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六政办明电〔2015〕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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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提升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实效,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遵循“完善目录、规范公开、突出重点、强化基层”的推进思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在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公平正义,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的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时间安排:2015年4月21日—5月31日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督办室、市电子政务办具体负责整改提升月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活动内容:
1.问题反馈阶段(2015年4月21日-26日)。
工作内容:根据省政务公开办要求以及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和季度监测发现的问题,向县区和市直部门逐一反馈考评和监测发现的需要完善的事项。
工作方式:通过市协同办公系统分发至各县区、各单位
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2.整改落实阶段(2015年4月27日-5月15日)。
工作内容: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反馈情况以及2015年度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方案要求,逐一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重点整改基本目录信息(包括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目录与内容、格式、规范,突出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机制建设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14〕57号)精神,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确定分管负责人,明确工作职责,每周研究一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及内容,统筹安排各相关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并由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督促、收集、审查与发布工作。
工作方式:县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县区政府(管委)及其部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的整改。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要求和反馈事项进行整改完善。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电子政务办
3.监督检查阶段(2015年5月16日-31日)。
工作内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针对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市政务公开办反馈整改情况。市政务公开办、电子政务办通过网上巡查方式对各县区、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工作方式:对需要重点整改的市直部门,采取召开工作调度会,现场演示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同时选择部分县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整改。
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督办室、市电子政务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机构、人员的职责,建立有效地工作机制,认真部署实施,落实整改措施。
(二)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反馈事项做到全面、具体、细致,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有效,切忌“走过场”。市政务公开办、市电子政务办要于5月底组织网上监测,并把此次整改提升情况作为2015年度政务公开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认真总结提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提升月”活动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积极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市政务公开办、市电子政务办要在活动结束后,形成工作总结,通报各县区、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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