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7项24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兰政发〔2015〕28号
颁布日期:2015-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7项24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现将《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7项24件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今年,市委市政府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讨论,最后确定为民办7项24件实事。为切实把实事办好,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各实事牵头单位制定了《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7项24件实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按进度高质量地完成实事办理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负责7项24件实事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各牵头主办部门作为实事办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各牵头主办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把每件实事的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等落实到各办理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各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衔接,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实事顺利实施。各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必要的配套资金,强化全过程跟踪管理。

二、筹措资金,严格管理。市财政局要拓宽筹资渠道,整合中央、省市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为全面完成实事提供资金保障。同时,要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完善资金拨付程序,畅通资金拨付渠道,确保建设资金的及时下达和使用。市审计局要及时审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强化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拨付,专帐核算,保障各项实事资金及时到位。

三、加快进度,强化监管。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进度和时限要求,倒排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建设质量和实施进度。工程类实事原则上要在11月底前全面建成,并在验收合格后当年即投入使用。要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等制度,确保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的责任,对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牵头主办部门要随时进行抽查和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要定期、不定期对实事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督查。对执行不力、影响进度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在年底前做好实事项目的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验收规定和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明确验收单位和验收人员的责任,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按规定验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按照为民兴办实事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全过程考核,真正把实事件件办成优质工程、民心工程、廉洁工程。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

7项24件实事实施方案

一、就业保障工程(2件)

第1件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安置困难群体就业5000人,培训各类劳动力3.4万人

(一)目标任务

1.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

2.安置困难群体就业5000人。

3.培训各类劳动力3.4万人。

(二)实施范围

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主要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残疾人、失地农民等群体。

2.安置困难群体就业5000人:主要安置大龄(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身体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3.培训各类劳动力3.4万人:企业在职职工、外出打工和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失业人员(包括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等)、新成长劳动力“两后生”。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安排资金13972万元,其中:中央10000万元,市级972万元,各县区配套3000万元。

(四)工作进度

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2015年1月-3月,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4月-6月,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7月-9月,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10月-11月,城镇新增就业2.3万人。

2.安置困难群体就业5000人:2015年1月-3月,安置困难群众就业1000人;4月-6月,安置困难群众就业1500人;7月-9月,安置困难群众就业1500人;10月-11月,安置困难群众就业1000人。

3.培训各类劳动力3.4万:一季度完成目标任务的10%;二季度累计完成总目标任务的50%;三季度累计完成总目标任务的80%;四季度全面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五)分管领导:曹丕玉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市农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2件新增小额担保贷款4亿元,计划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00笔,带动创业4500人、就业1万人

(一)目标任务

全市新增小额担保贷款4亿元,计划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00笔,带动创业4500人、就业1万人。

(二)实施范围

1.具有兰州市户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带头人、城乡妇女等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均可申请个人小额担保贷款。

2.在兰州市注册登记,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

(三)资金筹措

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亿元需要担保基金8000万元(担保基金和贷款发放比例1:5),2013年各县区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在2015年将陆续到期,8200万元担保基金将陆续释放,可以满足2015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亿元的需求。2015年省上下达的2000万元担保基金目标任务已经分解到县区。

(四)工作进度

2015年一季度向县区分解担保基金和新增小额担保贷款目标任务,全年按照贷款申请需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做到应贷尽贷。

(五)分管领导:曹丕玉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市工信委、市妇联

实施单位:市就业局、各县区政府

二、社会保障工程(2件)

第3件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1%、农村五保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310元提高到4414元

(一)目标任务

1.城市低保五区由每人每月468元提高到515元,三县由每人每月352元提高到387元。

2.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210元提高到2453元。

3.农村五保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310元提高到4414元。

(二)实施范围

1.全市三县五区纳入城市低保约8.5万人。

2.全市三县五区纳入农村低保约10万人。

3.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3310元提高到4414元。

(三)资金筹措

1.城市低保共需资金356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28536万元,市级安排3557万元,县区配套3557万元。

2.农村低保共需资金156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14500万元,市级安排572万元,县区配套528万元。

3.农村五保共需资金181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1441万元,市级安排209万元,县区配套160万元。

