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甘肃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甘肃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甘肃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
天政发〔2013〕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甘政发〔2012〕110号)以下简称《质量发展纲要》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建设质量强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质量强市为目标,以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为重点,大力推进质量振兴,不断夯实质量基础,依法严格质量监管,努力提高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为把天水建成综合实力较强的区域性现代化大城市提供质量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的原则,把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取向,把安全为先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把诚信守法作为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把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把技术支撑作为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把质量强市作为质量发展的奋斗目标,从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工作,着力把提高经济总量与发展质量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有效促进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与效益有机统一,实现由质量振兴向质量强市迈进。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建设质量强市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
民。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均实现大幅提升,质量整体水平与全省同步达到国家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
(一)产品质量目标。到2015年,名牌产品经济效益持续增长,中国驰名商标产品达到20个以上,甘肃省著名商标产品达到60个以上,天水市知名商标产品达到125个以上,甘肃名牌产品达到8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7个。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质量信用等级评价A级企业达到50家,AA级达到20家,AAA级达到5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产品取证率达100%,并持续保证取证条件。产品质量更加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农业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争创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1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8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8个。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成功,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力争1户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2户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奖、3户企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
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产品结构更趋合理、性能更趋完善、附加值大幅提升,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省领先地位,重点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在消费生产领域、先进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质量水平一流、服务平台完备、品牌形象突出的产业集群,基本建成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天水制造”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名牌产品在天水经济增长中的份额和比重不断提高,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
(二)工程质量目标。到2015年,全市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它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市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水利与节水改造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大型工程综合优良率达到75%以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力争实现我市“鲁班奖”工程零的突破,争创省优“飞天奖”工程15项以上。
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重大工程质量创优率稳步上升,建筑行业实现从高消耗、高排放向绿色、低碳、集约化方向的转型发展。
(三)服务质量目标。到2015年,全市服务质量标准化体系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秩序更加规范,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增强。交通、旅游、通信、商贸、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行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现代物流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流通效率和服务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全面推进旅游景区(点)升A、宾馆饭店增星和旅游服务创优工作。全市A级景区总数达到36个以上,星级饭店总数达到40家以上(五星级标准的达到1家),创建5个省级服务业名牌企业。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入手,积极引进先进的医疗服务理念,广泛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诊断、救治、护理等医疗水平全面提升。以开展诚信建设为重点,积极建立从进货验收到售后服务的商贸流通业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商贸服务质量。
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水平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品牌价值和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基本相适应。
(四)环境质量目标。到2015年,全市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和保护,生态良好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明显减轻。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标准的天数达到全年90%以上;农村人口饮水基本达到安全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工业废水达标排放量达到85%,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城市生态环境与绿化水平不断提升,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农药,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重点抓好二恶英、多氯联苯的污染防控。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上下达的指标以内。
到2020年,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人民对环境质量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水环境功能区100%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市县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
三、重点任务
(一)扎实构建产业标准化体系。加快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领域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以大宗和特色农产品为重点,抓紧制定和完善包括产品品质、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环境条件等标准在内的农业地方标准,构建现代农业标准化体系,在优质、高效、安全的基础上,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进程。对传统产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主导产品、优势产品的现行技术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大幅度提升标准水平,促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工艺、装备、管理水平全面提高。鼓励企业尤其是外向型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构建出口产品标准化体系,增强出口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以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发展潜力、自主知识产权以及体现全市经济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产品为重点,抓紧制定一批高新技术及其产品质量标准,构建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体系,带动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引导全市服务业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提升行业质量和水平。依据国家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高能耗、高排放产业和企业为重点,加快构建节能减排标准化体系,制定生态功能区保护、城市大气环境和城市生态环境等地方标准。修订完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推动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的更新改造,稳步改善和提升全市环境质量水平。
(二)全面增强质量管理技术创新。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建立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纳入国家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审查,产品获得生产许可或强制性认证。大中型企业全部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计量器具特别是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企业内部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器具受检率达到100%,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周期受检率达到95%。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中涉及环境保护的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涉及食品安全的企业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药品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通过药品(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通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鼓励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获得国外卫生注册,化工企业获得REACH认证(即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大力开展质量兴企、质量改进、节能降耗以及质量管理小组、技能竞赛等活动,重点企业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要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专利化、标准化、产业化。积极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研发具有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不断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按照市场引导、互利互惠的原则,强化产学研相结合,加强对重点产品的技术攻关,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
(三)不断加大经济运行中的质量安全监管。把质量优先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针之一,牢固树立战略质量观,加强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设备监理、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登记、管理等日常监管。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等重点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认真执行国家重点监控产品目录,建立完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依法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建立完善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退出、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区域性、倾向性的质量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建立完善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执法联动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监管执法,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增强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四)着力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研究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预警,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建立和完善动植物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和卫生检疫风险监控体系,有效降低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传出风险。不断完善质量投诉协调处理机制,加快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建设,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充分发挥“12365、12315、12369”等举报投诉电话的功效。积极推进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积极化解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社会矛盾。
