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保增长稳运行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保增长稳运行行动计划的通知

洛政〔2013〕72号

洛阳新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洛阳市保增长稳运行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6月3日

洛阳市保增长稳运行行动计划

为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提高我市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保持全市经济平稳增长,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持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稳定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回升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扩充增量、缩小减量、增加投资”的工作原则,抓住关键、突出重点,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分类指导、综合施策,最大限度地集聚积极因素、减少制约因素,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尽快企稳回升。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稳定工业经济运行。把确保工业增速稳步回升作为稳定经济运行的首要任务,强化分类指导,采取针对性措施。

1.加强增量带动

(1)扩大畅销产品产量。围绕电子信息、机械装备、食品、服装、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企业进行调研筛选,列出技术先进、产品竞争力强、有市场需求的企业及对应的产品清单,强化要素保障,实施一企一策、一品一策,支持企业开足马力、加快生产,努力实现以畅补滞。扩充畅销产品产能。对我市列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扩充畅销产品产能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135号)的产品产能项目,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跟踪服务、创造条件,确保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产,形成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2)全力保障已竣工未达产项目的稳产达产。全面筛查2012年以来全市已竣工未达产的项目,列出项目清单,按月度制订达产计划,依据进度动态调整;深入项目单位实地调研,查找制约因素,根据每家企业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扶措施,推动已竣工项目尽快达产达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根据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要求,认真筛选申报一批重大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项目,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省工业结构调整资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加快存量调整

(1)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引导水泥、钢铁、有色等产能过剩行业的龙头企业,沿产业链推进兼并重组,近期重点推进万基控股集团与义煤集团的煤电联营。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2)对技术落后、资源消耗较高、污染较大的企业,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综合运用市场机制与行政手段,在国家政策资金引导、工商证照审核、税收调节、土地指标增减、环保监督检查、生产许可证管理、信贷控制、限制供电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和市场资源向先进产能和先进企业集中。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洛阳银监分局、洛阳供电公司

(3)对我市省定困难工业企业进行深入调研,保障各项帮扶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使困难企业摆脱困境,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3.认真落实省政府企业帮扶政策

(1)落实省“煤电互保”政策,推动我市电厂签订省内电煤采购合同,价格由煤电双方自主协商;加强与省电力公司的沟通衔接,拓展我市电厂发电空间,增加我市发电企业外送电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2)列出我市电解铝、多晶硅等领域有望纳入直购电试点的骨干企业,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将这些企业逐步纳入直购电试点范围;鼓励单机容量大的发电机组大量使用省内煤炭,争取优先纳入直购电机组范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3)继续对接落实2012年省里出台的电解铝企业解困政策;积极争取省工业结构调整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支持铝制汽车板、航空板、易拉罐、建筑用铝材等档次较高的铝加工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全力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稳增长、促回升、调结构、增后劲、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以“促开工、促在建、促投产”为着力点,加快实施“81235”攻坚计划。

1.尽快开工一批重大项目

加大联审联批工作力度,将今年计划新开工重大项目前置审批任务分解下达到市、县两级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发放“路条”、“并联”审批等办法,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应批尽批、应批快批、应批早批。分级负责,对计划新开工项目逐一制定开工方案,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强力推进,完善条件,力保按计划开工。力争1000个亿元以上项目中计划新开工的500个重大项目,上半年开工200个以上;其中计划新开工的98个省、市重点项目,力争上半年开工60个以上。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时下达投资计划,支持一批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联审联批办

2.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

加强在建项目建设综合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推动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凡在建项目出现停工的,项目单位和所在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报告市发改委,市发改委要立即派出工作组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问题,促使项目尽快恢复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3.加快列入省市重点计划竣工项目的竣工投产

对年内计划竣工的92个省市重点项目,尤其是29个省市重点工业和高新项目,市发改委要列出项目单,明确责任和建设节点,分级负责,倒排工期,加强督导,确保按期竣工投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4.强力实施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

围绕主导产业,每家产业集聚区谋划确定20个重点招商项目,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瞄准目标企业“一对一”跟踪推进。抢抓产业转移机遇,围绕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加工、建材、轻工等重点领域,积极与各行业协会沟通衔接,及时掌握产业转移动态,瞄准长三角、珠三角开展驻地招商,力争集群式、链条式承接一批重大项目。加强对战略新兴产业的分析研究,跟踪跨国公司和央企、行业龙头企业投资趋向,积极吸引其在我市布局一批创新优势突出、先导作用明显的高端项目。加快推进洛阳综合保税区、省级耐火材料出口基地的申报工作,打造外向型产业载体。确保2013年产业集聚区引进省外资金增长25%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5.鼓励民间投资参与民生项目建设

重点围绕教育、卫生、养老、基础设施等领域筛选一批项目,面向民间资本,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建设业主;鼓励民间投资主体通过组建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民间资本。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与民间资本联系密切、影响力大的优势,组织民间资本抱团参与我市交通、能源、城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按照稳价增量的总体思路,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有效供给,保障刚性需求。严格按照“零违规、零强拆、零事故、零上访”和“依法、阳光、和谐、安全”征迁要求,全面推进城区改造工作,确保2013年完成对100个城中村(城郊村、城边村)改造,实施1000个各类项目,安置回迁居(村)民20000户;全年新开工面积2000万平方米,投资1000亿元。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先行用地政策,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渠道,合理安排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探索可持续的保障房运营模式,支持住房专业运营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运营和管理。确保2013年实施保障性住房项目41个,开工33146套、竣工20999套。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三)着力提升服务企业水平。进一步强化服务企业意识,把稳企业作为稳定经济运行、尤其是工业经济运行的关键环节。

