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马鞍山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5月13日

马鞍山市质量发展规划

(2013-2020年)

为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文化、生态建设,依据《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和《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基础

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和《安徽省质量振兴纲要(1997-2010年)》颁布以来,我市认真组织实施,完善质量工作体系,建立科学监管机制,强化质量工作基础,质量总体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建设质量马鞍山打下了良好基础。

——质量工作战略地位不断提高。制定并实施《马鞍山市质量振兴计划(1999-2010年)》,将“质量强市”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全省较早出台质量强市活动实施意见。市政府每年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在全省率先设立市长质量奖,质量工作成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以市场准入、安全监督、应急处置等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日益健全,企业质量安全控制能力逐步加强。率先在全省开展食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全市质量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质量工作基础日益夯实。投资约8000万元建成国家钢铁及制品质检中心。投资5000万元,建设安徽省机床及刃模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铸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蔬菜质量检测中心,初步形成以国家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重点、市级检测机构为基础的一体化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安徽省锻压机床及刃模具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安徽省钢铁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个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继落户马鞍山。组织制定84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12项省地方标准,598家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61家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41家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20家企业通过测量体系认证、40家企业获得了210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质量工作成果日益丰硕。1家企业荣获安徽省推进卓越绩效管理先进单位、8家企业荣获安徽省卓越绩效奖、7家企业荣获马鞍山市市长质量奖、3个产品曾经获得中国名牌,现有苏浙皖赣沪区域名牌1个、安徽名牌106个、马鞍山市名牌73个、“三品一标”农产品127个、驰名商标6件、安徽省著名商标126件、马鞍山市知名商标133件;“博望刃模具”等4个产业基地被认定为“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3家企业生产的螃蟹准许使用石臼湖地理标志。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不断增加,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发展,涌现了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升。产品质量稳中有升,市、县两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68%;工程质量监管有序,未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全市整体工程质量水平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全面推进县区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积极推进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全国试点工作,建立发现、处置、跟踪、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健全“从田园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链条,常态化、制度化、动态化监管机制基本形成。

但是,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质量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全社会质量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质量引领作用还不够强,产业转型升级的压力比较大。质量安全监管基础比较薄弱,一些生产经营者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质量把关不严,甚至诚信缺失、制假售假。部分企业的品牌影响力、经济外向度还不够高,创新平台仍然不足,质量马鞍山建设任重道远。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战略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一马当先,追求卓越”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力争把马鞍山打造成为全国名优品牌产业集聚区、创新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和共享质量发展成果的示范区,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建设“质量强市”为总体目标,到2020年,质量马鞍山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质量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企业质量管理及诚信水平显著提高,质量竞争优势充分体现,质量基础作用充分发挥,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市民。形成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以及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善、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基本建成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总体状况位于全国前列。

1.产品质量: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全面建成,品种、质量、效益明显改善,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的品牌产品,形成以“中国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马鞍山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为示范的优秀企业群。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农产品和食品质量稳步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明显提高,确保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

——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产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以上,其中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全国前列。强制性产品认证实现全覆盖,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采标率达到95%以上,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

——继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创建成果,全面完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剪折机床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全国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创建工作。加快推进优势特色农业发展,努力打造绿色农产品供应中心。着力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光伏产业、新光源产业等一批特色主题产业基地。

2.工程质量:到2020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优质工程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建设工程质量实现零事故。一批工程项目获鲁班奖等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逐步实现单体绿色建筑向绿色区域延伸,打造安全、健康、舒适、友好、可持续的建筑环境空间,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质量具体目标:

——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竣工工程质量100%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中,等级以上公路项目交工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一次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水运工程项目重点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一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5%,竣工工程质量100%达到国家标准。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承载力。提升港区吞吐能力,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水利、供电、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区域交通网络。着力推进城乡骨干路网建设,形成“十五横九纵”方格网状的道路网格局,实现城区与中心镇快速通道连接;提升优美环境,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大力推进“生态马鞍山”建设。以“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为目标,努力把我市打造成“城在园中、园在林中、山水环绕、宜业宜居”的生态园林城市。

3.服务质量:到2020年,基本建成现代服务业体系,全面推行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实现服务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比重提高。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标准化示范企业,重点项目服务质量达到省内领先水平。重点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明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到2015年,服务质量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围绕“一链一基地四园区”,积极打造江海联运枢纽中心,在现代物流、金融服务、软件及服务外包、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化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提高。商贸、旅游、动漫、餐饮等重点领域质量标准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围绕马鞍山市优势特色产业和服务品牌,建成一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4.环境质量: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治理成效明显,主要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质量相关标准、认证、计量技术体系健全,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推进建设一批低碳示范工程。

到2015年,环境质量具体目标: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优良,主要环境质量指标进一步提高,PM10下降3%,达到89微克/立方米,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大于99%,饮用水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总量控制(COD排放28455吨、氨氮排放3544吨、SO2排放59607吨、氮氧化物排放96789吨),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专栏1:质量发展主要指标(2015年)

