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3〕5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
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整治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依据和目标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粤府函〔2000〕215号)、《东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东府令第121号)、《东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东城管〔2006〕43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东莞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实施方案》(东委办发〔2012〕8号)工作要求,按照“统筹实施,属地负责”的原则,全面整治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为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卫生保障。
二、整治内容和标准
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覆盖为目标,在现有环境卫生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发挥镇村(社区)环卫整治办的作用,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一)保洁范围全面覆盖。
1、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按镇街常住人口3‰-4‰的比例设置环卫工作人员编制,按镇街常住人口0.2‰-0.3‰的比例配置市容环卫监督员,落实办公设备和场所,积极开展环卫管理工作。落实环卫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镇街环卫经费投入要占该镇街年度GDP的3‰-5‰,辖区内各村(社区)参照上述比例预留环卫管理经费。
2、落实单位、社区和厂区的保洁制度。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内外环境卫生要有专人负责,健全管理制度,做到环境卫生、设施完善、无暴露垃圾;沟渠通畅,无积水;村民庭院整洁,物品堆放整齐;建筑物外墙、玻璃幕墙、门窗清洗及时,建筑楼顶无卫生死角。
3、落实池塘、水沟等水面保洁制度。鼓励采用市场化方式,通过定期与突击相结合的保洁方式处理水面漂浮杂物,保证池塘、水沟等水面整洁干净。鱼塘、农田保洁原则上由承包户负责,若没有承包户则由各村(社区)负责,确保池塘、水沟等水域无臭味、无垃圾、无漂浮物,农田无垃圾、无杂物、无渣土、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环卫管理机构要落实专人抓好督促检查。
4、落实村(社区)保洁制度。由各村(社区)环境卫生办公室抓好任务分解,落实村(居)民小组卫生管理干部责任,明确辖区内道路、大街小巷、农田、厂区、水面,各类闲置地、预留地、待建地、插花地,各种建筑物外墙、玻璃幕墙、门窗、楼顶,以及物业管理小区等的环卫保洁工作责任人,划清责任区,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进行定期保洁。
5、落实插花地保洁制度。村(社区)与村(社区)、镇街与镇街之间的插花地,按属地负责的原则,由相邻村(社区)或相邻镇街环卫管理部门划清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进行定期保洁。
(二)设施装配全面配备。
1、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按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或每3000人设置1座的标准,完善公共厕所配备。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要建有不少于1座的国家二类或以上标准公共厕所,并落实专人管理,实行免费开放使用。
2、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加强对现有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和收集点的日常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全面取缔暴露收集垃圾的篓、桶、池、屋、斗等设备,生活垃圾手推车必须加盖密闭作业,各单位、门店、住户必须配备统一的密闭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街巷生活垃圾容器必须密闭、清洁,周围无蝇蛆。在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之前,以镇街为单位,对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集中采用就地堆肥或购置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等方式进行处理。
3、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治。针对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的41个垃圾简易填埋场,按照“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整合资源、迁移集中”的方式,结合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部署,在区域内选择1-2个地点,将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的存量垃圾运至其中,并通过围堰、沼气、渗沥液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将存量垃圾的集中地点改造成生态景观公园,确保于2014年前完成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的整治任务。
4、垃圾运输设备管理。残旧、破损、无牌无证、报废等不符合标准的环卫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运输,现有垃圾运输车辆要全面更新改造,加装密闭装置。
5、果皮箱配备。按照商业街道每50-100米1个,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每100-200米1个,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每200-400米1个的标准设置果皮箱。
(三)日常管理全面加强。
1、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要在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先行先试,加大市、镇街两级财政投入,推进村级环卫保洁体制改革,逐步减轻村级环卫管理资金压力。落实环卫保洁管理制度,早上7:00前完成普扫,当日23:00至次日6:00之间进行主要道路(广场)冲洗作业,在早上7:00前、上午10: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三个时间段进行洒水作业,确保镇街中心区道路保洁时间达到12-18小时、村(社区)道路保洁时间达到8-12小时,做到垃圾随产随清,定时清洗路面,保洁率达到100%,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洒水率达30%以上。
2、临街门店管理。完善保洁责任、监督和检查制度,签订临街商铺、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或卫生保洁责任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临街商铺、单位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修理门店无明显油污,公共场所、物业管理小区无脏乱现象,绿化设施良好。加强媒体监督,对违反“门前三包”制度且屡教不改的商铺、单位进行媒体曝光。
3、落实上门收集制度。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环卫管理部门要落实上门收集垃圾制度,确保辖区范围内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散落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做到密闭化,定时定点收运,鼓励并指导各村(社区)、物业管理小区积极开展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利用。
4、公用区域绿化养护。加强公园、广场、道路、景点等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做到绿地内没有纸屑、胶袋等杂物,没有黄土裸露地、垃圾乱丢现象,绿化植物无缺株、死株,无折损,无病虫害,生长茂盛,整齐美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7.5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31%,绿化覆盖率达36%以上。
5、加强除“四害”工作。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完善各项环境治理措施,落实“除四害”工作经费,控制“四害”密度,减少“四害”现象。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要做到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监督监测等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映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6、突出工作重点。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每个月确定一个或几个整治重点,在抓好主要街区、主干道周围环境清洁整治的同时,着力推进内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出租屋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加大对“脏、撒、滴、漏”及违规违章的环卫机动车辆的查处力度。
(四)“脏、乱、差”现象全面整治。
