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吕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吕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吕政办发[201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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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吕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2011年度吕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吕梁市2011年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法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想觉悟和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吕梁市行政机关学法制度》,特制定2011年度吕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如下:
一、学习时间安排
每季度第二个月的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一次专题学法,时间为1O一30分钟。
二、学习内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五)政府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六)国家、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三、学习形式。
以专题学习为主,聘请相关法律专家或由市法制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学习辅导;也可结合审议、讨论事项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四、材料准备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资料的准备工作。
(一)市政府常务会每次会前学法内容由市政府法制办根据会前学法计划,确定具体学习篇目;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需要临时增减调整的,市政府法制办再结合实际及时安排进行会前学习。
(二)涉及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资料的准备;涉及部门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由市政府法制办指导相关部门负责资料的准备。
(三)负责讲解和资料准备工作的部门在会议召开前3日将讲法资料一式20份送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分送与会人员。
五、具体实施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为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讲解;学法内容为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讲解。也可视讲解内容邀请法律专家讲解。
(二)主讲人应结合政府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政府(部门)职责、法律责任及需重点注意的问题进行讲解。
(三)市政府法制办应当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前会同办公厅秘书一科、会务科确定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主题及相关事项安排。
附件:吕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参考内容
附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参考内容
1、《立法法》及我国立法状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19日起施行)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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