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州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09〕232号
颁布日期:2009-1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州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9〕23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审计局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州审计局

为了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维护财经秩序,规范财务行为,实现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的目的。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肃审计报告制度

审计机关在受本级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向人民政府报告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后,接受审计的预算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接受审计的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应在审计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审计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及采取的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对移送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等。

审计机关每年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全年审计整改工作的综合情况,并受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建议等。要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或审议意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审计整改结果。

二、健全整改联动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发改、检察、法院、公安、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平台,为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对审计机关依法提请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违纪违规行为有关的款项,以及代扣罚没款等事项,财政部门要及时扣减拨款,解缴和清收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并由发改部门及时清理、调整或停止有关项目;对审计机关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的决定或移送处理意见,税务部门应当依法足额征收;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审计机关应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有关部门应将对有关问题及责任人的处理结果书面反馈审计机关。

三、严格审计整改问责

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主管部门要对下属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负责,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或部门,其上级主管机关应及时启动行政问责程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对拒绝、拖延整改的被审计单位要从严问责,并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整改跟踪检查

审计机关应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采纳审计报告意见及建议情况、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结果。对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决定的,应查明问题原因,及时督促落实。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审计机关和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

五、列入政府督查事项

各级政府要将审计整改工作列入督查工作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督查,特别是要重点督查违规行为严重、数额巨大及屡审屡犯的单位,以及整改不彻底、不积极的单位。必要时邀请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共同开展督查,以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彻底整改。

六、公告审计整改结果

审计机关应当在公告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同时,公告审计整改的具体结果。要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典型,同时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煤电化冶材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军民结合化工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居住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7年贵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