47江滨生态公园、棕口溪生态公园670600136天福茶博物院珍贵树种种植示范片(台湾农民创业园)、绥安镇九曲山义务植树基地

云霄县40.9511.19云霄县将军山森林公园4501067124云霄漳江口红树林湿地生态公园将军山义务植树示范基地、节能光电工业区

东山县44.0611.23虎山森林公园、庙山民俗文化公园、金銮湾矿泉湖湿地公园、大产南北港湿地公园60066.6722庙山民俗文化公园生态绿化义务植树基地(公婆山、白石山、尖山岭)

诏安县41.2211.23斗山郊野公园、凤山郊野公园21073346凤山生态公园乌山森林公园

平和县42.1011.89滨水公园、小西天公园620467156林语堂文化博览园洪濑口义务植树基地

南靖县40.5811.39紫荆山郊野公园430333287漳州珍稀树种保育园麒麟山森林公园

华安县40.7911.79真武山郊野公园480333225竹类植物园科普教育基地华安竹类植物园基地

长泰县42.6011.82文昌公园440400217天柱山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马洋溪生态旅游区、文昌森林公园

漳州开发区南太武山地生态森林公园、双鱼岛生态旅游区

附件2

市直单位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考评表(1)

考评项目主要内容评分

标准考评

得分

一、基本要求

(45分)落实责任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创森工作,并将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人。5

制定措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创森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的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本部门的主要工作和任务。10

精品示范建成创森示范点,典型示范,推广经验。10

加强配合同其它部门相互配合,整合项目、资源和资金,合力推进创森建设。5

信息报送及时提供工作进展情况,按时完成市创森办交办的文字材料。5

及时总结2014年7月底前向市创森办上报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10

二、加强宣传

(15分)积极参与全市创森宣传活动,本部门LED宣传显示屏、宣传栏长期有创森宣传标语。15

三、完成任务

(40分)按照工作目标与责任分工要求完成创森工作任务(具体任务指标详见表2)40

合计100

市直单位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考评表(2)

单位考评内容评分标准考评得分

市委宣传部牵头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创森”活动的宣传报道,增强干部群众的“创森”意识,推动“创森”工作广泛开展。40

市委农办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绿色村庄、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2013年完成108个绿色村庄创建,114个市、县两级富美乡村建设。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15%以上。25

2013年度村容整洁示范重点村每村新建1个农民公园,有条件新建1片景观林。15

市财政局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的投入机制。创建以来,城市森林建设资金逐年增加。40

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全市开展造林绿化、重点区位可视一重山和主要名胜风景区的林分补植及森林景观修复工程,负责全市国有林场造林工作。创建以来,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5%以上。3

组织开展“森林景观村落”等森林景观单位创建活动。3

牵头做好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工作。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

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且分布均匀,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区、县森林覆盖率应达到53%以上。3

市林业局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要求达标。1

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1

郊区森林质量不断提高,森林植物群落演替自然,其自然度应不低于0.5。1

城市森林营造应以苗圃培育的苗木为主,因地制宜地使用大、中、小苗和优质苗木。禁止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大树进城。1

自创建以来,没有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破坏森林资源,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1

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他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保护各种野生动植物,构建生态廊道,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生境。1

建设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用材林等林业产业基地,农民涉林收入逐年增加。1

全市绿化苗木生产基本满足本市绿化需要,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并建有优良乡土绿化树种培育基地。1

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2

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2

编辑出版森林文化丛书7本以上。2

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建设配套高效。1

市林业局牵头编制《漳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政府审议、颁布实施2年以上,能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评制度。3

全市森林建设有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措施,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实施,制订符合地方实际的城市森林营造、管护和更新等技术规范和手册,并有一定的专业科技人才保障。1

开展全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动态,核算城市森林的生态功能效益,为建设和发展城市森林提供科学依据。1

全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2

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创森宣传工作。1

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城市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主要森林、湿地等生态区域之间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宽度能够满足本地区关键物种迁徙需要。1

配合市住建局开展防护隔离林带建设: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生态防护隔离带,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生态功效显著。1

