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志丹县铜川市王益区教育强县称号的决定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7-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志丹县铜川市王益区教育强县称号的决定

陕政字〔2012〕5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的部署以及教育强县验收的标准和程序,有关部门对志丹县、铜川市王益区创建教育强县(区)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经省政府审定,确认以上2县(区)已达到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省政府决定,授予志丹县、铜川市王益区“陕西省教育强县(区)”称号,并各奖励人民币50万元。

希望志丹县和铜川市王益区政府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县域教育综合实力。各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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