“质量马鞍山”建设

各县区和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全面开展

产品质量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抽检合格率保持98%以上

产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以上

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30%以上

工程质量

市重点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等级以上公路交工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单位水利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服务质量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环境质量

PM10下降3%,达到89微克/立方米

COD排放28455吨、氨氮排放3544吨、SO2排放59607吨、氮氧化物排放96789吨

品牌建设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3个以上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

2个以上

安徽名牌

130个以上

驰名商标

9件以上

安徽省著名商标

170件以上

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6个以上

安徽省出口名牌

5个以上

“三标一品”农产品

150个以上

市长质量奖

10个以上

黄山杯

新增20个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1.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县区政府在质量发展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切实发挥市场和企业在促进质量发展中的能动作用,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市、县区建立健全质量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全力推进“质量强市、强县(区)”活动,加大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促进区域总体质量水平提升。

2.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市、县区政府和有关行业质量工作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将质量强市工作纳入市、县区、开发园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3.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发挥质量监管职能作用,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及资源浪费的行业和产品,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对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和重要敏感进出口商品,进一步严格质量准入条件。建立健全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取缔。

4.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完善质量激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通报,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完善《马鞍山市促进实施自主创新战略若干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技术标准、质量强市、名牌、商标、人才和发明创造等方面的引导激励作用,支持中小企业产品研发、质量攻关。

5.建立质量人才培养机制。出台《提升“马鞍山质量”人才工作行动计划》,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提出任职要求,将任职培训纳入全市职(执)业资格培训管理体系,鼓励质量工作者加强质量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等。实施“632”计划,即到2015年,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培训企业首席质量官600名以上;积极宣传引导企业组织人员参加质量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卓越绩效自评师培训考试,力争2015年底前全市质量工程师突破300人,卓越绩效自评师达到200人以上。

6.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继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建立完善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品牌发展机制,推动企业商标注册、品牌培育和名牌创建工作,加大对名牌保护、宣传的政策财税支持力度。支持“马鞍山品牌”评价,鼓励企业获得国家和省以上名牌、商标认定,形成品牌建设梯队。通过持续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和现代产业集群。到2015年,拥有3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30个安徽名牌产品、5个安徽省出口名牌,9件驰名商标、170件安徽省著名商标,150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创建1个“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2个“全国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新增省优黄山杯奖20项、市优翠螺杯奖80项等。

(二)强化企业主体作用。

1.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责任制和关键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管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设立“首席质量官(CQO)”。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2.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大力推广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发挥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企业的标杆引领作用,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与“5S/6S/7S/8S”、“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方法,开展质量课题攻关、“现场管理良好行为企业”和政府质量奖创建活动,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3.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创新成果专利化、标准化和产业化进程,加速“马鞍山制造”向“马鞍山创造”的跨越。鼓励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引导和推动我市企业和科研机构抢占标准“话语权”,争夺产业发展“制高点”。到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60家,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突破25家,高新技术产品突破800个;年均专利申请量突破4600件;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家、企业技术中心11家和重点实验室1个;新建院士工作站4家,博士后工作站6家。

4.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综合利用品牌、商标、认证、检验检测等手段,推动人才、技术、科研资金等要素进一步向优势骨干企业集中,积极扶持优势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培育出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亿元、十亿元、百亿元企业。大力推行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百十二一”工程,即到2015年,引导百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育十家“市长质量奖”企业,培育2家“省政府质量奖”企业,积极指导推荐1家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树立质量管理标杆,发挥优势骨干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带动提升作用。

5.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社会责任理念,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机制,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推动企业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方、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践行质量承诺,着力创造经济、环境和社会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1.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制订实施马鞍山市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强化生产、流通、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安全监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优化升级,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准入门槛。落实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工程设备监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及责任追究体系,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和工程质量事故。完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以质量抽查为技术支撑、以行政执法为主要手段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突出建设单位在质量责任中的核心地位,加大对其质量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2.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动植物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和国境卫生检疫风险监控体系。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风险应对和处置水平,切实做到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专栏2: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2015年)

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

建立覆盖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的质量风险监控平台,建成质量风险信息资源库,动态采集相关信息,控制风险源头,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加强食品药品、进出口产品、特种设备等重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建设,建立风险监测、研判、预警等工作机制和风险管理平台,完善风险监管体系,加强安全风险监控措施和关键技术研究,提升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效能。

质量安全应急处置体系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专业队伍,重点建设好质量安全处置平台,逐步实现应急指挥中心的远程指挥、人员调动、现场监视、视频会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

3.完善质量投诉、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各行业投诉、服务热线平台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质量仲裁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实施产品质量社会救济机制、产品侵权责任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开展产品伤害监测试点,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及时、合法、合理的补偿。

