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工业转型升级400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2015〕57号
颁布日期:2015-07-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工业转型升级400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百名干部帮百企”活动,从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选派100名优秀干部,联系100户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对象

2015年我市“双五十”企业,共100户。

二、帮扶形式

央属、省属企业和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的19户企业,由与经济发展联系较为密切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对一联系帮扶,联系帮扶企业的各市直部门要安排一名责任心强,懂经济、懂管理的县级干部,具体负责帮扶工作;其余81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由企业所在县(市、区)与经济发展联系较为密切的部门一对一联系帮扶,分包联系企业的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安排一名责任心强,懂经济、懂管理的科级干部,具体负责帮扶工作。

三、帮扶时间

2015年8月1日开始,2017年7月31日结束,为期两年。

四、帮扶责任

(一)监督惠企政策措施落实。重点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将国家、省、市出台的稳增长、调结构以及减轻企业负担的一系列政策落实到企业。

(二)协调推动企业问题的解决。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市、县(市、区)分包领导或市企业服务办公室汇报,并持续做好跟踪联系督办。

(三)积极帮助企业开展产销、产用、银企对接,促进企业生产稳定增长。

(四)对政府部门服务企业情况进行评议。

(五)对联系企业工作提出建议。

五、帮扶企业工作机制

(一)建立帮扶企业责任制。实行联系帮扶企业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指导本部门开展联系帮扶企业工作;具体帮扶企业的干部要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现场指导、帮助企业研究和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企业问题解决机制。一般问题由联系帮扶企业的部门研究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书面报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或重点项目推进周例会(工业专题)研究,对协调会或周例会议定的涉及企业问题的事项由联系企业的部门负责落实督办。

(三)建立沟通交流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系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总结交流经验,提出推进措施。

(四)严格帮扶企业工作考核机制。各联系帮扶企业的部门和干部要及时向市、县(市、区)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报告联系帮扶企业工作情况,对于在帮扶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由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报请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贡献突出的,推荐上报省政府予以表彰。

六、帮扶企业要求

(一)帮扶企业干部要按照“帮扶而不添乱”的原则,不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八项规定”。

(二)帮扶企业干部要实行“双报告”制度,每季度向本单位和市、县(市、区)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分别报告工作情况。

附件:1.安阳市百名干部帮百企活动联系表(中央、省属企业及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企业19户)

2.安阳市百名干部帮百企活动联系表(县区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下企业81户)

安阳市推进100个工业转型升级

重点项目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做强工业、建设区域先进制造业中心为目标,以工业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全市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引导全市工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更好地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主动适应当前工业经济发展趋势变化,加快构建聚集度高、竞争力强、带动力强、吸纳就业能力强、资源环境友好的现代工业体系,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概况

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工业项目,经筛选,确定100个项目为2015年全市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其中续建项目32个,新建项目6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51.9亿元,其中2015年计划投资197.88亿元;项目全部投产运行后,预计可新增销售收入1235.4亿元,新增利润135.61亿元。

三、项目分布

100个重点项目中,林州市16个、安阳县17个,内黄县10个,汤阴县22个、文峰区3个、北关区8个、殷都区2个、龙安区7个,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5个、高新区10个。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

(一)建立重点项目管理责任制度。

对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逐一分解,建立起市、县(市、区)、企业三级联动跟踪服务责任机制,主要遵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领导分包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分管工业县级干部作为责任领导分包辖区内企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级干部作为责任人分包辖区内各重点项目”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二)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服务制度。

1.建立季度性协调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项目推进协调会,集中梳理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要集中精力,全力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建立重点项目直通车制度。重点项目企业可直接向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反映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按照企业问题协调办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所反映的问题。

3.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分包领导和各县(市、区)分包领导要依照有关规定积极协调并优先解决重点项目企业所反映的问题。

4.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及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和市政府明确规定的检查评比外,有关部门不得对重点项目单位进行检查、评比、收费等活动。坚决杜绝以任何借口对重点项目进行乱检查、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对于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和个人,纪检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不断完善重点项目督导考核制度。

1.依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督导及考核奖惩的通知》(安政办〔2013〕25号)精神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将相关情况向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进行通报。

2.加大对各县(市、区)推进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工作考核力度,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评选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先进县(市、区)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领导分包部分重点项目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也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切实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县(市、区)要依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工业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14〕37号),对列入全市的重点项目实行台账式管理和节点式管理,全力推进新建项目早开工、续建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达产达效。

