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酒政办发〔2011〕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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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酒政办发〔201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酒泉市“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讨论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酒泉市“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
为巩固“两基”成果,提高全市义务教育水平,确保我市“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强化措施,巩固提高”的原则,努力促进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全面提高我市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
二、工作重点
(一)普及程度。小学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净入学率达到98%以上;城市流动人口子女都能按时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6%以上。小学在校生无辍学;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15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以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6%以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有关资料、档案齐全,数据清楚,真实准确,各种表、簿、册完善。
(二)教师队伍。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确保教师数量、结构达到配备标准,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实施教师资格准入、教师聘任和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小学、初中专任教师任职资格合格率达到100%。全面落实校长公选制度,小学、初中校长均经过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和96%,2001年以来新补充的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100%。按照“有情辞退、合理安置、适当补偿、择优考录”的原则,彻底解决代课人员的问题,并严把入口关,不再产生新的代课人员。
(三)办学条件。加快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步伐,基本完成布局调整任务。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工程,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生均建筑面积、图书、实验仪器等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或国家标准,中小学及校园周边环境无安全隐患。其中:中小学危房比例农村学校下降至2%以内,城区学校下降至1%以内,消除D级危房。教学仪器(含电教、音乐、体育、美术及劳动器材)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图书达到《甘肃省中小学图书(室)建设规范》。城镇及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有电教室和微机室,能满足教学要求,开足计算机课时。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
(四)教育经费。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县级财政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2004—2007年分别达到18.50%,19.50%,20.00%,20.50%;2008—2011年达到20.50%以上。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审计和公告制度。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免费教科书和助学金。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教育专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县(市、区)政府财政每年拨付一定的扫盲经费,并逐年有所增加。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拨付的教育经费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扫盲工作。
(五)教育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治校,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科学管理体制。认真落实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制度,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全面开展对中小学的督导评估。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六)扫盲工作。健全、完善县、乡(镇)扫盲教育管理机构,按国家规定配备专(兼)职人员,乡(镇)、村依托中小学建立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干部、教师,有计划地对农民开展教育和培训,扫除青壮年文盲和脱盲人员巩固提高工作制度健全工作到位。15周岁至50周岁人口中的非文盲(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达到99%。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有关资料和脱盲后巩固提高档案资料齐全,数据清楚,真实准确,表、卡、簿、册完善。扫盲班学员人手一册扫盲教材。
(七)学校安全管理。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安全制度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完善,安全教育活动落实,校舍与设施安全,学校周边环境良好。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月—3月)
1.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全省“两基”迎国检会议精神汇报提纲,在全市教育系统传达全省“两基”迎国检会议精神,组织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省“两基”迎国检有关文件。
2.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市政府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领导联系片区、成员单位包县帮扶和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成立“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
3.召开“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市政府召开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局长、督导室主任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市“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部署迎国检工作,并与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及主要领导工作任务和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在2011年2月底前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两基”迎国检工作;3月初召开动员会,与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签订责任书,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4.开展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单位广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全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两基”国检的内容、要求,全市迎国检工作举措、实绩、发展动态及巩固“两基”成果情况,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的目标、任务和意义,宣传“两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在组织参加省上培训的同时,按照国检要求,县(市、区)分别举办“两基”迎国检业务培训班,以国检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及档案资料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对教育系统和相关单位有关干部、中小学校长和乡镇有关领导,进行全面、扎实、认真、细致地培训。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3月—2011年5月)
1.县(市、区)自查。各县(市、区)按照国检的主要内容逐项排摸核实,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及时解决教育经费、教师数量、危房改造、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校园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自查、自评后,向市政府提出复查申请报告。市上将各县(市、区)自查结果及时汇总上报省国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政府督查指导。在整个“两基”迎国检工作期间,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定期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3.县(市、区)互查。在自查自评基础上,安排县(市、区)之间开展互查互评,互相学习借鉴,相互促进提高。
4.市政府复查。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两基”工作进行全面复查,2011年5月底前将复查报告上报省政府“两基”迎国检办公室。
(三)接受省级抽查阶段(2011年6月—7月)
1.接受省级抽查。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邀请省“两基”迎国检办公室组织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对我市及部分县(市、区)“两基”工作开展抽查评估,并将抽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向市“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对各县、市、区查漏补缺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大的县(市、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抓好整改。
2.整改完善阶段。根据省政府“两基”迎国检办公室抽查评估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向省政府迎检办提交整改报告。
(四)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
2011年8月中旬前,市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正式呈报国检申请报告,接受国家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市政府及县(市、区)政府应及时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从事关我市教育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二)强化机制,落实责任。建立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全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行纵横双线三级负责制,即市、县(市、区)与所属各职能部门签订责任书,各级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各级政府要认真分解“两基”迎国检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靠实领导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切实解决“两基”迎国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坚持标准,求真务实。在推进“两基”迎国检工作中,要坚持标准,求真务实,确保各项数据和情况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以迎国检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强指导,强化帮扶。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酒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两基”迎国检重点乡镇实行包抓责任制的通知》规定和要求,对包挂乡镇开展帮助指导,切实帮扶其解决“两基”迎国检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目标、内容、要求,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我市“两基”工作取得的成就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严格问责,靠实责任。建立迎国检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市政府领导将及时约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2011年,县(市、区)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把“两基”迎国检工作作为主要内容。
(七)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各级政府要做好“两基”迎国检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两基”迎国检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酒泉市“两基”迎国检工作主要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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