4.加强宏观质量分析。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出口商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度指数以及质量损失率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质量状况白皮书,不定期开展质量状况分析评估,为我市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5.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借助社会资源开展质量信用评价活动,积极推进质量信用平台建设,着力构建质量诚信体系。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6.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建立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力度,对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和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质量违法活动,依法予以重处。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加强质量创新能力建设。以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台,建立全市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先进方法,推进质量管理创新孵化基地。加大对质量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培育造就一批质量科技领军人才,创造一批质量理论研究成果,建立一批质检科技创新基地,逐步形成以技术、品牌、标准、服务等为核心要素并具有马鞍山特色的质量新优势,打造“区域性的乳业生产、研发、营销基地”等一批创新性产业基地。

2.加强标准化工作。强化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等领域开展标准体系研究,建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省地方标准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技术标准体系。加大实施主导(参与)技术标准制(修)订的鼓励与扶持政策的力度。到2015年,引导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95项,省级地方标准20项,建成5个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3.提升计量保障能力。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重点建设涉及高新技术、节能减排、保障民生等领域的计量标准。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技术水平,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市计量测试研究所,以及县级计量机构的作用,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培育和规范计量校准市场。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

4.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督、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培育和规范认证与检测市场,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认证机构的监管。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检测服务企业,提升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的服务质量。

5.加强质量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和质量统计分析信息化水平。加强质量监管信息化工作,提高产品和工程质量信息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能力,保障质量安全动态监管、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

专栏3:企业质量基础(2015年)

标准化基础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95项,省级地方标准20项;建成5个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计量管理

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28个以上;

取得C标志定量包装生产企业8个以上。

质量管理

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100个以上。

特种设备安全

企业重点监控设备使用登记率、重点监控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加强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国家钢铁及制品检验中心为龙头、安徽省机床及刃模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铸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蔬菜质量检测中心为支撑、马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马鞍山市工程建设检测中心等为基础的“一体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国家机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建设,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更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专栏4:质量技术体系建设(2015年)

质量创新

制订一批高新技术产业技术标准。

质量技术基础

建立和完善资源、能源与环境标准体系,重点研制推动资源节约的先进技术标准,完善资源节约标准体系。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领域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节能减排等工作,加快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型服务认证实施进度。

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

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提升能力。完善以国家钢铁及制品检验中心为龙头、安徽省机床及刃模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铸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蔬菜质量检测中心等为主导的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提高对企业检测的便利化服务能力。

(五)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1.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积极构建多形式的宣传载体,通过制作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宣传画、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举办质量知识学习论坛,开展质量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广场、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借助中国机床暨刃模具博览会等重大经贸交流平台和群众性文化活动,注入质量元素,将“一马当先,追求卓越”的城市质量精神转化为我市广大市民、企业的行为准则,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促进质量意识普遍提升。把先进质量文化作为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内容,融入全民素质提升工程,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

2.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着力打造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平等受到法律保护、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市场秩序。把优质安全作为扩大市场需求的积极要素,优化消费环境,拉动和提升消费。对中小企业实行重点支持政策,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创新潜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3.促进质量交流合作。大力引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和高端人才,提升我市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与知名高校质量研究机构的合作,实现知识共享,邀请国内外知名质量专家参与我市质量发展事业实践。发挥“南京都市圈”成员城市的优势,加强与都市圈成员城市在交通、医疗、教育、质量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会议联系、工作联络、名牌工作联动、执法协作、重大信息通报、标准互认、技术机构合作机制等等,推动马鞍山质量工作。

4.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强化舆论监督、提升宣传效果,建立起多层次、宽领域的质量宣传机制。通过争创“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充分发挥蒙牛乳业(马鞍山)有限公司“全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广泛开展青少年质量安全和质量知识教育。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国际标准化日等质量宣传咨询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乡村普及质量基础知识,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名品牌、先进典型,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社会氛围。

(六)完善质量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着力解决和协调处理影响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质量问题,推进质量工作深入开展。要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围绕本规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加以落实。逐级引导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和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质量引领作用。建立起高效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不出区域性、系统性的质量安全事故。

2.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督促企业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参与标准制定,及时发现并报告行业产品、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宣传、普及质量安全知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支持和规范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计量检测、合格评定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发展,加强对质量服务市场的监管与指导,推进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

3.落实配套政策。制定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实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配合经济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高水平的检验检测、标准信息服务、技术创新等平台。将品牌战略、质量监督抽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质量保障和质量发展项目作为各级政府重点支持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鼓励质量创新,将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纳入科技进步奖励范畴。

4.强化检查考核。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省政府有关质量强省考核要求,以推进质量强市目标任务落实为重点,制定《贯彻实施马鞍山质量发展规划年度行动计划》和《马鞍山市质量强市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大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和其他违规行为。市政府适时组织开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工作,并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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