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0-03-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0]7号
白山政办发[2000]7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室、中省直企业: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O年三月三日
200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0年2月)根据中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及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协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第五次全会的部署,特制定200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围绕全面实施长白山生态经济发展战略,巩固纠风工作成果,继续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纠风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纠治力度,着力抓好监督检查。注重抓源头,加大治本工作的力度,务求全市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二、任务目标及责任分工(一)深入纠正药品生产和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由医药局牵头,监察局、卫生局、工商局、物价局、技术监督局、审计局、经贸委参加。要组织力量进一步清理非法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户。对药品生产经营问题较多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整治。加强监控,严防取缔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死灰复燃。要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加强医疗单位药品采购管理。坚决查处医药购销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二季度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抓紧工作,尽快取得明显成效,以迎接在6月底前省专项检查。(二)继续深入抓好减轻企业负担。由经贸委牵头,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政协经科委参加。主要是深入抓好已取消收费项目的落实。要抓好成果巩固,防止反弹。对“两证一卡”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保证切实执行。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的规定和要求,严禁借企业改制之机向企业乱收费;严禁行政事业单位凭借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收费、变相收费;严禁将政府和部门本应履行的公共管理职能变为有偿服务,或者通过中介机构强制服务;严禁对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外的检查,依法进行的检查也要严格规范,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重点解决好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从部门和行业的小团体利益出发,以盈利为目的,凭借行政手段和垄断权力,擅自出台向企业收费项目,强制企业参加培训和评比,强制企业接受有偿服务的,要认真清理,坚决制止,严肃追究责任。(三)继续深入抓好减轻农民负担。由农业局牵头,农办、物价局、财政局、法制局、监察局参加。必须把减轻农民负担这件大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继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要下决心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要标本兼治,逐步改革农村税费制度,依法从分配上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关系。要继续实行农民合理负担额“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健全提留统筹款的预决算制度,加强专项审计。农民负担监督卡要及时发放到户,并严格执行。坚决禁止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禁动用警力参与收缴提留统筹款和其它收费工作。(四)深入抓好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落实。由财政局牵头,审计局、物价局、监察局参加。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提出的6条标准,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能强调情况特殊降低标准和要求。4月底前,全市所有执收执罚部门都要制定出执行6条标准的具体办法。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部门要进行抽查,对继续搞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收费和罚没款,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违规部门和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五)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由交通局牵头,公安局、林业局、建设局、煤炭局、监察局参加。在巩固国省道基本无“三乱”成果的基础上,加大措施,加强对县乡公路的治理。进一步规范路上站点;进一步规范路上执法人员行为;严禁“多家上路”问题发生;杜绝下达和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在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巩固文明样板路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六)继续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由物价局牵头,教委、财政局、审计局、人大教科文卫委、政协文教委参加。巩固已取得的治乱成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切实减轻群众负担。通过全面清理,强化监督,达到规范管理行为。重点解决在以往治乱工作中屡查屡犯和重检查轻处罚,只检查不纠治的问题,注意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进行责任追究。(七)深入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由各重点行业部门实行“一把手工程”、“一岗双责制”,纳入部门和行业目标管理,各重点行业部门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实行责任追究制。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执纪执法部门重点解决好执法不公问题;行政和经济管理部门重点解决好以权谋私问题;公共服务行业重点解决好服务质量差问题。要持续开展行业作风整顿、社会服务承诺制、民主评议行风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省拟于10月份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各重点行业部门要进行认真的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纠治力度,发现行风案件及时查处。要围绕制约权力,强化部门和行业内部机制及外部监督机制,使行业权力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要选树本系统行风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推进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以上纠风工作责任分工要全面认真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必须尽快制定出各自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以检查促落实,以督办促深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保证纠风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具体措施和要求(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执行责任制。重点解决好各级领导对纠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各级政府对所辖地区要负全责,指定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具体抓,政府纠风办具体联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建立起有效分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进一步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要在经费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帮助,使全市纠风工作形成常态运行机制。对不尽职守,造成影响的,要按责任制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二)进一步搞好协调指导,加强监督检查。纠风工作要继续保持各级政府主抓,各级政府纠风办协调指导,实行条块结合,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专项治理工作的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协调指导,各参加部门要积极工作,主动配合,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具体措施,要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议,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部署检查工作。各级政府纠风办要直接参与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进行纠治工作。并要搞好综合协调指导工作。(三)进一步加大查办行风案件的力度,解决重点问题。各级纠风办要注意了解掌握行风方面和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案件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部门存在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执法不公、服务质量差等行风案件,要认真进行查办。要重点查办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行风案件,重点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服务意识差;凭借行业特权搞强行有偿服务,乱摊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报;执法不公,枉法裁决,野蛮执法;政务不公开,暗箱操作,文件和规定过多过滥等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强化治理措施。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要把经常性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结合起来,把明察与暗访结合起来,对所负责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两次全面检查,进行4次以上的明察暗访,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切实实地抓出成效。(四)进一步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在纠风工作中发现的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违纪问题予以公开曝光。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纠风工作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中。各新闻单位要把纠风工作的宣传报道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出安排,加大宣传力度。各重点行业部门要注重宣传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树立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方面的先进典型,并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要及时宣传报道纠风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果。(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牵头部门和重点行业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出各自的具体实施意见。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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