1、整治“牛皮癣”。建立“牛皮癣”治理的联动机制,定期组织治理活动,完善跟踪追查和举报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乱贴乱写行为进行查证处罚,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重点打击“牛皮癣”制造窝点,力争在源头上遏制城市“牛皮癣”。鼓励采用市场化的方式开展清理工作,积极探索清理整治城市“牛皮癣”的长效机制。
2、整治卫生死角。增强市民爱护环境卫生意识,严禁向河涌水面倾倒垃圾,加强对乱扔垃圾行为教育劝导。以清理卫生死角为重点,大力整治“城中村”、乡村结合部、插花地、交叉地、预留地、待建地等卫生死角,并开展全面复绿。
3、整治市容市貌。全面清理未经审批的广告、管线及其他拉挂物,清理和拆除占道的电线杆塔,尤其要以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为重点,全面清除街道、路灯等设施上的拉挂物。全面清理占用道路、遮挡或影响道路交通及残旧破损等有碍观瞻的广告灯箱、牌匾、标语、管线和残墙断壁。
(五)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建立。
1、建立属地管理机制。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落实辖区内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环卫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村(社区)贯彻执行《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责任书》,认真落实上门收集垃圾、“门前三包”、日常保洁管理等制度。要充分发挥镇村环卫监督员的作用,在保洁时间内加强巡查监督,尤其加强早上7:00-9:00、中午11:00-13:00以及下午17:00-20:00等时间段的监管督查。
2、建立检查考评机制。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考核评比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机制。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要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纳入镇街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市环卫整治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要加强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工作指导和检查考核,按照“日巡查、月评比、年考核”的方式落实检查制度,对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各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每月、每半年开展环境卫生检查活动,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3、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牵头,组织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以及市各协助单位,每个季度定期召开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进展,解决存在问题,动员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合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推动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牵头,市卫生局、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协助,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属地负责组织实施。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专责小组(以下简称市专责小组)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相关协助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分管领导为成员。专责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3年4月)。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及举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环境卫生整治启动仪式,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摸清辖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将需要整治的重点任务统计在册。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3年5月至10月)。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5月,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按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目标要求加强自查自纠,对辖区环境卫生状况全面调查摸底,查漏补缺,并将调查情况报送至市专责小组办公室。对不达标的地方要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专项整治阶段:2013年6月至10月,按照每月一重点、完成一项巩固一项的方式,在开展全面整治的同时,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各个击破:6月份以清理卫生死角为重点,对辖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卫生死角进行排查整治,全面清理闲置地、插花地等区域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7月份以清理“路边、河边、池边”积存垃圾为重点,对长年积存、堆积在河边、路边、池边的陈旧垃圾进行清理整治,并落实长效保洁管理规定,杜绝新的积存垃圾产生。8月份以建筑立面清理整治为重点,大力整治城市“牛皮癣”,清理占用道路、遮挡或影响道路交通及残旧破损有碍观瞻的广告灯箱、牌匾、标语、管线和残墙断壁。9月份以环卫设施管理为重点,对公厕、垃圾转运站(收集站)、垃圾填埋场等设施进行重点排查,不符合整治目标要求的要对照相关标准立即整改;对商业街、主干路、次干路等区域的环卫设施配置进行全面排查,果皮箱等设施配置不完善或不合格的对照整治目标立即整改;对环卫车辆等设备进行全面更新与整改。10月份以全面清洁为重点,指导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加强清扫保洁工作,加大主次干道、内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和保洁力度,尤其加强对农贸市场、出租屋等公共区域的综合整治,加强公园、广场、道路、景点的保洁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1月)。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的基础上,市专责小组将集中组织对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指导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将阶段性整治经验和效果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市专责小组要与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环卫主管部门签订《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责任书》,建立健全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一体化环卫管理机制。
(二)全面调查摸底。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要对辖区内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明确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将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卫生死角、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等卫生黑点建立台帐,逐一进行全面整治,并做好整改前后情况的拍照存档。
(三)强化检查验收。要建立属地自查自纠和市级检查验收制度。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环卫主管部门要每天组织环境卫生的巡查督导,确保环境卫生问题“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并每半月向市专责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情况。市专责小组要开展明查暗访和集中检查,将检查情况和排名情况每月报市水乡办,由市水乡办在《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建设工作简报》上公布。
(四)加强宣传引导。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各镇街和虎门港以及市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把握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实质要求,切实做好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宣传引导工作,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通报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为全面提升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水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检查评分表(略)
2.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明暗访评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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