配合市住建局开展林地土壤保育工作:积极改善与保护城市森林土壤和湿地环境,尽量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1

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森林人家。1

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区等公众游憩地,设有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1

配合市科协开展市级生态科普活动。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城市片林、城市公园、城市道路绿化等城市森林工程建设,重点完成市区“三路、四园、五片”森林景观工程建设(即:西环路、漳华路、迎宾路城市道路绿化工程;碧湖生态园、芝山公园、漳州森林公园、九湖公园;环城北路、高校园区、浦头港、香谢花都西北角、聚善堂东侧五大城市片林工程。6

确定市树、市花,并在城乡绿化中广泛应用。4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6%以上。3

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3

城市建成区绿地建设应该注重提高乔木种植比例,其栽植面积应占到绿地面积的60%以上。2

城市建成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2

创建以来,按照规划要求,在城市建成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要达30%以上。2

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城市建成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1

牵头组织全市郊野公园建设,城市建成区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分布均匀,使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游憩需求;郊区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它面积20公顷以上的郊野公园等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5处以上。3

牵头开展防护隔离林带建设: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生态防护隔离带,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生态功效显著。2

积极改善与保护城市森林土壤和湿地环境,尽量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近自然的抚育管理方式,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和对植物进行过度修剪。1

积极改善与保护城市森林土壤和湿地环境,尽量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1

加强市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抓好特色生态休闲乡镇建设工作。1

在市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区等公众游憩地,设有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2

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建设配套高效。1

市区绿化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1

财政投资建设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各类城市公园、绿地原则上都应免费向公众开发,最大限度地让公众享受森林城市建设成果。1

城市森林建设有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措施,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实施,制订符合地方实际的城市森林营造、管护和更新等技术规范和手册,并有一定的专业科技人才保障。1

开展城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动态,核算城市森林的生态功能效益,为建设和发展城市森林提供科学依据。1

牵头组织城市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主要森林、湿地等生态区域之间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宽度能够满足本地区关键物种迁徙需要。1

市城乡规划局牵头组织全市郊野公园规划。20

配合市住建局开展城市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主要城市森林、湿地等生态区域之间规划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宽度能够满足本地区关键物种迁徙需要。5

创建以来,新规划的城市建成区地面停车场,要求乔木树冠覆盖率要达30%以上。5

配合市林业局做好《漳州市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10

市水利局牵头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控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配合做好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工作。30

在水利职能范围内,配合做好水岸绿化和城市重要水源绿化工作,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努力提高水岸林绿化率,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形成城市特有的水源保护林和风景带。10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路局牵头开展森林通道建设:持续绿化2条国道,全面推进市区通往县(市、区)及风景区森林通道建设。20

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景观通道。10

配合市规划局做好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主要森林、湿地等生态区域之间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宽度能够满足本地区关键物种迁徙需要。10

市铁路办持续绿化2条高铁,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景观通道。40

省高速公路公司漳州管理分公司持续绿化2条高速公路,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景观通道。40

市教育局牵头开展绿色校园建设,有绿色校园精品点。30

配合市科协开展市级生态科普活动10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通过在漳州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要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制作、播放创森公益广告,扩大宣传范围。40

市外经贸局牵头组织开展绿色开发区建设,有绿色开发区精品示范点。40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开展青山挂白治理,有青山挂白治理精品示范点。40

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10

配合市林业局做好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工作,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10

配合市住建局开展防护隔离林带建设: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生态防护隔离带,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生态功效显著。10

配合市林业局、住建局做好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工作:开展城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动态,核算城市森林的生态功能效益,为建设和发展城市森林提供科学依据。10

市旅游局积极开发以郊区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与健身、休闲、采摘、观光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生态旅游线路。40

市科协每年举办市级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30

配合市住建局、林业局做好科普场所建设: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区等公众游憩地,设有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10

市科技局配合市林业局、住建局落实科技支撑措施,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实施,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城市森林营造、管护和更新等技术规范和手册,培养专业科技人才。40

团市委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积极参与绿色校园建设、义务植树、名贵树认植认养、生态科普教育、创森宣传等活动。30

配合市科协开展市级生态科普活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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