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湘西自治州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湘西自治州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2011年度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地质环境特点及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1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全州区划调查和日常巡查共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129处,其中龙山县15处、永顺县18处、保靖县12处、花垣县10处、凤凰县26处、古丈县10处、泸溪县10处、吉首市28处(具体隐患点见附表)。全州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发展趋势是:
(一)泸溪县解放岩—石榴坪、吉首市、古丈县、龙山县城区及周边同向边坡,以白垩系红层为出露的岩层区域。该岩层软硬相间,易风化、吸水性强,降水或风化差异引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机率大。
(二)凤凰县茶田镇、吉首市己略乡、保靖县葫芦镇、古丈县双溪乡、永顺县永茂镇、龙山县红岩溪镇等地以页岩、板岩为出露的岩层区域。该岩层风化强烈,地质环境脆弱,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
(三)保靖县普戎镇、龙山县靛房镇、永顺县万坪镇等地以泥盆系砂岩为出露的岩层区域。该岩层区域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
(四)焦柳铁路永茂至龙鼻嘴段、常吉高速州内段、省道229州内段、在建中的凤大、吉怀、吉茶、张花、永龙公路等交通沿线高陡边坡部位。该部位在降水或人工切坡影响下,可能发生滑坡和崩塌。
(五)花垣民乐锰矿区、李梅铅锌矿区,古丈县烂泥田锰矿区,龙山县洛塔、向阳煤矿区,永顺县龙家寨煤矿区,因人为工程活动,易引发地面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2011年地质灾害主要威胁范围
(一)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威胁范围:龙山县石羔镇、兴隆街乡、苗儿滩镇、靛房镇,永顺县永茂镇、青坪镇、万坪镇、塔卧镇、两岔乡,保靖县普戎镇、碗米坡镇、比耳镇、夯沙乡,古丈县罗依溪镇、古阳镇、双溪乡、坪坝乡、高峰乡,吉首市城区周边、己略乡、排吼乡、丹青镇,凤凰县林峰乡、水打田乡、木江坪镇、腊尔山镇,泸溪县石榴坪乡、达岚镇、解放岩乡、洗溪镇。
(二)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威胁范围:龙山县洛塔乡岩溶区、煤矿采空区,永顺县龙家寨煤矿采空区,花垣县民乐锰矿采空区、花垣县渔塘(含李梅、龙潭、老虎冲、土地坪、芭茅寨等铅锌矿区)铅锌矿采空区,古丈县烂泥田锰矿采空区,吉首市城区。
三、2011年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对象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的城镇、居民集中区。永顺、古丈、凤凰、吉首四县市城区地质环境复杂,环城边坡不稳定,如遇大暴雨或人工切坡活动影响,可能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吉首市老城区至小溪桥地下水丰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工程建设中大量抽排地下水,可能造成地面沉降。全州砂、页岩分布区都是地质灾害易发区,降雨作用下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特别是部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下,经地质作用,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二)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区。花垣民乐锰矿区、古丈县烂泥田锰矿区地质环境破坏严重,属易风化剥蚀砂页岩区,地形切割深,沟谷发育,纵坡降大,在暴雨期可能发生滑坡、塌陷、泥石流。花垣县渔塘铅锌矿区50多平方公里内,矿峒多、布局混乱,废石满山遍野,在暴雨期可能诱发废石流,特别是耐子堡、李梅两矿段,矿体赋存浅,采空区离地表近,多层开采普遍,极易引发地面塌陷。
(三)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中小学校。经2009年全州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和2011年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发现26所中小学校场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如遇大暴雨或人为活动的影响,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四)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主要交通干线。焦柳铁路永茂至龙鼻嘴段,山高坡陡,岩层多为砂、页岩,或夹砂页岩的薄层碳酸岩,风化堆积的松散物厚,在暴雨作用下,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威胁铁路行车安全。省道229线州内段所经过的地层岩(土)体极不稳定,特别是牛角山至罗依溪、石堤至青天坪两段,砂、页岩石分布连续,是滑坡易发地段,威胁车辆和行人安全。吉常高速公路州内段,全段多为结构松散的红色砂岩,人为切坡较多,高陡坎易产生崩塌、滑坡,在建中的凤大、吉怀、吉茶、张花、永龙公路经过人工切坡,有可能发生岩(土)质滑坡和崩塌。
四、2011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2011年汛期降水量与往年同期相当,预计5-7月将可能出现2-3段雨水相对集中期,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因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分布规律尚难准确掌握,我州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区域,都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结合我州地质灾害发生规律,5-7月暴雨次数多,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多,灾害损失大,因此5-7月是重点防范期。4月、8月、9月有短期灾害性暴雨发生,也必须加强防范。
五、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
(一)明确责任。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县市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县市长为第一防灾责任人,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防治责任要逐点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和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教育、公路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国土资源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编制预案。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修订。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个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监测责任人、监测内容和方法、临灾预警信号、疏散撤离线路、躲避地点、抢险等内容。出现地质灾害灾(险)情,要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并适时按规定启动预案,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健全制度。要建立和完善行政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汛期巡查监测、值班、预警预报、灾情速报、应急调查处理制度,建设项目要严格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原则。
(四)加强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立群专结合、以群防为主的防治体系,加强对各地质灾害隐患防灾和监测责任人的管理,确保人员到岗、责任到位。加强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积极预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加强矿业开发利用管理,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治理备用金制度,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责任。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指导科学选址,避免地质灾害危害。
(五)实施治理。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实施封填裂缝、修筑排水沟、卸载反压、种树植草等应急治理工程或搬迁避让措施。可能突发成灾的地质灾害隐患地区,要及时组织群众暂时撤离避让。公路部门要定期检查地质灾害多发、易发路段,发现危岩、崩滑体要及时处理。
(六)加强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开辟地质灾害防治专题、专栏,责任单位要及时面向群众发放、张贴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常识的彩色挂图及资料,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竖立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有关知识和技能,提高人们防灾减灾意识,实现自觉防灾,全民防灾。
(七)落实经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预算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处理、监测预警和治理。
六、地质灾害监测
(一)地质灾害监测对象:经区划调查和巡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为本年度地质灾害监测对象。
(二)地质灾害监测内容:隐患体的变形,即裂缝变化和灾害体位移、灾害体上的房屋变形、树木歪斜、动物异常反应、泉水流量和颜色变化、异常声音和气体等情况,其中裂缝变化为最主要监测内容。
(三)地质灾害监测方法: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群测群防为主,群专相结合,汛期巡查、常规监测和暴雨期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专人开展简易常规监测。地面裂缝用观测桩进行定量观测,房屋裂缝用贴片进行定性观测,同时对地质灾害体进行巡视观测。乡镇人民政府、村(组)、社区在汛期中要对辖区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和避让。
(四)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单位: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监测;危及铁路、公路、水利、航道、通讯、教育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基础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诱发者负责监测并治理。
附:2011年度湘西自治州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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