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州发改委关于2009年自治州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转发州发改委关于2009年自治州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巴政办发[2009]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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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0-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州发改委关于2009年自治州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巴政办发[2009]1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州发改委《关于2009年自治州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
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2009年自治州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州发改委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2009年自治州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
党委七届七次、自治州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
“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首要任务,坚持深化改革,力争在一
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现就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
见:
一、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认真做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
债务收尾工作,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稳步推进乡镇
机构改革,不断强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建立和完善
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全面推进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探索建
立自治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进综合改革试点。组织开展并逐步
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继续落实各项强
农惠农政策,逐步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预防机制(州农村综合改
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的
前提下,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机制,培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
场,促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县、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对流转工作的引导,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
权流转行为。健全农村土地纠纷调处联动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化管理
和服务体系建设(州农业局负责)。
(三)稳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扩大各类金融机构涉农业务范围,开展村镇银行试点,培育壮大小额
贷款公司,不断创新农村信贷服务方式。继续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改革
步伐(州金融办、人行巴州中心支行、州银监局负责)。扩大农村有
效担保范围,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构。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加
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意见》。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服务考核奖励
机制。加大财政补贴支持力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提
高保险服务水平和质量(人行巴州中心支行、州银监局、州财政局负
责)。
(四)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完
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加快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州发改委、州粮
食局负责)。完善粮食和农资补贴政策,加大对粮油生产和加工及粮
食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粮食安全监督和绩效考核机制(州
财政局、州发改委、州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棉花加工企业的质量
保证能力前置审查(复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
(州质监局负责)。
(五)推动农村其它改革。继续深化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灌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州水利局负责)。继续深化农技推广体
制改革,大力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探索合作社发展的新途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州农
业局负责)。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州林业局负责)。继续推
动七个星镇小城镇改革试点工作,发展特色小城镇,更好地发挥示范
带动作用(州发改委负责)。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
类改革,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备案审批制度,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制度,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和服务(州编办)。深化事业单位人
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为核心,逐步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和全员
聘用制度,全面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
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人事局负责)。
(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行为,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
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州监察局、州政府法制办、州编办负责)。
(八)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
制和登记备案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健全政府投资管理机制,稳
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
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稽察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断规范
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州发改委负责)。
(九)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研究制定预
算外收支脱钩管理办法,巩固和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优化
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用于发展民生事业的资金逐年增加。继续扩大国
库集中支付改革预算单位范围,加强动态监控体系建设,提高采购资
金支付效率。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加快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和外部
监督体系建设(州财政局负责)。落实增值税、资源税、房地产税、
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州国税局、州地税局负责)。
三、优化所有制结构,推动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步伐,积极引
进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我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推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
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
善董事会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度,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妥善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维护企业稳定和职工合法权益(州国资
委、州经贸委负责)。
(十一)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监管方式。推动县级国有资产
监管组织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和改进国
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立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
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州国资委负
责)。
(十二)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完善鼓励支持和引
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改革,
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放宽准入,加强监管,强
化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州个体私
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体
系,探索研究信用再担保公司,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风险补
偿机制。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动重点产业集群示范建设
(州财政局、州经贸委负责)。
四、加强要素市场建设,健全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十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对上市或拟上
市企业给予积极扶持。完善和充实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州上市办负
责)。
(十四)规范发展土地、矿业权市场。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
护和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提高土地管理和服务能力。深化征地制度
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长效
机制。积极探索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
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
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继续推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十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
管网络平台,提高监管水平。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州工商局
负责)。推进金融市场征信系统建设,大力开展征信宣传教育,完善
征信制度管理,积极培育和规范征信市场,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
体系建设(人行巴州中心支行负责)。
五、围绕金融服务创新,促进现代金融体系建设
(十六)深化金融机构改革。继续支持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深化
改革,重点推动和支持农业银行“面向三农”和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
各项改革。继续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增强地方金融机构实力。逐
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各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和新型地方
金融机构。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州金融
办、人行巴州中心支行、州银监局负责)。
(十七)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和服务创新。为商贸流通企业和扩大
内需型建设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不断推动有利于促进消费的金融创新。
加强银保合作,提高金融服务效率。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
搭建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平台(州金融办、人行巴州中心支行、州
银监局负责)。
(十八)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加强风险防范与管理,进一步加大
金融监管力度。研究建立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和
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银行、证券、保险监管的协调合作及信息共享,
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传递,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州金融办、人行巴
州中心支行、州银监局负责)。
六、围绕改善民生,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十九)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全面落实新一轮就
业扶持政策,建立覆盖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不断完善灵活多样
的就业和创业促进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引导农村
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推广劳务输出示范县“组织、培训、就业、
维权”四位一体工作经验,不断拓宽转移就业渠道。推行失业动态重
点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失业预警和失业调控。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
体系建设,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继续完善面向所
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
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调整机制。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
资指导价位制度建设。研究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
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的联动机制(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加快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完善工资福利政策体系(州财
政局、州人事局负责)。
(二十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
继续推进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
加社会保险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开展新型农村养老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覆
盖农村的社会养老体系。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推进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着力解决
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加强异地
就医管理服务。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适当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建
立健全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和监管力
度,确保基金安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负责)。加快住
房保障制度建设,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州建设局负责)
(二十二)深化教育、科技、文化体制改革。制定符合我州实
际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农村义
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不断
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双语”教学(州教育
局负责)。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
体制机制(州科技局负责)。推动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加快发展
文化产业(州文化局负责)。
(二十三)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卫生、公共卫
生、社区卫生和卫生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完善城乡公共卫生、医疗服
务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抓好重大疾病防治,强化卫生法制建设和卫
生执法监督,大力发展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努力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
展。继续推进药品购销体制改革,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机制。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州卫生局负责)。
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
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大力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巩固药
品供应主渠道建设,建立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网和安全可靠的农
村药品监督网(州药监局负责)。
七、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机制
(二十四)继续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加大对煤电油运价
格和供求变化的监测力度,努力控制资源性价格上涨的连锁反应。完
善煤炭价格管理措施,加强煤炭价格监管。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和资源
补偿收费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脱硫加价政策。按国家、自治区总体
部署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贯彻落实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电
价政策。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费的收缴率。加强
水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建立合理供水
水价机制,不断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水利工程正
常运行。积极推动“两部制”热价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城市供热价格
改革(州发改委、州水利局、州建设局负责)。
(二十五)建立健全节能减排体制机制。限期治理重点减排企业,
强化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加快减排工作步伐。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探索建立环境法制、绿色信贷、政绩考核、
公众参与等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收费
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控制污染物排放
总量。提高群众节水、节电、节油、节地、节材意识,积极开展“节
能减排全民行动”(州发改委、州经贸委、州环保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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