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株洲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株洲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办公室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6-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株洲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
株办〔2012〕27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
《2012年株洲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18日
2012年株洲市“两型”社会建设
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基本目标
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围绕“保二争一,科学跨越”战略目标,按照“三个加快”的工作要求,着力在综合配套改革、重大环境问题治理、“两型”示范创建等方面实现突破,全面推进产业转型、节能减排全覆盖、城乡环境同治和示范区建设,确保“两型”工作领先态势,确保试验区第二阶段工作进度。
基本目标:万元GDP能耗下降3.5%以上,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不低于省下达目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50%;湘江株洲段持续保持国家Ⅲ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空气质量维持国家二级标准。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推进十个方面改革。按照“‘两型’改革要有突破”的要求,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发展、能源节约体制、土地经营制度、节水型社会、智慧型城市建设、统筹城乡发展、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社会管理机制、文化体制等10个方面的改革。细化改革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研究制定各专项改革的实施方案;加强督促和协调,实行改革项目化管理,建立督查及情况通报制度,务求在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取得关键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
(二)突出实施十大重点举措。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立足我市的工作基础和发展需要,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突出抓好清水塘地区产业升级绿色搬迁、“一江四港”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同治、节能减排全覆盖工程、节地模式推广、节水型社会建设、绿色建筑及“两型”示范小区建设、低碳出行体系建设、城乡统筹发展、“两型”审查及“两型”认证等10大重点举措。坚持开门引智借力抓重点,按照一流的规划设计、一流的工作目标、一流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把工作做出体现时代特色、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创造经验和模式。
(三)突出建设十个“两型”典型示范项目。按照与“两型”紧密相关、投资规模较大、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标准,确定扎实推进南车时代光伏发电系统(二期)、株洲县渌鸿风力发电场、绿心保护建设、“两型”示范建筑、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建设污泥处置系统、中建五局光伏生产基地、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二期)、芦淞洗水工业园整体搬迁等10个“两型”典型示范项目。建立项目管理机制,明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和考核指标,建立推广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实行“每季一调度、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核”的服务跟踪推进机制,对建设进展好的项目,纳入申报“两型”示范创建项目,争取引进资金支持。
(四)努力向国家和省争取十个方面政策。争取国家、省在清水塘地区产业升级绿色搬迁、产业发展、土地、财政、税收、节能环保、金融、社会保障、自主创新、对外开放等10个方面明确支持我市的政策措施,作为今年厅市合作工作的主要内容;健全厅市合作机制,完善定期会晤制度和督办制度,全面完成厅市合作协议签订,推进协议条款落实,进一步放大厅市合作效应。
(五)全面开展十项“两型”创建。巩固、扩大我市“两型”创建工作优势,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深入开展“两型”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经营场所(市场、门店、酒店)、园区、社区、村庄(农村社区)、城镇、家庭等10项创建工作。制定发布“两型”园区、医院、社区、村庄、城镇、经营场所等6项创建标准,形成较为完善的“两型”建设标准体系;制定出台《株洲市“两型”示范创建项目和单位管理办法》,对创建单位及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已挂牌的“两型”示范创建单位和项目进行复查,给创建达标的单位和项目予以授牌奖励;遴选储备一批“两型”项目和单位,充实完善“两型”创建项目库;总结提升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示范创建经验模式,充分利用媒体及网站宣传报道创建典型,推广“两型”示范创建的经验和做法。
(六)全力推进示范区建设。落实“‘两型’示范要有突破”的要求,形成示范区建设新热潮。三个示范区全面启动绿心保护相关工作。云龙示范区:加快职教大学城建设,建成综合配套服务中心,启动铁道职院、中医药高专2所院校建设;建成华强方特梦幻王国;全面启动云峰湖体育公园、龙母河水系水利及景观工程、科技数码城、总部经济园、水利科技园等项目建设;建成云龙大道;完成智慧大道、盘龙路二期路基工程。天易示范区:加快推进栗雨中央商务区、物流园、汽配园等项目建设,争取湘煤立达煤机装备制造等项目建成投产。清水塘工业区:实质性启动清水塘地区产业升级绿色搬迁工作,编制相关规划、重组开发公司,推进旗滨集团整体搬迁改造升级;加快推进湖南湘江金属物流城、南车物流基地等综合性和专业性物流基地建设;着力推进霞湾港污染治理、大湖治理、清水湖综合开发项目,力争在重金属污染治理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两型”社会建设领导和工作力量,成立试验区党工委和“两型”综合配套改革委员会。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将重大建设改革任务纳入市级领导“五个一”工作责任制。建立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两型”工作年度述职和领导资源环境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县市区“两型”工作机构建设。
