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首批乌鲁木齐市特色文化街区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乌政办〔2016〕1号
颁布日期:2016-0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命名首批乌鲁木齐市特色文化街区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科教文化中心建设,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大力推进特色文化街区建设,打造城市特色文化品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命名沙依巴克区炉院街茶文化特色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新疆野马古生态园为首批乌鲁木齐市特色文化街区。

希望被命名的特色文化街区,要进一步深入挖掘街区文化内涵,完善功能,强化管理,树立品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文化消费需求。全市各区(县)、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推进特色文化街区建设的有益经验,结合实际,开拓创新,逐步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疆、全国闻名的特色文化街区,增强我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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