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市政府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3件,现予公布。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4年8月21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蚌埠市流动人口管理实施细则》(蚌政〔1998〕140号)
2.《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蚌政〔2007〕93号)
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蚌政〔2009〕5号)
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2009〕12号)
5.《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蚌政〔2009〕67号)
6.《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推广应用燃气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06〕4号)
7.《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蚌埠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06〕93号)
8.《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全民创业规范市场主体意见的通知》(蚌政办〔2006〕101号)
9.《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城市国有土地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的意见》(蚌政办〔2010〕72号)
10.《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10〕113号)
11.《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推广应用燃气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11〕31号)
12.《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外地进蚌建设工程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11〕50号)
13.《蚌埠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号)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煤电化冶材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军民结合化工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