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地区经济形势分析会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地区经济形势分析会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6-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地区经济形势分析会制度的通知
阿行办发[2012]8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经济形势分析会制度》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地区经济形势分析会制度
一、会议任务
全面分析上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预测、分析下一季度经济形势,安排部署各项经济工作。
二、参会部门
地区行署办公室(行署督查室),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计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水利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阿勒泰银监分局。
三、各单位职责
地区行署办公室(行署督查室):负责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整理印发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协调、督促各部门(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会议决定事项;通报上季度任务落实情况。
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民生工程进展情况,提出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原因和对策建议。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汇总各部门有关情况,起草经济形势综合分析报告;汇总地区固定资产投资、物价、对口援疆等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汇总地区工业企业生产和工业园区发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地区财政局:负责汇总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地区商务局:负责汇总地区进出口贸易、消费等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地区统计局:负责汇总地区经济运行情况,注重分析经济运行的特点、趋势、问题、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地区旅游局:负责汇总地区旅游业发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负责汇总地区税收收入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负责汇总地区金融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四、会议时间
地区经济形势分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一般确定为每季度首月中旬。
五、联络员制度
(一)各部门(单位)明确专人为联络员。
(二)联络员要相对固定,负责起草本部门(单位)的汇总材料,并与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络、协调,参与起草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每季度结束后,联络员要立即着手准备汇总起草相关分析汇报材料。
(三)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提前召开筹备会,由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
(四)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联络员制度建设,加强组织管理,对联络员工作给予全力支持。
六、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建立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起草协调机制。会议召开前一周,由行署分管副秘书长召集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起草协调会,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统计局、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等单位领导和联络员参加,负责共同研究讨论起草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有关事宜。各单位联络员根据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分头起草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有关内容,并由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汇总整理后形成初稿,于会议召开前3日报地区行署办公室。
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后,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和决定事项,修改完善并最终形成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报告经地区主要领导审定后,以地区行署办公室名义下发各县(市)、喀管委、各部门(单位),行署督查室对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准备汇总材料,分析要充分、深入,注重经济运行分析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对重要经济指标的监测和经济目标的预测,做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近期分析与中长期分析相结合,横向分析与纵向分析相结合。汇总材料初稿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地区行署办公室。正式书面汇总材料应于会议召开前2日上报。
(二)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会议提前确定部分部门(单位)作会议发言,其他部门(单位)汇报材料作为书面发言。
(三)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反映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总责。
(四)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交流,及时沟通共享信息。地区统计局要为各部门(单位)提出基础分析数据,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控制数据使用范围,在统计部门公开发布数据前,不得对外宣传使用。
八、地区经济形势分析会
(一)会议时间
地区每季度召开1次经济形势分析会,时间为每季度首月中旬。
(二)会议任务
总结前一阶段经济运行情况,全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预测、分析下一阶段经济形势,对确保完成下一季度(或全年)工作目标提出对策建议,安排部署各项经济工作。第四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视情况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安排下一年工作。
(三)参会范围
各县(市)常务副县(市)长,喀管委分管领导,地区行署办公室(行署督查室),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计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水利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阿勒泰银监分局、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负责人。
(四)各单位职责
1.各县(市)、喀管委汇报当地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特点、问题、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统计局、旅游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根据各自职责,对地区各县(市)、喀管委经济运行情况分别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各县(市)、喀管委、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深入开展调研,收集相关数据,认真准备汇报材料。
2.各县(市)、喀管委汇报材料于会议召开前10日报送行署办公室,并分送地区各有关部门。
3.地区各有关部门汇报材料于会议召开前一周报送地区行署办公室。
4.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地区行署办公室提前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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