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各县(区)行政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各县(区)行政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东政办〔2013〕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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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各县(区)行政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
为认真做好海东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制度,完善与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相适应的监控体系,实施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5年各市(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青政办〔2013〕217号)和《关于同意海东地区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东署函〔2010〕26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全市2015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区),请各县(区)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重大建设项目时,要与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在预审、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和监督检查取用水项目时,要严格按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执行。
附:海东市2015年各县(区)行政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
2013年12月26日
附件:
海东市2015年各县(区)行政区水资源
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
行政区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亿立方米)
用水效率控制指标
水功能区控制指标
黄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
用水总量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地表水耗水总量(亿立方米)
海东市
7.00
27
0.533
56
5.21
乐都区
1.71
27
0.557
0
1.276
平安县
0.46
27
0.541
0
0.34
民和县
1.44
27
0.532
67
1.075
互助县
1.55
27
0.568
100
1.15
化隆县
1.11
27
0.546
0.825
循化县
0.73
27
0.454
100
0.544
注:黄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依据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同意海东地区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东署函〔2010〕26号)中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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