(四)工作进度

2015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五)分管领导:咸大明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4件协调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1.6亿元贷款

(一)目标任务

为全市小微企业提供贷款16000万元。

(二)实施范围

1.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贷款的对象为符合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规定,有贷款需求,缺少抵押物、在银行未建立信用合作关系的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的小微企业除外)。

2.重点扶持从事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文化旅游、居民服务、农产品产销加工、特色食品生产、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等生产型、实体性、生产性服务业小微企业。

(三)资金筹措

市财政提供贷款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

(四)工作进度

1.筹备阶段(2015年1月-2月):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召开动员大会;

2.实施阶段(2015年3月-6月):协调市财政局及时安排风险补偿金,督促市担保中心及合作银行,为千户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融资贷款,全面统筹协调贷款工作;

3.总结阶段(2015年7月-8月):对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贷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根据市担保中心、各县区工信部门、合作银行反馈的贷款业务开展情况,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使该项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

(五)分管领导:牛向东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工信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安居保障工程(3件)

第5件实施棚户区改造19000户(套)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实施棚户区改造19000户(套)。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三)资金筹措

建设资金通过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补助、市区财政预算、银行贷款、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集。

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当年共需资金1046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26000万元,中央基础设施配套资金1500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3800万元,单位自筹建设资金59800万元。

(四)工作进度

1.1月-3月:对各县区申报项目做好筛选审定工作,落实项目地块,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向省上申报项目争取专项补助资金,协调办理手续,申报国开行贷款项目,实施棚户区改造2000户;

2.4月-6月:协调办理手续,加大督导检查,加快征收拆迁安置工作,加快棚改新建项目建设,做好半年检查考核工作,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9000户;

3.7月-9月:集中人员加快审批完善手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现场解决问题,多种模式做好征收拆迁安置工作,加快棚改新建项目建设进度,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15000户;

4.10-12月:加强督查检查,落实调度工作,加快征收拆迁安置和新建项目建设,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19000户。

(五)分管领导:严志坚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房产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相关建设单位

第6件实施“三不管”楼院整治工程

(一)目标任务

改造“三不管”楼院40个;实现近郊四区375万平米、涉及居民50076户、13.5万人的“三不管”楼院物业管理全覆盖。

(二)实施范围

1.由近郊四区政府确定辖区内需改造的楼院,经市房产局实地走访、现场勘察等方式进行筛选,确定2015年需改造的“三不管”楼院,由近郊四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2.近郊四区范围内的375万平米、涉及居民50076户、13.5万人的“三不管”楼院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三)资金筹措

按照《兰州市“三不管”楼院管理办法(试行)》(兰政办发〔2014〕271号)的规定,改造方面,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改造资金,各区按照1:1的比例配套拨付;物业全覆盖方面,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物业补贴资金,各区按照1:1的比例配套拨付。

(四)工作进度

1.1月-3月:协调落实40个“三不管”楼院改造资金。由四区申报40个改造项目、改造计划和资金需求,并于3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部署工作,明确改造项目、落实配套资金。对尚未引入专业化物业企业实施管理的“三不管”楼院,加强跟进,积极与实力较强的专业化物业企业联系,尽快解决;

2.4月-6月:督促四区开展“三不管”楼院改造工作,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协调解决改造中的问题,确保严格按照工期全面推进。对已引入专业化物业企业实施管理的“三不管”楼院加强考核;

3.7月-9月:全面推进“三不管”楼院改造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完成任务,采取抽查的方式,全面跟踪督查“三不管”楼院整体改造情况;

4.10月-12月:由市房产局牵头,组织市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四区完成改造的“三不管”楼院进行验收,按照验收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拨付改造资金。由市房产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对“三不管”楼院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按照考核情况拨付补贴资金。

(五)分管领导:严志坚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房产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委

实施单位:近郊四区人民政府、相关施工单位

第7件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5000户

(一)目标任务

全市实施50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

(二)实施范围

依据全省加大精准扶贫力度,首先结合落实全省1000个实施整村推进项目任务和我市2015年91个脱贫村以及特困农户为今年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解决长期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的窑洞、土坯房以及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各种结构危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三)资金筹措

