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黄山市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黄山市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黄山市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黄山市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树立绿色出行理念,推进城市交通节能减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体部署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1〕718号)精神,我市决定于9月22日开展黄山市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意义
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利于在全社会倡导绿色出行理念,促进个人出行方式的改变,对于引导城市构建低消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绿色交通体系,转变城市发展思路,预防和治理“城市病”,缓解交通拥堵、降低空气污染、减少交通事故,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主题
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绿色交通·城市未来。结合我市实际,确定黄山市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大美黄山,绿色交通;低碳发展,生态家园。
三、组织领导
成立黄山市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谢志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世威市住建委主任
成员:高秉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杨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电台台长
吴行彪市公安局副局长
汤由信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梅一峰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余志准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周寿华市环保局局长
刘陆寿市教育局局长
刘幸华市住建委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刘幸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活动牵头单位:市住建委。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广电台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15日)
1.召开会议,明确任务。组织召开成员单位的无车日活动联系会议,部署活动方案,明确活动责任分工及有关事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1)市住建委负责编印“无车日”报道内容及宣传材料,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2)《黄山日报》全文刊登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倡议书,并在显要位置刊登活动主题;(3)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黄山日报社联合举办“无车日”主题征文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活动日(9月22日)
1.9月22日7时在世纪广场举行“无车日”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市民签名活动,集中发放倡议书及各种宣传材料。成员单位各抽调20人,有关单位各抽调10人(由市住建委另行通知),组成方队参加启动仪式。(责任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2.各类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无车日”活动全过程。当天报纸有文字,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3.设定城市无车区域(9月22日上午7时至19时)。划定以世纪广场为中心的毗邻道路为无车区域,在活动时间段内实行交通管制,只对行人、自行车、公共汽车、出租车、其它公共交通(校车、通勤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及军队、武警、公安、执法系统的执勤车辆开放,其余车辆均须采取绕行方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
4.开展绿色通勤活动(9月22日上午7时至19时)。市政府和机关企业事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积极采用绿色交通工具出行,对正常用于公务活动外的公车实施封存措施,倡导社会各界群众采用乘坐公交车辆或步行,骑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工具出行。(责任单位: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市直各单位)
5.实行公交出行便捷措施。中心城区无车日当天,延长公交营运时间,增加营运车辆密度,注重车容车貌,优质服务,提升公交形象。开展公交卡特价销售、“优惠充值”等活动,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第三阶段:制定长效措施(9月下旬—10月底)
制定实施提高自行车和步行安全性、改善自行车和步行交通服务,减少非机动车停车位等措施,建立有利于绿色交通发展的交通政策,改进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交通设施(包括公交专用道、自行车道、人行道、换乘设施、公共汽车和自行车停车场等),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
五、配套活动
1.确定自行车和步行出行示范道路。黄山东路、黄山西路和滨江路作为我市中心城区自行车和步行交通出行的示范道路,在增设非机动车道和非机动隔离设施、改善自行车存放设施和步行环境方面做出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
2.发布交通管制通告。9月21日前,由公安部门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发布交通管制的通告,提醒市民注意交通管制信息,提前规划行车路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涉及政策指导、交通组织、媒体宣传、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等多个方面。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该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黄山市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无车日活动范围主要在中心城区,黄山区、徽州区组织相应活动,方案自定。
(二)加强舆论宣传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对活动开展的促进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无车日活动,大力宣传绿色交通理念,积极倡导低碳的生活方式,让市民了解无车日活动的目的意义,使得“大美黄山,绿色交通;低碳发展,生态家园”主题理念深入民心,争取让更多的市民和企业能积极地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认真搞好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对各项活动进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2353480
附件:黄山市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责任分解表
黄山市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
活动责任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主要内容
1
市委宣传部
(市广电台)
1、牵头做好宣传发动阶段各项工作;
2、做好无车日当天集中宣传报道,做到报纸有文字,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内容;
3、活动结束后对活动产生影响和群众的评价及反响进行后续报道。
2
市公安局
1、牵头交通管理组织工作,活动前做好限制通行区域的准备和宣传告知工作;
2、加强无车日当天的交通管理工作,实行道路限行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3、会同交通等部门做好无车日活动的应急保障处置工作。
3
市交通运输局
1、牵头公交保障工作,做好公交出行便捷措施相关工作;
2、会同交警等部门做好无车日活动应急保障工作;
3、无车日活动当天,做好《方案》所涉及到的便民措施。
4
市环保局
1、做好绿色出行有关环保方面宣传报道的资料、材料的准备工作;
2、对限行区域各项环境指标(如空气中CO2,PM10,PM2.5,NOx含量)进行监测。
5
市教育局
组织市内中小学校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目的、意义的宣传工作,号召学生积极响应活动的安排,鼓励中小学生提高自立能力,提倡家长不用机动车接送。
6
市城管执法局
无车日活动当天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做好交通管理与应急保障处置工作
7
市住建委
1、作为此次活动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无车日活实施方案,对整个活动进行策划、协调、统筹;
2、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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