(五)切实加强质量检验技术平台建设。围绕我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产业集聚区和基地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的原则,集中资源优势,积极争取输变电设备、蜂产品等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其在重点产品质量检测、鉴定分析、评价咨询、标准制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我市区域经济特点和培育产业集群需要,有计划建设一批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根据工程质量、环境质量监测的要求,提升工程和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促进技术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充分利用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的检测技术资源,通过统一、规范的资质认定和评价认可,增强其社会化检测服务功能,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形成以各级法定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社会检测力量为补充,技术设施先进、各具专业特长、密切配合协作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为推进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六)积极推进质量诚信和质量安全信息化。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处理和发布工作,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能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推动行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运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在银行信贷、政府采购、工商管理、工程招投标、质量信用评级等领域广泛应用企业质量信息,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监、工信、农牧、保险、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的互通与共享,形成有效的市场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质量失信的惩戒力度。规范发展质量信用评价机构,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使用,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质量信用服务市场。
(七)有效建立宏观质量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出口商品质量合格率、品牌创建及其贡献率、顾客满意指数以及质量损失率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作为衡量经济增长和运行质量的重要元素和指标,使宏观经济调控更加适应以质量效益的提升推动经济增长的方式。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定期评估分析和发布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掌握质量动态和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质量发展趋势,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八)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对食品、药品、化妆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和重要敏感进出口商品的行政许可管理,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运用生产许可、市场准入等手段,有计划、有步骤地淘汰产品质量较差、工艺技术落后、能源资源消耗高、对环境有破坏影响的产业和产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责令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
(九)大力推动品牌发展战略。积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大力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和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争创工作,有力推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推评活动。以重点产业和产业链中的主导产品、优势产品、特色产品以及市场占有率高、发展空间大、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产品作为甘肃名牌发展的主要对象,把提高科技含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创立名牌的重要条件,着力引导和鼓励企业从产品研发、标准制定、工艺设备改造、质量管理等方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高品牌质量、市场效应和经济效益。以甘肃名牌产品为龙头,以强势、优势企业为主体,深入推进品牌价值评价,发挥品牌带动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促进资源要素向强势、优势企业聚集,争创一批中国驰名商标、甘肃名牌产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产业园区。进一步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规范名牌产品的认定、管理和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名牌产品的违法行为,营造有利于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
(十)深入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在通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器件、电线电缆、轴承、风动和电动工具、石油钻采设备、制药专用设备等重点行业,实施产品质量可靠性提升工程。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提升可靠性水平,促进我市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和高可靠性转型。
2.实施质量对比提升工程。在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领域,比照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开展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竞争性绩效对比,开展重点企业和产品的过程质量和管理绩效对比,分类分层次广泛开展质量发展对比提升活动。制定质量对比提升工作制度,建立科学评价方法,完善质量对比分析数据库,为制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质量赶超措施提供依据。通过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得到广泛传播,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得到普遍采用,骨干和支柱行业内的领先企业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银行保险、商贸流通、旅游住宿、医疗卫生、邮政通讯、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根据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4.实施清洁生产提升工程。加快制(修)订与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有关的标准,构建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平台,生产过程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资源消耗大幅降低。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的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生产许可管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同、社会联动”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建立贯彻《质量发展纲要》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共同推进质量发展。市质量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牵头制定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年度行动计划,加大力度督促检查,确保每年度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市、税收、信贷、政府采购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管理创新、质量进步、名牌创建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优先、优惠和倾斜。建立品牌培育和标准创新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培育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甘肃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三品一标”、“鲁班奖”、“飞天奖”、“麦积奖”等品牌以及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鼓励企业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星级旅游品牌、优质优良工程、服务满意度测评等质量创优活动。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中央和省上对应单位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政策支持。
(三)推进法治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质量责任、质量奖励、质量信用等配套规章,进一步完善质量法规体系。将质量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在全社会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大打假治劣力度,提高质量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经济秩序,为提升全市经济质量发展整体水平创造公平环境。
(四)加快队伍建设。加强质量管理队伍、质量检测队伍和质量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以质量领军人才开发带动质量人才整体建设,实现人才开发、质量提升、产业发展融通互动。加强对企业和经营者的质量培训,大规模培养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和掌握工艺操作技巧的熟练工人,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准入制度,建立质量关键岗位技术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完善高层次质量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评价机制,逐步在重点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五)加大经费保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健全质量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重点支持标准体系建设、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检测体系以及重大质量工程等项目建设。
(六)优化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体制环境,反对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平、公正、有序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合格评定、信用评价等社会中介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管理,充分发挥中介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质量发展纲要》的重要意义和质量强市活动,着力增强全民质量意识。要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全国“质量月”、世界环境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促进质量发展,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强化检查考核。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工作责任制,对本实施意见的实施情况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考核,要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发展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将质量合格率、满意度指标、质量竞争力指数等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将适时检查考核本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
附件:名词解释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4日
附件
名词解释
1.采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简称。是指将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转化为我国标准并贯彻实施。
2.生产性服务业:是指金融服务、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服务领域。
3.生活性服务业:是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服务领域。
4.“三好一满意”活动:是指卫生部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的“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
5.“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煤电化冶材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军民结合化工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