共需补助资金5250万元(最终以2015年国家确定的补助标准为准),其中:中央、省级补助5250万元,市级配套500万元,县区按每户2000元配套。其余建房资金由农民自筹解决。

(四)工程进度

1.2月-3月:根据省级下达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指标,分解落实县区危房改造任务;

2.3月-10月:进行危房改造施工;

3.10月-11月:进行市、县区两级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

4.12月:县区财政部门向危房改造农户发放补助资金。

(五)分管领导:严志坚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4件)

第8件实施6.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

(一)目标任务

2015年解决兰州市6.9万农村不安全人口饮水问题。

(二)实施范围

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的18个乡(镇)、70个行政村实施。(目前兰州市规划内剩余不安全人口11.4万人,根据省发改委相关要求,榆中北山4.5万人口农村饮水问题将在榆中引洮工程中解决)。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投资6591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551万元,省级财政扶贫水利资金2240万元,市县配套800万元。

(四)工作进度

1.建设准备期(1-3月):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查、批复、招投标等工作;

2.工程建设期(3-10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进驻工地,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并按期完工;

3.工程试运行、验收期(11-12月):对已完工工程投入供水试运行。县区水利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共同组织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向工程管理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申请省、市验收,完成验收工作。

(五)分管领导:胥波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水务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

实施单位:永登县政府、榆中县政府、皋兰县政府

第9件新建农村公路500公里,完成重点养护600公里

(一)目标任务

全市新建农村公路500公里,完成重点养护600公里。

(二)实施范围

1.新建农村公路500公里,实施范围为列入省上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乡公路项目、通村公路项目、以工代赈公路项目以及未列入省上计划的计划外通村公路项目;

2.完成重点养护600公里,实施范围为全市农村公路路网结构中主要县道、乡道、村道。

(三)资金筹措

新建农村公路500公里,计划总投资24500万元,其中:中央、省上投资16500万元,市财政承担6000万元,县区财政配套2000万元;重点养护600公里,计划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中央、省上投资500万元,市财政承担400万元,县区财政承担400万元。

(四)工作进度

1.3月底前完成设计文件编制、审核和工程招标工作;4月所有项目先后开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量的80%;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量。通乡公路完工后由县区政府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后两年,由市交通局、市发改委组织进行竣工验收;通村公路完工后当年由县区公路局组织交工验收,第二年由市公路局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2.市公路局将对全市600公里重点养护线路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10月初各县区自检;11月市公路局组织检查验收。

(五)分管领导:咸大明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市公路局、各相关县区政府

第10件实施31个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

(一)目标任务

实施31个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实现榆中、永登、皋兰、七里河区“三县一区”与市政府签订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目标和减贫任务。

(二)实施范围

1.七里河区2个:西果园镇湖滩村、鹞子岭村;

2.永登县10个:通远乡张坪村、民乐乡下川村、卜洞村、绽龙村、七山乡岢岱村、武胜驿镇缸子沟村、三庄村、聂家湾村、柳树乡教场村、红城镇下河村;

3.榆中县12个:银山乡茨坪村、斜路屲村、高崖镇湖滩村、新营乡桦岭村、窝子湾村、刘家湾村、马坡乡尖山村、小康营乡永红村、龙泉乡李家岔村、和平镇豆家山村、邵家泉村、高营村;

4.皋兰县7个:黑石镇白坡村、和平村、石洞镇涧沟村、西岔镇岘子村、水阜镇燕儿坪村、什川镇北庄村、九合镇中心村。

(三)资金筹措

中央专项资金4500万元。

31个整村推进项目村每村计划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同时加大部门资金的整合力度和群众自筹力度,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项目资金以省办备案为准)

(四)工作进度

1.2015年制定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下达项目计划,各类项目完成建设任务80%以上;

2.2016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县上对项目自验后市上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五)分管领导:胥波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农委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水务局

实施单位:七里河区政府、永登县政府、榆中县政府、皋兰县政府

第11件建设50个重点乡镇村社邮站

(一)目标任务

选择我市部分农副产品丰富或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的重点乡镇村社,建设50个村邮站示范点。具体负责本区域群众邮件、快件的接收;本区域群众订阅党报党刊及其他读物的收发;电子商务平台外销产品的收寄;代理代办群众网购业务及邮、快件收发以及其他便民服务功能。

