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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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9-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濮政办〔2006〕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府新闻发布是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权威、规范的新闻发布制度,对于准确传达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全面、及时、深入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重大工作的进展和取得的成就,掌握突发事件舆论主动权,提高政府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正确引导舆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省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6〕37号)要求,提出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是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和政务信息透明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是对外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介绍濮阳,展示我市良好形象的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对外宣传工作的意见》(中发〔2004〕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2006〕(豫政办37号)明确要求,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把政府新闻发布会作
为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形式,定期发布政务信息;提高新闻发布的效果和权威性,推动政府新闻发布向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我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中共濮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对外宣传工作的意见》(濮发〔2004〕15号)明确指出,市委外宣办同时也是政府新闻办,要切实发挥好统一归口管理对外新闻发布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我市对外新闻发布制度和对外新闻发言人制度。市委外宣办要履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职能,做好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我市对外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活动,做好海外舆情分析,把握国际舆论动向,拟定对外宣传意见和口径,协调各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不断完善新闻发布工作。
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
二、明确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国内外公众介绍我市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增进国内外公众对我市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针对境外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和良好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濮阳营造良好的国际国内舆论环境。
政府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是:介绍政府有关工作,包括政府重大部署、重大决定;就国内外关注的我市重大热点问题,阐明政府或相关部门的主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一些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共防范措施等;针对外界对我市政府工作所产生的误解、疑惑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发布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政府信息。
政府新闻发布的内容一般由各县(区)和各部门新闻发布机构提出建议,经分管负责同志审定后,书面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批准。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违背事实,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三、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
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市委、市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和全市范围内政府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的新闻发布工作。
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引导舆论的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新闻发言人出席,发布相关新闻;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新闻发言人应根据舆论引导工作的需要出席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要逐步开展自主新闻发布会,根据授权发布相关新闻,或就跨地区、跨部门的某些重大问题等发布新闻信息。
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确定负责新闻发布的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新闻发布工作。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和新闻发布工作进展,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市管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等)要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参照政府部门做法,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四、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设立新闻发言人。要注意挑选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高、精通业务、具备一定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专业知识的同志作为新闻发言人,承担新闻发布工作;要为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安排新闻发言人参加本地、本部门与新闻发布内容有关的会议,并参与相关工作,以便了解和掌握情况,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新闻发言人应对媒体、引导舆论的能力。
新闻发言人应由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一名副职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要逐步设立专职新闻发言人。
市管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等)要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参照政府部门的做法设立新闻发言人。
五、不断提高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将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作为本地、本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新闻发布的针对性、新闻性和有效性,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周密安排、精心策划新闻发布工作。要根据有效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引导舆论的原则,认真策划和选择新闻发布的主题、内容、时机和形式。
建立健全境内外舆情收集、研判机制。要通过跟踪、收集、分析境外新闻媒体对本地、本部门工作的相关报道,及时研究对策,提高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引导舆论的有效性。
建立重要信息核实机制。要及时核查境内外舆情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信息,并拟定对外口径,确保发布新闻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核查情况及拟定口径工作。
做好新闻发布会的宣传报道工作。除有特殊安排外,政府新闻发布会应向具有采访资格的中外新闻媒体记者开放,包括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记者证件、具备采访资格的港澳台地区新闻机构记者,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来访的境外新闻机构记者。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政府新闻发布有多种形式,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单位采访,以政府新闻发言人名义发布新闻公报、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的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问询,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信息等。要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实际效果出发,充分利用不同的形式,达到引导舆论的目的。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市管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可参照此意见制定相应新闻发布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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