(二)完善“两型”标准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两型”创建标准,优化创建指标,形成一套成系统、能操作、可推广的“两型”标准体系。对达到创建标准的项目、单位给予和推荐给予政策支持、资金奖励。争取省政府或省人大常委会就株洲“两型”社会建设改革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三)强化评估监控。建立健全“两型”工作监测评价体系,形成主要指标数据库。建立评估体制机制,规范“两型”社会建设有关数据的采集、加工、发布和应用,探索发布动态评价指数和年度评价报告。严格执行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两型”审查机制,实行严格监督、目录管理和审批把关。组织做好迎接试验区第一阶段评估准备工作。
(四)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争取形成国家、省、市和县市区四级支持“两型”建设的政策体系,争取与国家部委、省直单位进行政策对接;明确市直部门、县市区支持“两型”建设的政策措施。设立市级“两型”社会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估。
(五)加强宣传和培训。坚持把“两型”内容纳入各级各部门宣传工作计划、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计划和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开设“两型”课程或讲座,在市委党校举办“两型”骨干培训班。充分利用大众媒介,结合“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纪念日开展“两型”主题活动。开展年度“两型”人物、事迹评选,制作“两型”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在湘江风光带、神农公园等景区和人口集散地设立一批“两型”科普基地,提高社会各界对“两型”社会建设改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重视加强国际交流。
(六)强化督促考核。调整优化绩效考核方法,加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两型”社会指标考核权重。建立政务督查、效能监察、媒体监督等“三位一体”联动机制,对“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工作实行“平时督促指导、半年督查通报、年度考核评比”,将考评结果充分运用到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等各个方面。
附:1.2012年十个方面改革任务分解表
2.2012年十大重点举措任务分解表
3.2012年十个“两型”典型示范项目任务分解表
4.2012年争取国家、省支持的十个方面政策任务分解表
5.2012年十项“两型”创建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12年十个方面改革任务分解表
名称
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一、产业转型发展改革
1.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①对搬迁企业土地“退二进三”,财政从市级土地出让纯收益中予以适当安排。②对传统产业就地“两型”化改造的,新增地方财税在一定年限内给予返还。③制定强制性改造关停企业名单。
2.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①对达到一定规模并经市级以上部门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企业和项目,参照适用“5115”工程的相关政策。②对达到一定规模并经市级以上部门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土地、水、电、气等要素使用上在差别价格中按最低价格收取。③对未达到一定规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项目),参照适用高新技术产业政策。
3.推进服务业发展,对生产性服务业生产价格要素参照工业价格执行。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市工商局、市地税局、
市物价局、市环保局、
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二、能源节约体制改革
1.对水、电、气等资源根据消耗情况推行阶梯式价格。
2.将各县市区能耗降幅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在公共媒体上逐月向社会公示。
3.将重点能耗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在公共媒体上逐月向社会公示。
4.出台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强制性规定,制定鼓励使用地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政策措施。
5.制定鼓励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措施。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市物价局、
市统计局、市环保局、
市住建局、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三、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1.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力度,实现复垦指标交易常态化。
2.开展耕地跨市异地占补平衡。
3.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招、拍、挂试点,向国土部争取在我市有关县市区开展土地利用改革试点。
4.根据土地投资强度、产出水平及“两型”化水平,实行差别地价。
5.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6.完善土地储备制度。
市国土局
市农办、市林业局、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四、节水型社会改革
1.推进水价改革,在原有水价基础上,加征引水工程费和垃圾处理费。
2.实行差别水价,对工业和服务业用水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改革。
3.规定污水处理的中水回用利用率须达60%以上,对一定规模的景观用水要求使用中水、雨水或自然水达60%以上。
4.对设施农业,除享受国家有关补助外,从价格调节基金中拿出部分给予补贴;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设施农业,在银行贷款时由市财政给予30%的贴息。
市水务局
市物价局、市住建局、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五、智慧型城市建设改革
1.完善、理顺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
2.鼓励发展城市移动宽带、物联网,对发展移动宽带、物联网等业务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在一定期限内的新增税收市级所得实行全额返还。
3.对智慧型城市建设的标志性重点建设项目,参照享受“5115”工程相关政策。
4.对新办达到一定规模的非国有企业副高或副总经理以上人才,个人所得税市级部分全额返还。
市科技局
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六、统筹城乡发展改革
1.开展社会保障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农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社会救济体系。
