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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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8-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郴政办电〔2014〕53号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7月28日下午5时左右,桂阳县舂陵江镇理坪村3名少年私自下河游泳不慎溺亡。市委副书记、市长瞿海对此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及学校、家庭加强暑假期间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千方百计杜绝此类悲剧再次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暑假期间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个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情系一个家庭的幸福,也是社会和国家的未来。今年以来,我市各地已发生多起青少年儿童私自下河游泳溺亡事故。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深刻汲取教训,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把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好。
二、深入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公益宣传系列活动,营造“时时讲安全,人人防溺水”的浓厚氛围,使预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教师通过电话、网络及短信等形式,提醒每个家长加强学生暑假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家长监护职责,严防学生私自下水游泳。
三、开展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各县市区政府近期要组织召开预防少年儿童溺水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教育、公安、水利、交通、安监、水库权属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防范工作体系。要加强对水库、水塘、河流、湖泊等重点水域和临水危险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警示标牌。各乡镇、村组要安排巡防人员,加强巡查,做到联防联控全覆盖,不放过任何一处溺水隐患。
四、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工作回头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涉校涉生重点水域排查防控情况、预防溺水教育情况、组织观看《孩子请不要私自下水》视频片情况、家校沟通及《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家长回执回收情况等进行登记,建立预防溺水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短期内学校确实难以消除的隐患要逐级报告,限期整改解决。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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