(二)实施范围

以七里河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3县1区为重点,选择农副产品丰富、特色产业优势明显、靠近公路沿线、具备建设条件的50个行政村作为首选目标,建设村邮站示范点。

(三)资金筹措

共需资金75万元(每个村邮站年运营经费1.5万元),其中:市财政50万元,县区政府配套25万元。

(四)工作进度

1.动员启动(2015年2月至3月):完成实施方案下发,召开动员启动会议,明确建设要求及目标任务。

2.选址建设(2015年4月至5月):由各县区根据建设要求,确定首批建设目标;邮政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联合开展实地考察、建设立项,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建设;邮政管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设施购置。

3.人员选聘(2015年6月至7月):各村委会推荐村邮员,邮政企业开展审查、培训、考核和报备,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村邮员与村委会签订《兰州市村邮站服务规范管理责任书》。

4.检查验收(2015年8月至9月):按照建设标准及服务标准要求启动运营,邮政管理部门与商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检查验收。

(五)分管领导:牛向东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邮政局

协办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邮政公司

实施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

五、教育文化卫生惠民工程(6件)

第12件全市新增8000个学位

(一)目标任务

通过新建、住宅小区配建、迁建、改扩建等途径,在全市范围内新增8000个学位。

(二)实施范围

各县区、兰州新区、高新区

(三)资金筹措

共需资金49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52万元,市级资金26750万元,县区自筹7170万元,住宅区配建学校概算资金14228万元。

(四)工作进度

1.1月-3月:完成立项、勘察、设计、“两证一书”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2.4月:全部开工建设;

3.5月-9月:全部竣工;

4.10月:全部完成验收。

(五)分管领导:戈银生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第13件完成30所农村中小学厕所改造工程

(一)目标任务

完成县区周边和乡镇中小学30所旱厕改造任务。

(二)实施范围

各县区、兰州新区、高新区。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资金800万元,其中:市级800万元。

(四)工作进度

1.1月-3月:全部完成立项、勘察、设计、“两证一书”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2.4月:全部开工建设;

3.5月-9月:全部竣工;

4.10月:全部完成验收。

(五)分管领导:戈银生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第14件完成50所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

(一)目标任务

全市完成50所标准化学校创建。

(二)实施范围

各县区、兰州新区、高新区

(三)资金筹措

共需资金10000万元,其中:市级4000万元,县区配套6000万元。

(四)工作进度

1.1月-2月:摸清家底,安排部署;

2.2月-5月:完成装备,加强督查;

3.6月:自查自评,整体验收;

4.11月-12月:全面总结,提高实效。

(五)分管领导:戈银生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第15件建设100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

(一)目标任务

全市建设100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

(二)实施范围

兰州新区、高新区、永登县、榆中县

(三)资金筹措

共需资金300万元,其中:市财政为每个村文化活动室配备2万元设备,县(区)财政为每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配套建设资金1万元。

(四)工作进度

1.1月-3月:完成建设方案的制定、任务下达;

2.4月-5月:完成100个村级文化活动室的房屋和场地落实;

3.6月-10月:落实建设资金和设备采购;

4.11月:全面完成100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及检查验收工作。

(五)分管领导:曹丕玉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文广局

实施单位:永登县政府、榆中县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第16件建设200个全民健身场地

(一)目标任务

建设全民健身路径场地150个,篮球场地(包含2张室外乒乓球台和1副篮球架)50个。

(二)实施范围

全市8个县区、兰州新区、高新区、街道社区和乡镇村社。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1236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对2015年全市整村脱贫的91个行政村实施全民健身场地全覆盖(榆中县49个、高新区3个、永登县35个、兰州新区4个)。

(三)资金筹措

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购置预算资金680万元,筹措方式全部由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付。

(四)工作进度

1.1月3月:各县区体育(文体)局、高新区、兰州新区教科文局确定健身场地具体场地上报市体育局;

2.4月-5月:市体育局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健身路径、篮球架和乒乓球台进行公开招标,全民健身器材质量符合国家体育总局要求的检测标准;