2.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和集约经营。
3.开展村级治理机制改革,加快村改居步伐。
4.开展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市四区、云龙示范区及有关县城重点镇农民自愿转为居民。
5.开展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赋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权益。
6.开展股份制农场试点工作,推行农民以土地、企业以资金和村委会以管理等入股的股份制农场经营模式。
市两型办
市农办、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金融证券办、市银监分局、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七、财税体制改革
1.探索建立项目招商引资和绿心保护的财政横向转移支付、生态补偿机制制度。
2.市财政建立“两型”社会建设改革专项资金,将资金实行归口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建立绩效考核评估机制。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八、投融资体制改革
1.推进政府投资公司开放股权改革。
2.争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3.争取组建“两型”投资基金。
4.扩大融资质押物范围。
5.建立公共服务设施、环保设施民间投资机制,采取BT模式和购买服务方式。
市金融证券办
市国资委、市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九、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1.在城区探索建立以减少层级为主的社区管理和警务体制改革。
2.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3.探索社会管理社会化,制定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发展的措施,对社会管理机构实施税收减免。
4.建立由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
5.建立留守人口、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食安办、市药监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十、文化体制改革
1.制定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方案和政策措施。
2.推进国有文化单位改革。
3.探索建立支持发展“两型”文化的体制机制。
市文广新局
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附件2
2012年十大重点举措任务分解表
名称
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一、实施清水塘地区产业升级绿色搬迁
1.争取成立省级层面清水塘地区产业升级绿色外迁协调领导小组,在我市成立指挥部;并争取省里支持纳入国家支持计划。
2.研究制定产业升级绿色外迁可行性报告和工作方案。
3.研究并向国家和省争取支持产业升级绿色外迁政策。
4.编制清水湖生态城建设规划。
5.启动旗滨玻璃搬迁工作。
6.推动重金属污染治理、居民避险安置等工作。
市发改委
市两型办、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石峰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一江四港”综合整治
1.全面完成湘江风光带河西项目建设,启动湘江风光带河东项目建设。
2.全面完成霞湾港、建宁港综合整治工程,基本完成白石港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启动枫溪港综合整治工作。
3.关停、搬迁湘江城区段砂石厂。
4.关停、搬迁市区洗水企业。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湘江集团、城发集团、国投公司、云龙示范区、城市四区
三、推行城乡环境同治
1.在全市推广攸县城乡环境同治的做法,建立城乡环境同治考核奖惩机制、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农村环保合作社。
2.在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推行垃圾分类投放。
3.基本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启动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
4.开展PM2.5监测工作。
5.各县市区对本区域内主要小流域(2条以上)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市农办
市城管局、市爱卫办、市环保局、市两型办、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四、实施节能减排全覆盖工程
1.编制并实施株洲市“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及工业、公共机构、建筑、交通等9个专项节能减排规划。
2.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完成排污权储备与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完成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收缴。
3.全面推广应用“两型”技术及产品,全市停止使用白炽灯。
4.在重点能耗行业、企业及单位开展能耗审计、碳盘查、专项改造行动。
5.建设株洲市节能减排在线监测平台。
6.机关公务用车油耗下降10%。
7.建立全市碳汇林基地。
8.全面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9.深入实施节能减排“三百工程”。
市发改委
市两型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农办、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五、推广节地模式
1.引导农民集中居住。
2.城市土地立体开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3.农用地规模集约经营(提高2个以上百分点)。
4.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50公顷)。
市国土局
市农办、市人防办、市规划局、市房产局、
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试点工作。
2.启动省水利科技示范园的建设。
3.推进株洲市第二水源建设。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七、推进绿色建筑、“两型”示范小区建设
1.制定出台绿色建筑设计、建设标准,探索建立绿标。
2.全面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力争通过国检。
3.推进职教大学城、实训中心、云龙发展中心、磐龙小区示范项目建设。
市住建局
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人社局、市两型办、
职教城管理办公室、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八、完善低碳出行体系
