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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临夏东公馆与蝴蝶楼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临夏东公馆与蝴蝶楼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439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临夏市东公馆与蝴蝶楼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报告》(甘文局发[2013]15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临夏东公馆与蝴蝶楼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深化文物现状评估和病害分析,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二)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控制文物周边的建设项目,保护文物的环境风貌。
(三)重视文物安防、消防、防雷、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保文物安全。
(四)加强展示利用和管理规划,将文物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统筹安排展示利用项目。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临夏东公馆与蝴蝶楼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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