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民办中小学管理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文号:公告第33号
颁布日期:2004-06-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民办中小学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4月28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2004年6月16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杭州市民办中小学管理条例》(1995年9月21日杭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12月26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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