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荆门市县市区经济发展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荆门市县市区经济发展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07)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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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6-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荆门市县市区经济发展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7)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荆门市县市区经济发展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三日
2007年荆门市县市区经济发展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
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荆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2007年在各县(市、区)开展经济发展竞赛活动,并对竞赛活动进行考核评比。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考核评比方案:
一、考核评比对象
2007年全市发展竞赛活动考核评比对象为: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和荆门经济开发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只参加相关经济指标的考核,参与单项奖的评比。各县(市、区)也要联系实际制定考核评比方案,对所属乡镇(办事处)进行发展竞赛考核。
二、考核评比内容
(一)投资与项目。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增长速度;
2、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增长速度;
3、工业项目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及变化率。
(二)招商与出口。
4、实际利用外资及增长速度;
5、出口总值及增长速度。
(三)工业与规模以上企业个数。
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
7、规模(限额、资质、星级)以上企业个数及增长速度;
8、亿元企业个数及增长速度。
(四)财政与居民收入。
9、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及增长速度;
10、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及变化率;
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速度;
12、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速度;
13、人均财政收入。
三、考核评比方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07年全市各县(市、区)4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考核评比工作按季度进行统计监测,年终进行总评。
测评方法:考核指标分为总量指标、增长速度指标两类,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总量指标40分,增长速度指标60分。
考核计算公式:各县市区总分=总量指标得分+增长速度指标得分;总量指标得分=分项(总量)指标得分之和;增长速度指标得分=分项(增长速度)指标得分之和;分项(总量、增长速度)指标得分=[(实际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4+0.6]×分项指标权数。最大值、最小值在该分项指标中确定。
特殊情况的处理:当部分指标(总量、增长速度)数据奇高时,不参与公式计算,作最高分处理;奇低时,作最低分处理。
四、权数分配
县(市、区)发展竞赛考核指标权数
考核指标总量
指标增长速度指标合计
(一)投资与项目81220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347
2、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358
3、工业项目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235
(二)招商与出口51015
4、实际利用外资3710
5、出口总值235
(三)工业与规模以上企业单位数122133
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1420
7、规模(限额、资质、星级)以上企业单位数347
8、亿元企业单位数336
(四)财政与居民收入151732
9、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69
10、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336
1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47
12、农民人均纯收入347
13、人均财政收入33
合计权数4060100
五、考核评比时限
2007年全市发展竞赛活动的考核评比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六、表彰奖励办法
2007年各县(市、区)发展竞赛活动设总评奖、单项奖和荆门经济开发区发展进步奖。总评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参加综合考核评比的县(市、区),综合得分位列第一的为一等奖,综合得分位列第二、第三的为二等奖。单项奖设:发展速度突出贡献奖、新上项目投资特别贡献奖、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及新增规模以上工业特别贡献奖各1名,对考核指标增长速度总得分、(一)、(二)、(三)项单项得分第一的县(市、区)给予奖励。荆门经济开发区发展进步奖,根据其在全省开发区考核评比中评比位次的进步情况,单独设奖。市政府对获奖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七、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府发展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李乐成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甄建桥、柯昌军、刘春华、胡道银担任,成员为市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以及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农办、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统计局,市统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定1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全市发展竞赛方案、建立季(年)度监测考核制度和实施发展竞赛考核等工作。
全年每季度结束后的下一个月20日前,由成员单位提供全市各县(市、区)相关考核评比数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对考核资料进行综合汇总,经审核评估后,以《全市县市区经济发展竞赛活动进度监测通报》的形式报领导小组成员。2008年第一季度末根据上年数据计算各县(市、区)综合分值确定拟表彰奖励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表彰奖励。
八、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发展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把竞赛活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由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发展竞赛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竞赛活动重在求真务实,严禁弄虚作假。在竞赛活动期间,如发现所报数据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误差幅度的,取消其参赛和年度评先资格。对虚报数据的单位,将追究其主要领导及经办人员的责任,全市通报批评。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开展二次以上的专项督查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开展竞赛活动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竞赛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竞赛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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