3.4月-6月:兰州市体育中心对各申报建设单位进行逐一审核,实地看查,结果报市体育局,确定实施名单;

4.7月-9月:厂家到申报建设地进行健身器材安装;

5.11月:全面完成全民健身场地的建设任务,进行器材和场地检查验收工作。

(五)分管领导:戈银生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第17件实施百名医师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程

(一)目标任务

组织市县级医疗单位100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通过坐诊、临床指导或“师带徒”等形式进行传帮带,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2015年培训帮带500人以上。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选定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安排资金200万元,其中:市级150万元,县区50万元。

(四)工作进度

1.1月-2月:成立全市2015年百名医师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3月:从市、县级医院遴选100名主治以上医师(或具有8年以上临床经验的中医类别医师),确定医师名单和受援基层医疗机构数,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启动对口支援工作;

3.4月-12月: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帮扶工作。市卫生局总体负责抽查督导和中期、终期考核;各县区卫生局是主要责任单位,负责支援医务人员的日常督导检查和中期、终期考核,负责相关工作总结上报工作;受援基层医疗机构是直接责任单位,负责支援医师的考勤、具体工作安排、日常工作考核、义诊安排,上报对口支援工作信息、简报等工作。

(五)分管领导:戈银生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县级以上公立医院

六、社会服务与管理工程(5件)

第18件实施兰州老年大学改扩建项目

(一)目标任务

利用现有场地改造建设兰州老年大学,彻底解决兰州老年大学长期有校无址的问题。

(二)实施范围

将兰州金城盆景园与兰州老年大学合并,单位性质不变,归兰州老年大学管理,合并后公园性质不变。

(三)资金筹措

2015年,市财政计划投入资金3000万元,对兰州老年大学进行改扩建。

(四)工作进度

1.3月:就房屋装修等涉及补偿的事项,组织开展评估、复核等工作;

2.4月-5月:加大与兰州中华商贸公司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商谈力度,依法依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于5月底前收回出租的房屋;

3.待出租房屋收回后,1个月内完成对建筑进行安全检测,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提出符合老年大学使用要求的改造维修方案;

4.2015年年底完成改扩建工程,力争早日投入使用。

(五)分管领导:俞敬东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协办单位:市生态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项目评审中心

实施单位:市委老干局

第19件在城区部分公交车站设立智慧城市交通信息牌

(一)目标任务

在我市城区部分公交车站设立智慧城市交通信息牌50个,为广大市民乘坐公交车提供方便。

(二)实施范围

市区主要路段和站点。

(三)资金筹措

共需资金200万元,社会渠道筹措200万元。

(四)工作进度

1.2月-6月:完成整个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确定设备的供应商及整体功能需求,完成建设该系统所需资金的筹措;

2.9月:按照既定的实施范围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3.11月:确保该系统完成测试正式投入应用。

(五)分管领导:咸大明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公交集团

协办单位:市数字办

实施单位:具体项目实施企业

第20件实施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第六期建设工程

(一)目标任务

在已建的兰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基础上,新建1000个高清视频监控点位;将2200个普清监控探头改造为高清探头(一期200个,二期2000个)。

(二)实施范围

1.新建1000个高清视频监控点位(红古区300个、永登县300个、榆中县300个、皋兰县100个)。

2.改造2200个高清视频监控点位(城关区1206个、七里河区344个、西固区265个、安宁区200个、红古区25个、永登县25个、榆中县25个、皋兰县25个、交通治安分局85个)。

(三)资金筹措

共需资金3215.5万元,其中:市级1663.42万元,县区配套1552.08万元。

(四)工作进度

1.1月-4月:完成工程现场勘查、施工设计、合同签订工作;

2.5月-9月:完成前端点位建设主体工程,11月底前完成上线联调及符合性测试工作;

3.10月-12月:完成竣工验收并全面投入使用。

(五)分管领导:咸大明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委、市质监局、市生态局、市政工程管理处、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公室、兰州供电公司、兰州电信分公司

