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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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循环经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四月八日
2010年全市循环经济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2010年全市循环经济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生态荆门建设和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为把我市建成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市奠定扎实基础。
二、主要工作目标
1、万元GDP能耗下降5%。
2、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2%和0.1%。
3、推进荆门石化、磷化、电子废弃物循环产业园建设。
4、实施循环经济项目120个,完成投资110亿元。
5、策划储备循环经济项目总数达到1500个,总投资达到3000亿元以上,其中10%具备下年度开工建设条件。
6、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
7、高标准创建5-10个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和社区、学校。
三、重点工作
1、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
①荆门石化循环产业园:总体规划争取纳入省重点园区发展规划,启动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部分项目入园,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单位:掇刀区、东宝区、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
②电子废弃物循环经济产业园:格林美50亿元循环产业工程部分项目竣工,中国(荆门)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开工建设(责任单位:荆门经济开发区、市供销社)
③荆襄磷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部分重点项目开工建设。(责任单位:钟祥市、市国资委)
2、实施循环经济项目。实施循环经济项目120个,完成投资110亿元,开工率达到100%、当年竣工率达到50%以上。重点抓好葛洲坝水泥厂2×12兆瓦余热发电、荆门大学图书馆2兆瓦光伏发电、杨树港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
3、策划储备循环经济项目。力争策划储备循环经济项目总数达到1500个,总投资达到3000亿元。各县市区策划储备循环经济项目占当年策划储备项目总数的30%以上;市直相关责任部门重点策划储备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循环经济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4、争取国家及省专项资金。全市争取国家及省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生态恢复治理等专项资金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5、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循环经济目标责任书,对重点用能企业下达节能目标任务;实行重点行业、企业能耗季报告和全社会能耗半年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统计局)
6、加强重点企业节能管理。督促检查重点耗能企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情况,完成5-10家年耗能过万吨标煤企业的能耗审计,强化措施、检查督办,推动工业企业贯彻执行《湖北省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源消耗限额指标(试行)》。(责任单位:市经委、市质监局)
7、抓好建筑领域节能降耗。加大新型墙材及散装水泥推广力度;选择2-3个小区或建筑,开展太阳能、地热能及浅层地温能应用及小区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利用试点;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
8、实行减排目标责任制。市政府与县市区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对重点排污染企业下达减排目标任务。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重要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水污染监控,依法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9、建设环境保护工程。实现重点排污企业和主要污染源在线监测“全覆盖”;对竹皮河沿岸14家重点污染源及市政府下达“禁投令”的58座水库加强监管;组织3-5家“双超”或“双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抓好中心城区粉尘、噪音、尾气等专项治理工作,力争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良好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0、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抓好“九小”企业专项治理,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各县市区)
11、推广绿色照明产品。全年推广高效绿色照明产品(节能灯)7万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12、实施城市节能改造工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工业园区、城市交通干道及大型公共场所照明和景观系统进行太阳能应用改造。制订总体改造方案,分步实施,年内争取完成李宁工业园、东宝工业园及城区部分主干道照明系统改造。(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路灯局、东宝区、掇刀区、荆门经济开发区)
13、抓好生态林业重点工程。人工造林30万亩,其中速生丰产林基地14.3万亩,特色经济林5.7万亩。新建绿色通道600公里、花卉苗木基地3万亩。抓好低产林改造试点。国、省道两旁植树10万棵,建设生态文明示范路200公里。争取汉江流域、南水北调生态补水工程进入国家规划(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
14、加快生态农业建设。开展农业节水、节地、节药、节肥和农村“三洁”工程,东宝区整区清洁工程试点步入全省试点县市区前列。新增农村户用沼气2万口。推进农作物秸秆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高产农田土地整理5万亩、做好南水北调汉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申报项目立项资料并组织实施。抓好荆门大型商品粮基地、江山水库生态修复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
15、推进全国节水型试点城市建设。抓好工业企业、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城市管网改造等节水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建委)
16、加快生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抓好“一总三案”的启动实施。做好先期启动项目的前期工作,重点抓好百公里森林生态文化旅游长廊及百万亩国家森林公园、漳河国家级湿地公园、明文化主题公园、屈家岭文化遗址公园等项目的启动建设。充分利用荆门市生态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这一投资平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单位:市圈办、市国资委、市文体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
17、实施矿区生态恢复治理。支持荆门市仙居硫铁矿矿山等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完成神舟石膏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做好钟祥市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钟祥市)
18、抓好社会资源再生利用。加大节能环保标识产品检查力度,制定限制“一次性”消费品使用的办法措施,继续加大“限塑”力度,治理白色污染。建立社会废旧资源和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帮助格林美公司完成1000个废弃电池回收箱和164个电子废弃物回收超市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19、推进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抓好46家示范试点单位工作,重点支持格林美、荆门热电厂等2-3家示范试点企业,钟祥彭墩村、京山钱场镇、沙洋高阳镇等2-3个示范试点村镇开展“标杆”创建,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市循环办、相关县市区)
20、推进循环经济进机关、学校、社区。
①在市直部门创建一批资源节约、生态文明机关。(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②高标准创建2-3所资源节约、生态文明示范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③选择2-3个街道、小区,高标准创建循环经济型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市妇联、东宝区、掇刀区)
21、强化宣传交流培训。
①宣传贯彻《循环经济促进法》,加大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②积极配合省人大对我市《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③开展一次循环经济大型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循环办、市直相关部门)
④组织开展循环经济专题培训及对外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循环办)
⑤加强循环经济产业链研究,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林业局、市财政局、钟祥市、屈家岭管理区)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煤电化冶材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军民结合化工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