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及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4-06-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及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2004〕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蔬菜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今年以来,我市把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制订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实行蔬菜质量安全准入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加快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步伐,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服务“南博会”,建设大南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搞好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我市实施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我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县、区由于监管力度不够,仍有一些乡镇存在公开摆卖或暗地销售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现象,部分农民还在蔬菜生产上使用违禁农药;有的县、区没能按要求开展本辖区蔬菜质量安全监控工作,没有完成蔬菜抽检任务;市区少数市场业主对实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认识不足,不派检测员参与蔬菜检测工作,对超标菜不进行处理;一些马路市场乱摆乱卖蔬菜现象得不到及时整治;全市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基地滞后,等等。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影响到我市蔬菜质量安全工作成效的巩固,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到农民的增收。因此,我们要居安思危,认真对待,高度重视,树立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齐心协力把这一工作抓紧抓好,真正做到长效管理。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进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上水平

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农田到餐桌”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项工作。我们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对蔬菜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的监管,有效改善和提高我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为此,要重点把握三个环节,建全四个体系,做好五项工作:

(一)把握三个环节

一是产地环境。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蔬菜产地环境的管理。要抑制农业生产自身污染,净化农业生态环境。要进行产地环境质量评价,并定期实施监督性环境监测,重点解决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蔬菜的污染。要加强对我市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的监控,从源头把好蔬菜质量安全关。

二是生产过程。指导蔬菜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灌溉用水。要加快推广先进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高效低毒农药,推广配方施肥和使用有机肥、复混专用肥,鼓励开发和使用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大力发展蔬菜贮藏、保鲜和加工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基地+公司+农户”等办法,带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提高蔬菜生产和加工的标准化水平。

三是市场准入。继续实施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只有经认定机构认证、认定的蔬菜,方可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销售。无论是生产基地,还是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都要自觉接受和配合政府指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检验,接受执法单位对不合格蔬菜作出处理。

(二)健全四个体系

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标本兼治,从健全管理体系入手,实现规范、长效管理。

一是建立蔬菜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全面推行无公害蔬菜的标准化生产。要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认真抓好现有农业标准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确保农业标准的贯彻执行。

二是健全蔬菜检测检验体系。按照"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健全监测机构网络;建立以业主严格自检、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工作网络。

三是完善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的执法监督体系。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广告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相关执法部门的作用,做到部门协调、社会监督、责任追究、严格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生产和销售有害蔬菜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和震慑,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要建立健全蔬菜质量安全信息发布体系。要依托现有农业信息网络,建设蔬菜质量安全信息网,并逐步向基层延伸,努力实现与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的联网,及时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市场等方面的信息。

(三)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抓好蔬菜基地建设。要按照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有一定的规模或集中连片,有技术规程,有产品质量标准,有完善的基地质量管理制度,有品牌或注册商标,有产销合作组织的标准要求,推进蔬菜基地建设。从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方面,不断提高基地建设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管理,继续大力查处假冒伪劣和违禁化肥、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违法行为,研究、开发、引进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筛选出技术替代的新品种。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安全的包装材料、保鲜技术、加工工艺、运输方式以及以冷链为核心的储运技术等,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提高蔬菜质量。基地建设既要注重硬件建设,又要注重软件建设,在管理上下功夫,建立规范的生产管理规程和质量保证体系,以标准为纽带,带动农户实现产业化经营,做到创建一个见效一个、建成一个辐射一片,真正起到带动示范作用。今年,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17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任务。

二是推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今年,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在全市全面推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形成确保蔬菜质量、符合卫生要求的销售网络体系。要严格蔬菜经营场所的开办条件和入市经营者资格,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管理。要以批发市场准入管理为重点,建立检测、索证、索票、承诺、场内公示、质量追溯、清退销毁等制度,杜绝不符合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蔬菜上市销售。蔬菜批发市场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承担起安全蔬菜的市场准入管理责任;农贸市场和超市要规范自检和销售工作,每日对上市叶菜和重点品种进行农药残留检测;严格餐饮业经营单位和团体伙食单位蔬菜质量安全的规范管理,督促自觉实行定向采购、按批抽检、留样自查、规范加工,创建餐饮蔬菜卫生安全示范单位。要大力培育绿色市场,推进安全蔬菜基地与消费市场直接挂钩,发展多种形式的直供、配送、连锁服务,缩短蔬菜流通时间,降低蔬菜流通成本,保证新鲜蔬菜质量和消费安全。进行销售形式的改革,在超市和农贸市场建立专销无公害蔬菜的销售专柜(专销区),同时,要完成今年的“农改超”试点推广工作,提高蔬菜质量安全在现代零售业中的销售比重。

三是推广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要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队伍,加强对农技骨干、生产加工企业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把农业标准的应用推广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蔬菜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标准化工作。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蔬菜批发市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行业组织的作用,使广大农民了解、掌握标准,自觉按标准进行生产经营。

四是强化蔬菜产销的全程监控。加强我市蔬菜监督检测网络建设,进一步整合蔬菜质量检测检验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检测检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检测水平,尽快建成与国际接轨的蔬菜检测检验网络。我市已投资建成的检测中心要确保正常运转,下一步在人员配备和机构设置方面还要进一步完善。各县(区)、乡(镇)和市场的检测网络也要确保运转,下一步还要实施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网络的自动化联网,提高监测的自动化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

五是开展蔬菜质量安全认证(认定)工作。加快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和认证(认定)工作。各县(区)要选择条件基本具备的蔬菜生产基地、加工流通企业,推荐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无公害蔬菜基地认定及产品认证,使我市获得各级认证(认定)的蔬菜产品和产地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三、加强领导,为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创造良好氛围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以后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新时期农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精心组织,真抓实干。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的一项重要工作,它贯穿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是我们以后组织农业生产的依据和中心。各县(区)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抓。实行蔬菜基地建设和蔬菜质量安全工作县(区)长负责制。实行蔬菜基地建设和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领导责任和重大安全责任追究制。各级农业、工商、商贸、卫生、财政、安监、质监、环保、市政等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内容牵涉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涉及多个部门,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通力协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农业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做好各个环节的监控、管理工作,主动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法制部门要与农业部门配合,做好蔬菜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起草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质监部门做好标准审定、质检机构计量认证等工作;工商部门做好蔬菜市场管理和市场经营行为的规范工作;环保部门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测;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蔬菜质量安全工作主要环节建设的投入;农业科研、推广等单位要开展蔬菜质量安全工作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投资安全优质蔬菜的开发生产。

三是加强学习,搞好培训。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涉及许多新知识、新内容,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各级领导必须加强学习,尽快掌握和领会新的知识、新的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农业部门要尽快列出培训计划。在培训对象上,不仅要培训有关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重点要培训农民;在培训形式上,以短期培训为主,力争短时间内让大家掌握蔬菜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标准、法律和法规等等,使大家在生产中自觉运用,提高全市蔬菜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

四是加强交流,广泛宣传。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参与,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因此,要高度重视信息交流和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畅通联系渠道,扩大沟通和交流。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及时地宣传报道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以及工作开展的动态和成果,总结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增强蔬菜生产、加工、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要注意把握好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蔬菜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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