附件:安阳市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100个重点项目分包工作表

安阳市促进100项产学研项目合作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市企业与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大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企业掌握更多关键核心技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为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机制,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完善,全面推进产学研结合,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企业自愿申报技术难题,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初审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筛选,确定出100项企业技术需求,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推动百项产学研项目落实,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促进企业掌握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以增强企业项目的研发和创新能力,力争重点推出的百项产学研项目到2015年底有40%以上项目合作成功。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政府、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双方互访机制。在省内外16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扩大合作院校范围,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产学研合作。

(二)举办产学研合作项目对接活动,促成更多项目实施。

(三)在开展信息交流的基础上,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安排科技考察活动,促进产学研合作。

(四)鼓励企业积极引入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人才资源开展联合攻关,进行重点突破,解决技术发展难题。

(五)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共建企业研发(工程、技术)中心,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六)积极树立典型,将百项产学研合作意识比较强、合作项目比较多、效果比较好的一批科技企业认定为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七)加强创新人才培养。

1.以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方式,提升企业现有研发队伍水平。通过产学研合作,针对企业的技术需求和发展需要,以技术和产品开发为纽带,发挥高校专家教授的“帮扶带”作用,培养企业实用型创新人才,提高企业现有技术队伍素质和能力。

2.以校企联合建设研发机构等方式,培养和引进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才。鼓励高校在企业设立研究生创新基地和博士科研工作站,根据合作项目实际需要,选派博士、在读硕士生和博士生到企业进行技术攻关,在创新实践中培养在校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为企业吸引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创造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产学研合作工作的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工作,将开展产学研合作纳入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班子成员要分包各县(市、区),县(市、区)主管工业县(市、区)长要分包重点项目,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班子成员分别分包辖区其他项目。在分包过程中,要切实解决好本地产学研合作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做好合作对接。

(二)全面落实产学研合作的政策保障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力推进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安发〔2013〕21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意见》(安政〔2015〕4号),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产学研合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产学研合作信息发布。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充分利用《安阳企业服务网》、《安阳工信手机报》,及时发布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宣传产学研合作工作,及时通报产学研合作工作的进展情况,树立产学研合作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产学研合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安阳市2015年100项产学研项目分包工作表

安阳市培训100名企业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推动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市政府决定对100名企业家进行培训,以不断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加快培养企业后备人才,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百名企业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战略思维能力、市场营销能力、资本运营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现代企业管理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新型企业家队伍,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二、培训对象

(一)全市2015年度50高、50强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

(二)全市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及高成长性企业的高、中级经营管理人员。

(三)全市部分小巨人、未来之星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

三、推荐程序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由企业自行申报;地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按照管理权限,由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推荐;其他企业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初审、推荐。根据推荐情况,在综合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审核确定企业家培训人员名单。

四、培训方式

(一)高校培训。

1.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计划于2015年7月组织开班。主要依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优质教育资源组织培训,原则上每个院校安排15人。培训主要采取混班学习的方式进行,重点围绕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组织培训。

2.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与北京理工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班”。按省有关要求推荐参加培训。

(二)党校培训。

按照《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发展的39条意见》(安发〔2013〕3号)要求,依托安阳市委党校举办的市管干部、中青班、乡科级干部等培训班,采取插班学习的方式,有计划地安排重点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编班参加同步培训。

(三)专题培训。

1.企业管理综合素质提升高管人员培训。与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北京天智、安阳思八达、视野培训、大河商学院等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共同开展企业管理提升、人力资源综合开发、品牌创建等精品课程,培养具有战略视野、创新发展、科学决策等综合能力较强的企业家队伍。全年计划培训6次。

2.财税、法律、融资知识培训。针对企业需求较多的财税、法律、融资等方面知识,组织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驻安金融机构到工信大讲堂、产业聚集区、重点企业进行培训与交流。全年计划培训10次。

3.信息化专题培训。依托三大运营商、电子商务协会、信息化专业机构,进行“两化”融合及企业信息化知识、产品宣传应用培训会。全年计划培训6次。

4.技术创新培训。发挥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优势,组织企业到高校、科研院所或邀请专家到企业进行技术交流与培训。全年计划培训4次。

5.员工素质培训。与人力劳动资源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联合举办企业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全年计划培训4次。

五、培训内容

(一)高校培训内容重点围绕当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企业战略管理与持续力建设、融资和资本运营、企业营销与品牌战略、企业自主创新、全面质量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等内容进行培训。

(二)专题培训内容重点围绕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知识、企业管理提升、人力资源综合开发、品牌创建及财税、法律、融资等内容进行培训。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本地企业家培训计划,抓好企业家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企业的软实力,坚持以培训带动能力素质提升,推动全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二)认真推荐。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组织好推选工作,切实把具有培养前途、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高中级经营管理人员推荐上来,未征求本人意见、本人不能全程参训的,一律不予推荐。

(三)经费问题。专题培训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原则上免费培训;其它培训费用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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