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五一”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颁布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7-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2007年“五一”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5月1日起至5月7日止,对北京市部分道路采取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天安门广场地区

5月1日至5月7日,每天7时至18时,故宫筒子河东华门至西华门双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景山地区

5月1日至5月7日,每天7时至17时,下列道路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公共电、汽车除外):

(一)景山东街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二)景山后街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三)地安门内大街南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

(四)景山西街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五)景山西街南口禁止机动车由西向北左转弯。

三、颐和园、香山地区

(一)5月1日至5月5日,每天8时至17时,下列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公共汽车除外):

1.颐和园路(颐和园东宫门牌楼至西苑路口),只准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2.香山南路(卧佛寺口至闵庄路西口),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二)5月1日至5月5日,每天8时至17时,下列道路禁止载货汽车和7座(不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公共汽车除外):

1.颐和园路(大有庄路口至101中学口);

2.香山路(安河桥至卧佛寺路口)。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香山、颐和园周边道路交通流量情况,适时采取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

四、八达岭高速公路及周边道路

5月1日至5月7日,每天7时至19时,西康路康庄路口至岔道城由西向东方向、八达岭高速公路市界至营城子进京方向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5月1日至5月7日,每天7时至12时,八达领高速公路昌平西关环岛至营城子收费站出京方向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110国道。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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