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铁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铁政发〔2014〕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标准时限,尽快配齐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各地要严格按照“乡镇(街道)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专职人员要保证1人”的要求,配齐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确保其根据当地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受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委托,依法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其中,铁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人数总和不低于10人,铁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人数总和不低于5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尽快设立安全生产监管独立机构,发挥属地监管职责,全面负责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作,接受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业务指导。各县(市)区要尽快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并指导做好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工作。市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素质能力

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每年要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开展大规模培训,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新上岗人员要在上岗1年内通过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执法证有效期满的,要参加延期换证继续教育和考试。鼓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在职攻读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

三、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创新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及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同时,要不断加强县、乡两级安全监管力量建设,积极研究探索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促进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创新监管机制,破解监管难题,筑牢安全生产监管的第一道防线,为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煤电化冶材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军民结合化工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居住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7年贵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