1.完成自行车公共租赁系统第二期建设,在全市旅游景区内推行公交电动化改造。
2.继续推进出租车燃气化改造,禁止柴油车在市区新上牌营运,加快加气站建设。
3.规划建设覆盖全市的自行车道、生态步行道;开展跨湘江步行吊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视情启动相关工作。
4.建设县市两级机动车尾气环保监测体系,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
市交通局
市创建办、市科技局、
市旅游局、市住建局、
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九、推进统筹城乡发展
1.编制完善全市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县城(市)、中心镇和经济特色乡镇、村庄发展规划以及县域产业发展规划。
2.在全市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四个一百:100个村的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建设100个标准化农村居民公共服务中心、在100个村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在100个村实行土地规模经营。
3.加快“146”市级综合性示范工程建设(即:攸县为示范县,攸县网岭镇、醴陵市白兔潭镇、芦淞区白关镇、天元区三门镇等4个示范镇,云田社区、松西子社区、荷塘月色、石峰区茅塘村、荷塘区金钩山村、芦淞区白关村等6个示范试点村)。
市两型办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市农办、市农业局、
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十、推行“两型”审查和“两型”认证
1.加强宣传、统一认识,完善“两型”审查、“两型”认证具体操作程序、办法。
2.建立完善株洲市“两型”社会建设相关标准。
3.对全市主要产品组织开展“两型”认证。
市两型办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市规划局
附件3
2012年十个“两型”典型项目任务分解表
名称
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南车时代光伏发电系统(二期)
建设内容:建设1MW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站;投资总额:1600万元;建设期限:2012年(1年)。
2012年建设内容:完成全部投资,建成发电站,并投入运行。
石峰区人民政府
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株洲县渌鸿风力发电场
建设内容:场址总面积约为18.6km²,总装机容量为40万千瓦,预计年上网发电量8亿KW/h;投资总额:40亿元;建设期限:2012年-2020年。
2012年建设内容:完成一期工程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争取完成投资4.3亿元,完成4.99万千瓦装机建设。
株洲县人民政府
株洲县风电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
三、绿心保护建设
完成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的埋桩工作;编制保护建设规划;建立基础数据库,建立绿心保护和项目控制、审批等相关制度;对绿心现有第二产业进行全面清理,并启动关闭不符合规划的企业;适当提高居民生态补偿标准,避免人为破坏绿心;启动撤村建居工作,规划并启动村民集中居住点;逐步引导村民迁出居住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迁出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优先推荐就业);积极推进退耕还林、退建还林;全面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对林地、耕地通过流转实现集约经营,推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成消灭空坪隙地,加强苗木补植力度,力争完成500亩左右林相改造;正式设立碳汇补偿林和志愿公益林,并组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植树节活动;完善森林防护、水源拦蓄设施建设,对水系、水库进行清淤;对具备旅游、生态观光条件的地区,本着谨慎的态度进行保护性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注重生态保护)。全面推进环境治理。
市两型办
市农办、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石峰区、天元区、荷塘区、云龙示范区
四、“两型”示范建筑
1.云龙发展中心
建设内容:广泛采用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先进技术,按照国家绿色三星级办公建筑标准设计、建设的综合性写字楼,建筑面积4.83万平方米,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8.97亩;投资总额:1.83亿元;建设期限:2011年-2012年。
2012年建设内容:建成并投入使用。
2.市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建设内容:按照“两型”建筑标准,尽可能采用可再生能源,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投资总额:3.7亿元;建设期限:2012年-2013年。
2012年建设内容:完成公共实训基地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5亿元。
市住建局
云龙示范区、市人社局
五、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系统
1.建成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建设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采用2台500吨/天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建成后日处理垃圾1000吨,二期工程增加一台炉排炉,日处理垃圾1500吨。发电机装机容量为2×12万千瓦,设计年最大上网发电量9545万度。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1.78公顷(177亩);投资总额:5.05亿元;建设期限:2010年-2013年。
2012年建设内容:完成主体工程。
2.南郊垃圾废气发电
建设内容:收集垃圾堆里蕴藏的填埋气体,通过燃烧产生热能带动机组发电,减少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实现废气利用,日发电48000千瓦时,总用地面积1185平方米;投资总额:4479万元;建设期限:2011年-2012年。
2012年建设内容:工程完工,投入运行。
市城管局
石峰区、荷塘区
六、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
建设内容:建设覆盖全市的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储运及监管系统,实行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密闭运输,定时、定点处置。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处理餐厨废弃物300吨。项目建成后,将年产沼气7800吨、液态有机肥料40000吨、工业油脂1500吨。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0403.1㎡;投资总额:9857万元;建设期限:2012年-2013年。