实施单位:各相关项目实施县区、交通治安分局

第21件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指挥平台及西固区子平台建设

(一)目标任务

完成兰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应急指挥平台、危险源监管(西固)子平台建设,实现市、县区安监部门之间,县区安监部门与各乡镇(街道)之间,安监部门与生产经营企业之间的数据信息联网,实现安监部门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为全市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处置提供信息支持。

(二)实施范围

在市安监局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指挥平台,在西固区建立子平台。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投资790万元,已争取省级资金230万元,已结转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预算资金260万元,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已预算300万元。

(四)工作进度

1.2015年完成项目立项、评审、招投标工作;

2.2016年具体组织实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五)分管领导:胥波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安监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数字办、市评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西固区政府

第22件全市CNG双燃料车辆实施电子标签管理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设与测试、电子标签粘贴、项目培训及项目联调等工作。

(二)实施范围

市直相关部门、车载气瓶检验机构以及我市具有省级质监部门颁发充装证的CNG充装企业、省级工信部门核准颁发“油改气”改装资质企业及其改装的车辆。

(三)资金筹措

共需资金629.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监管系统管理平台建设、CNG气瓶检验管理子系统、信息中心标签初始化子系统及电子标签的购买;企业自筹资金共计429.5万元(我市30家CNG油改气改装厂自筹49.5万元,用于改装厂子系统建设;29家CNG加气站自筹377.2万元,用于加气站子系统建设;其余集成费用约2.8万元,由兰大小精灵承担)。

(四)工作进度

1.宣传阶段(1月):。通过对CNG气瓶电子标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宣传,增强车辆使用者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实施我市油改气车辆气瓶电子标签管理工作开展营造舆论氛围;

2.项目建设阶段(2月-10月):完成平台建设与测试、电子标签粘贴、项目培训及项目联调等工作;

3.运行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6月):系统试运行、验收和封闭运行阶段,完成系统试运行、项目验收、封闭运行和运营工作。

(五)分管领导:牛向东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工信委

协办单位: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安监局、各相关部门

实施单位:有资质的相关改装企业和CNG加气站

七、菜篮子工程(2件)

第23件储备冬春蔬菜10000吨

(一)目标任务

以土豆、大白菜、绿萝卜等耐存储、易周转的品种为主,完成10000吨冬春蔬菜储备,适时组织投放。

(二)实施范围

2015年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储备投放工作主要在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组织实施。

(三)资金筹措

共需资金850万元,其中:市级850万元。

(四)工作进度

1.3月-7月:制定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

2.8月-9月:确定承储企业7-10家;

3.10月:按照实际要求,对承储的品种、数量组织货源,进行采购入库;

4.11月-12月:对入库蔬菜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由市商务局代表市政府与承储企业签订合同;

5.1月-3月:分三阶段投放:元旦春节前为第一阶段,投放总量的60%;元宵节前后为第二阶段,投放总量的10%;剩余30%保存至2016年3月31日投放;

6.2016年4月-8月:储备期满后,由市财政局对各承储企业相关财务、票据等进行审核验收后直接向企业拨付储备补贴。

(五)分管领导:俞敬东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实施单位:各承储企业

第24件改造建设5个社区蔬菜市场和5个乡镇农贸综合市场

(一)目标任务

城区以便民利民服务体系为重点,改造建设5个社区菜市场;农村以服务“三农”和农民增收为重点,改造建设5个乡镇农贸综合市场(保鲜库)。

(二)实施范围

各县区政府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对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调查摸底后择优推荐1-2个实施项目,最后由市商务局审核确定。

(三)资金筹措

共需资金400万元,其中:市级400万元。对在2015年1月开始实施,2015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的10个便民市场,每个市场一次性给予市级奖励资金40万元。

(四)工作进度

1.项目申报(1月-3月):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农贸市场调查摸底情况择优推荐1-2个项目上,填写《便民市场建设项目推荐表》(附件1),并以正式文件报市商务局审核确定;

2.组织实施(4月-11月):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农贸市场管理技术培训》、《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实施,指导建设,按期完成建设目标。并于每月3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项目建设上月进展情况(附件2),建设项目于2015年11月底前竣工;

3.评审验收(12月):组织项目评审、预验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措施落实并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拨付奖励资金。

(五)分管领导:俞敬东

(六)实施单位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相关县区政府及承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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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7年贵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