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衢政发〔2010〕3号 |
|---|---|
| 颁布日期:2010-01-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衢政发〔2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已经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程序,提高会议效率,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衢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市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政府常务会议是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形式,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市政府常务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决策,研究决定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符合本市工作实际。
第二章会议组成
第四条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市长或受市长委托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及市监察局局长、市法制办主任列席会议;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列席会议;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议题,可邀请市民代表旁听。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五条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决定事关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主要有: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文件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命令和市委重大决策事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落实措施;提请省政府审定或市委审议的重大事项;以市政府名义作出的重要决策;有关规划的制订或修编,行政区划变更及调整;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
(二)研究决定提请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事项,主要有: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需提请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三)研究制定或修订政府规范性文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四)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五)研究提出对重大事件的处理意见,讨论通过以市政府名义组织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会议方案。
(六)讨论研究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讨论决定对政府系统单位、行政领导的奖惩事项。
(八)其他需要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事项。
第四章议题确定
第六条凡需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须填报《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提交表》(见附件1),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市长、副市长要求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将市政府领导批示和有关要求告知议题主办单位,按程序办理。
第七条需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委托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进行充分协调论证(协调会与会人员意见即代表其所在部门、单位意见),在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提交市政府决策。提交讨论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办法》的规定事先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
第八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实行议题审批制度。市政府办公室承办处室和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对有关部门、单位报送的议题进行初审,填写《衢州人民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送审表》(见附件2),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会前3天送市政府秘书长审核、报市长审定。
第九条分管副市长或议题提交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非特殊情况,议题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
(一)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二)部门之间通过协调或协商能够解决的事项;
(三)属分管副市长职权范围内解决的事项;
(四)副市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事项;
(五)意见分歧较大而会前未经充分协调和论证的事项;
(六)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事项;
(七)其他不符合会议议事范围的事项。
第五章会议召开
第十一条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不少于2次,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遇重特大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市长或受市长委托的副市长可以决定即时召开或延迟召开会议。
第六章会议组织
第十二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会议时间确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单位,会议相关材料会前提早送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第十三条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讨论研究的部门(单位)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提前10分钟到会。
第十四条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由议题提交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参加议题讨论研究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副市长依次提出意见,由市长或受市长委托的副市长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记录,记录力求完整、准确,字迹清楚。
第十六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市政府秘书长审定后报请市长或由受市长委托的副市长签发。会议纪要未经市政府领导批准,不得翻印或者公开刊用、引用。
第十七条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材料,包括会议通知、议题提交表、议题送审表、部门和单位呈报材料、会议纪要等,按相关规定管理和归档。
第十八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适宜公开的,应及时公开。需报道的新闻稿须经分管副秘书长审阅,由秘书长审定,如有需要,可视情报市长审定。
第七章决定事项的落实
第十九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如确需变更,须提请会议进行复议,重新作出决定。
第二十条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将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于会后30日内反馈到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应及时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催办查办,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市长、副市长、正副秘书长。对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敷衍塞责以及长期不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办理或落实;对因推诿扯皮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第八章会议纪律
第二十一条市政府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市政府常务会议,须提前向市长请假。对提交讨论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第二十二条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讨论研究的人员,应为部门(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提前向市政府秘书长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会议。
第二十三条为提高效率,各议题汇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材料,汇报材料应主题鲜明、层次清晰、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文字简洁。汇报人发言一般不采取通读相关材料的方式,要开门见山、言简意赅,汇报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分钟;参加会议讨论人员应围绕议题发言讨论,不发表与议题无关的意见,一次性发言一般不超过3分钟。
第二十四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期间,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进入会议室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的发声系统,不得吸烟,不得会客;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市政府领导在会上的发言,未经同意,不得传达、扩散;对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要注意保管;对标有“会后收回”字样的文件,会后退还会议工作人员。
附件:1.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提交表(样式)
2.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送审表(样式)
附件1
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提交表(样式)
填表时间:年月日
决策事项
提交单位
主要负责人
签名
前期论证
及
协调情况
决策依据
审议事项
A方案
B方案
1.关于×××资金问题
市政府需投入×××万元
利:
弊:
市政府需投入×××万元
利:
弊:
倾向性意见(理由):
2.关于×××××问题
利:
弊:
利:
弊:
倾向性意见(理由):
3.关于×××××问题
利:
弊:
利:
弊:
倾向性意见(理由):
决策事项
在实施中
可能出现
的负效应
及对策
市法制办
意见
已审核。
签名:
市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同意提交。
签名:
备注
注:1.审议事项可多于或少于3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若有3个备选方案可列成A、B、C方案。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
附件2
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送审表(样式)
承办处室及分管副秘书长意见:
1.市政府分管领导是否已听取议题提交部门领导的专题汇报?是□;否□。
2.是否已按要求进行审核?是□;否□。
3.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充分讨论、修改?是□;否□。
4.对有关部门讨论过程中提出的不同意见是否已协调?
是□,协调情况如何?
已□或未□达成一致意见。
否□。
5.会议材料(含汇报材料)是否准备?是□;否□。
处室负责人签名:分管副秘书长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注:1.此表每次常务会议前一周由秘书处通知各处室填报,一事一表。
2.会议材料和议题于会前送达与会同志。
主题词:行政事务会议制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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