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2〕5号),健全完善财政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实现《金昌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市委发〔2011〕16号)(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意义

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加大教育投入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财政教育投入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01—2010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从7480万元增加到35843万元,年均增长19.02%,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年均增幅。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增长,2010年达到14.62%,成为我市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教育投入的增加,推动了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和教育普及水平提升,促进了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发展,为保障各级各类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市战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攻坚阶段。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对于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强化措施,切实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

(一)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的要求。“三个增长”是教育投入的法定要求,也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年初安排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时,积极采取措施,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增加教育经费预算,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也要按照上述原则优先安排教育拨款,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结果达到法定增长的要求。

(二)切实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县(区)政府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新增财力要着力向教育倾斜,优先保障教育支出。2012年,县(区)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10年水平,并逐年提高。

(三)不断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要把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公共投资的重点,在编制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和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时要向教育倾斜,确保用于教育的预算内基建投资明显增加,不断健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

三、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多渠道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

(一)严格执行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二)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甘肃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07号)要求,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甘肃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严格执行《甘肃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教育资金的计提使用管理办法》,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按照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四)从县(区)政府留成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按10%比例计提教育专项资金。

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收入征管,依法足额征收,不得随意减免。落实上述政策增加的收入,要按规定全部用于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不得因此而减少其他应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

四、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着力优化教育支出结构

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财政教育经费的支出范围和重点,着力支持我市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项目,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一要积极支持实施重大项目。要坚持统筹规划、政策先行、机制创新的基本原则,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实施好一批教育项目。新增教育经费要优先保障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项目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图书购置及食堂建设,着力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二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经费安排要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教育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教育负担,使人民群众能够共享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教育公平。三要统筹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协调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调整优化各教育阶段的经费投入结构,合理安排日常运转经费与专项经费。

五、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逐步建立公平、科学、合理的财政教育经费分配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一要坚持依法理财和科学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二要强化预算管理。积极推进预算公开,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要明确管理责任。县(区)政府要按照教育事权划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作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经费管理水平。四要加强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特别是要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经费安排相结合,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五要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教育基础数据的收集、分析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学校经济行为,不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学校财务风险。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应承担的投入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财政教育投入法定增长要求落实到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完善教育投入督查通报和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政府投入增长监测、评估、公告和通报制度,加强对财政教育投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将教育投入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和安排教育经费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县(区)政府要加强对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重、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各项政策的统计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中的相关问题。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煤电化冶材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军民结合化工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居住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7年贵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