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各县(区)行政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东政办〔2013〕94号
颁布日期:2013-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各县(区)行政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

为认真做好海东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制度,完善与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相适应的监控体系,实施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5年各市(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青政办〔2013〕217号)和《关于同意海东地区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东署函〔2010〕26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全市2015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区),请各县(区)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重大建设项目时,要与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在预审、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和监督检查取用水项目时,要严格按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执行。

附:海东市2015年各县(区)行政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

2013年12月26日

附件:

海东市2015年各县(区)行政区水资源

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

行政区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亿立方米)

用水效率控制指标

水功能区控制指标

黄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

用水总量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地表水耗水总量(亿立方米)

海东市

7.00

27

0.533

56

5.21

乐都区

1.71

27

0.557

0

1.276

平安县

0.46

27

0.541

0

0.34

民和县

1.44

27

0.532

67

1.075

互助县

1.55

27

0.568

100

1.15

化隆县

1.11

27

0.546

0.825

循化县

0.73

27

0.454

100

0.544

注:黄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依据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同意海东地区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东署函〔2010〕26号)中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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