2012年建设内容:上半年签订特许经营框架协议,下半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市城管局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七、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建设污泥处置系统
建设内容:在全市各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泥处置设施,日处理污泥共300吨;投资总额:1.5亿元;建设期限:2011年-2013年。
2012年建设内容:上半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下半年启动项目建设,完成投资3000万元。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八、中建五局光伏生产基地
建设内容:建设非晶硅薄膜电池及光伏幕墙及建筑节能研发中心、光伏幕墙生产基地、建筑节能幕墙生产基地及中南地区区域总部;投资总额:5亿元;建设期限:2011年-2013年。
2012年建设内容:光伏幕墙组件车间、综合研发中心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备等完成投入使用。完成投资1亿元。
天元区人民政府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科技局
九、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二期)
建设内容:再建设700个租赁点、投放1万辆自行车;同时采取“共建共管、共建共养”的方式,构建单位、小区内部公共自行车循环系统;投资总额:1亿元;建设期限:2011-2012年。
2012年建设内容:全面完成二期工程建设,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
市创建办
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队、云龙示范区、城市四区
十、芦淞洗水工业园整体搬迁
建设内容:将芦淞洗水工业园关闭,洗水企业整体提升、搬迁,新建符合“两型”要求的洗水工业园,项目占地约500亩。芦淞洗水工业园整体搬迁后,对原址进行整体开发,引进国内外知名服饰企业,建设服饰品牌加工园区,项目占地约100亩;投资总额:3亿元;建设期限:2010年-2015年。
2012年建设内容:关闭原洗水工业园洗水企业,确定搬迁地址,启动新园区建设。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芦淞区人民政府
附件4
2012年争取国家、省支持的十个方面政策任务分解表
名称
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一、支持清水塘地区产业升级绿色搬迁的政策
1.向国家申请设立清水塘地区产业升级及企业整体搬迁专项资金。
2.向国家和省里申请支持,将清水塘地区外迁企业10年内上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返还我市。
3.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申请支持,将清水塘工业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费用予以免除;对清水塘地区外迁企业新址建设所需用地据实安排。
4.向住建部等部委申请支持,将清水塘工业区内居民避险安置给予移民政策支持,住房安置参照国家对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执行。
5.向财政部、工信部申请支持,将清水塘地区企业外迁按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资金奖励的政策给予奖励,并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6.向财政部申请,批准发行清水塘地区治理政府债券。
市两型办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石峰区
二、产业发展政策
1.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将我市列入以生产性服务业为特色的国家服务业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
2.向省药监局申请支持,将我市列为全省中医药产业基地。
3.向省发改委申请支持,将我市作为中南地区物流枢纽重点建设。
4.向教育部申请支持,将株洲职教大学城作为国家级南方职业教育基地,实行部省共建。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市药监局
三、土地政策
1.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将我市特别是三个示范区的用地指标实行单列。
2.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将株洲市作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和流转试点,并增加试点土地周转指标。
3.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将株洲市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指标交易试点。
市国土局
四、财政政策
1.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申请,将我市列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2.向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申请,对我市为节能减排而实施的城市公交电动化及运营给予财政补贴。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五、税收政策
1.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在我市开展环境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2.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在我市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六、节能环保政策
1.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将株洲列入国家低碳试点城市。
2.向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申请,将株洲列入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七、金融政策
1.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将株洲列入国家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
2.向保监会申请,将株洲列入国家保险业改革试点区。
3.向证监会申请,在株洲设立有色金属、稻谷、生猪期货交割库和中药材期货交易所。
4.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申请,参照先进地区的做法,放宽我市成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审批。
市金融证券办
人民银行株洲支行、市银监分局
八、社会保障政策
向人社部申请,将我市国企改制中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资金缺口等,统一纳入中央财政的补助范围。