1.突出抓好产销对接

(1)认真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通知》(洛财购〔2013〕4号),进一步运用政府采购措施促进企业发展,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分行业认定优质优价产品进入《洛阳制造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重点项目、政府招标采购和享受财政补贴商品,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优质产品。筛选确定市场好、有效益的畅销产品,支持其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节能惠民工程、农机补贴等政策杠杆作用,促进本地产品消费。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2)积极推进产销衔接。由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同合作,以钢铁、有色、煤炭、光伏、装备、信息等行业为重点,组织召开重点项目与企业对接会,推进我市上下游生产企业和项目单位的产销对接。组织召开企企对接会。推动煤电、电解铝—氧化铝—铝加工、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钢铁—装备、汽车—零部件等产业链企业加强合作。宣传引导我市企业加入河南企业服务网、积极参加“豫货网上行”活动,尽快构建我市企业产品展销网络平台。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2.突出抓好用工对接

创新校企合作机制。指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企业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特点,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技能人才联合培养。深入推动产业集聚区用工对接。借助全省“百校千企”对接活动,推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产业集聚区重点用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立农民工工作台帐,为农民工提供转移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保接续等服务,促进农民工在集聚区实现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加快企业实习和实训基地建设。支持鼓励院校与企业开展“订单式”、“冠名班”等形式合作培养,共建实习基地和实训基地,采用“工学交替”模式安排学生顶岗实习。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洛政〔2013〕4号),重点清理整顿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规定,除国家和省按规定程序审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其他一律取消。2013年6月底前,对近年来全市收费清理结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取消、调整项目落实到位。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监管,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努力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对清理后属于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必需的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予以保障。收费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规定,严禁将收费情况与单位人员工资奖金福利挂钩,严禁超标准、超范围以及强制、“搭车”收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四)扎实做好要素保障工作。不断加大要素保障协调力度,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1.着力加强煤电运等要素保障力度,确保企业稳定运行

一是探索建立煤电保障协调机制,引导煤电企业签订中长期电煤购销协议。充分发挥市煤电油气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省工信厅、发改委、电力公司和重点煤炭企业的密切沟通,积极争取支持。二是完善铁路运输协商工作机制,保障重点企业产品和原料运力需求。加强电力运行监测预警,制定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全面组织好迎峰度夏(冬)等工作,全力保障重点企业用电需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完善银企对接机制,扩大信贷投放

积极跟踪落实河南省支持洛阳市重大项目融资对接会所推介的融资项目,主动对接、及时跟进。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制订方案,完善融资条件,更多更快地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加强与金融机构上级行的沟通衔接,为我市多争取信贷规模。坚持大型银企洽谈会制度,同时根据融资需求情况,分行业召开银企对接会,帮助重点行业解决资金难题。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3.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通过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信托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我市有条件的银行尽快开展股权、知识产权等质押融资业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五)着力扩大外贸出口。进一步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以外贸增长带动经济平稳回升。

1.大力引进出口型项目,推动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以产业集聚区、出口加工区和加工贸易承接地为平台,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坚持领导带队招商与专业招商相结合,除牡丹文化节期间外,每月至少2名市领导到上海、广州、厦门等重点地区,围绕装备制造、太阳能光伏、铝深加工、钢制办公家具、磨料磨具等优势产业领域,引进一批出口导向型项目,培育我市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加快外贸出口基地建设,增强对外贸易后劲

抓好4个已获批的外贸出口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出口优势产业调研,继续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出口基地,力争全年新获批省级出口基地1-2个。支持企业建设外贸公共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紧盯重点企业,努力扩大出口规模

列出我市出口超千万元的和增速高、出口潜力大的重点出口企业名单,实行重点联系制,在争取扶持资金政策上予以重点支持。研究制定表彰奖励措施,每年从洛阳市产业优化资金中拿出50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对年度出口规模大、增速高的外贸企业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进一步拓展新兴出口市场,深度开发传统市场,扩大出口规模

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特别是新兴市场。在做好广交会、迪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亚欧博览会、东盟博览会、东盟(曼谷)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等境内外展会组织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企业对欧美、东盟等传统市场进行考察,巩固和深度开发传统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销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争取财政支持政策

运用好市外贸发展促进资金等财政支持政策,组织好省外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的申报工作,积极为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信保补贴资金等,鼓励企业扩大出口。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由市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广泛参与、县(市、区)和产业集聚区积极配合、分工协作的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引导各县(市、区)查找差距、找准症结、凝心聚力、狠抓落实,确保全市全年经济增长11%。

2.完善监测制度,加强预测预警

市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跟踪经济运行走势,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统计分析,提高统计数据的及时性。针对服务业增速偏低、财税收入结构性矛盾、房地产市场发展等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对比分析和专项调研,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保增长、稳运行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6月上旬制定出相关工作落实推进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明确目标责任,定期对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研究建立保增长、稳运行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问题处理和解决情况,对久拖不决的问题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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