市人社局
九、自主创新政策
1.向科技部申请,将我市清水塘地区重金属治理技术研究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2.向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申请,将株洲列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十、对外开放政策
1.向国家海关总署申请,在株洲设立保税区,作为长沙保税区的一部分。
2.向公安部申请,对株洲开放个人港澳自由行。
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株洲海关
附件5
2012年十项“两型”创建任务分解表
创建项目
内容及任务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一、“两型”企业
1.淘汰所有不符合“两型”要求的工艺、生产线。
2.能耗低于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
3.“三废”排放和噪音达到环保要求。
4.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灯具、节水设施使用率达到100%。
5.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85%、企业用水循环使用率达到70%以上。
6.可绿化空间全部绿化。
任务:新培育10个市级典型。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二、“两型”机关
1.实施节能改造,办公节能设施、节水设施使用率达到100%。
2.公车用油量在上年度基础上下降10%以上。
3.干部职工自行车卡办理率100%,每年每卡使用不低于50次。
4.下班后办公室所有电器关闭电源。
5.逐步实行无纸化办公。
6.建设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实施垃圾分类投放。
7.可绿化空间全部绿化。
8.建立本单位能耗碳汇林。
任务:新培育5个市级典型。
市直机关工委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三、“两型”学校
1.实施节能改造,节能设施、节水设施使用率达到100%。
2.完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实施垃圾分类投放。
3.循环使用教材。
4.在校本课程中编写“两型”内容,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两型”知识教育;开展“两型”教学研究。
5.成立“两型”志愿者队伍,至少开展2次以上“两型”主题活动。
6.校园内可绿化空间全部绿化。
7.噪音控制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任务:新培育10个市级典型,2个省典型。
市教育局
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四、“两型”医院
1.开展“两型”宣传,设立“两型”宣传栏,“两型”公益广告。
2.采取节水、节电、节油、节材等节能措施,有条件的地方采用清洁能源。
3.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送交市医废集中处置中心处置。
4.防止过度检查、医疗。
任务:制定创建试行标准;培育2个市级典型。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五、“两型”经营场所(市场、门店、酒店)
1.节能灯具、节水设施使用率达到100%;商场、超市按照地方标准进行节能减排。
2.完善垃圾分类回收设施。
3.全面使用符合规定的塑料袋、环保购物袋。
4.布局符合“两型”要求。
5.推广使用太阳能等新型能源。
6.酒店、宾馆不摆放免费的一次性用品。
7.出售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产品。
任务:完善“两型”市场创建标准;新培育3个市级典型。完善“两型”门店创建标准;新培育5个市级典型。制定“两型”酒店创建试行标准;培育3个市级典型。
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
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六、“两型”园区
1.落实企业、项目入园“两型”审查机制。
2.建立园区能源共享系统、热处理共享机制。
3.园区信息共享。
4.园区绿化率不低于30%。
5.土地投资强度、产出强度达到规定要求,项目用地闲置不超过2年。
6.推行建设多层厂房。
7.实行垃圾分拣,中水回用,推进发展循环经济。
8.组织园区企业开展“两型”企业创建。
任务:完善创建标准;新培育2个市级典型。
市发改委
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七、“两型”社区
1.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分类清运。
2.引导居民自觉使用清洁能源,公共区域的节能灯具、节水设施使用率达到100%。
3.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居民开展“两型”家庭创建。
4.防范灾害事故发生、打击各种刑事犯罪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加强社区治安建设。
5.设置“两型”知识宣传栏、“两型”公益广告。
任务:完善创建标准;新培育5个市级典型。
市民政局
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房产局
八、“两型”村庄(农村社区)
1.建立环保合作社等组织,推行垃圾“户分类、村收集转运”的处理模式。
2.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
3.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推进“三清、四改”工作。
4.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100%实行无害化处理。
5.规划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推进土地规模集约经营。
6.全面开展“三边”(房屋、道路、水边)绿化。
任务:完善创建标准;新培育5个市级典型。
市农办
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九、“两型”城镇
1.淘汰所有不符合“两型”要求的企业工艺、生产线。
2.开展卫生城镇创建活动。
3.推进“园林城镇”活动。
4.推广节能、节水等设施应用。
5.建立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6.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
7.推广使用太阳能等新型能源。
8.组织开展各项“两型”创建活动。
9.设立“两型”公益广告。
任务:完善创建标准;培育3个市级典型。
市住建局
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十、“两型”家庭
1.推行垃圾分类投放,提倡废物回收利用,减少垃圾量。
2.节能灯具、节水设施使用率达到100%。
3.倡导步行、自行车、公交车等低碳出行。
4.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不过度消费。
5.提倡一水多用。
6.做好家庭绿化工作。
任务:新培育20个市级典型。
市妇联
云龙示范区、各县市区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煤电化冶材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军民结合化工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