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芜政办秘〔2015〕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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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城镇地下管线是保障城镇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为切实维护城镇地下管线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网(线)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城镇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地下管线是城镇能源流、信息流的通道,直接关系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乃至生命安全。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城镇敷设的各种地下管线数量越来越多,由于缺乏集中统一管理,导致地下管线情况不明,档案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保管分散,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事故时有发生,造成停水停电、燃气泄漏甚至爆炸等事件,给城镇发展造成极大的损失,甚至威胁到城镇安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工作要求迅速行动起来,把任务分解细化,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管理工作。
二、精益求精,加快地下管线规划编制
市、县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地下管线规划编制工作。规划部门、各专业管线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地下管线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科学确定城镇地下管线设施布局。市城乡规划局加强对各专项规划编制的指导和审批。
三、立即行动,扎实做好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测绘数据成果,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准确掌握地下管线总体布局、高程、功能属性、管线材质、建设年代、权属单位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同时尽快建立统一的综合数字管理信息系统,并做到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的内部管理信息与综合数字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确保信息及时交换、动态更新。
各管线权属单位、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芜湖市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方案》(附件1)的要求,积极主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梳理,及时提供基础测绘数据资料,并完成对此次普查数据的确认工作,确保此次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加强领导,严格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工作
为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原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地下管线的普查、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地下管线各项工作的政策制定、管理机制的设立、跨部门和区域工作协调、工作方案和计划批准,进行年度责任考核,研究和建立我市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处,由市市政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以及管线普查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及管理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负责同志和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所有地下管线建设工程,都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管线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许可、后施工”的原则,严禁随意占用挖掘道路。改建、扩建、迁移和拆除地下管线的建设工程,要在覆土前进行勘验审核,校核地下管线相关信息,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完成建设资料备案、归档,实现地下管线信息动态及时更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管线工程监督管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从严查处违规建设,保证工程依法、规范建设。
在普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管线,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以消除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
附件:1.芜湖市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2.芜湖市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15年4月27日
附件1
芜湖市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掌握我市地下管线现状,建立地下管线三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地下管线信息实时更新和数据共享,决定在我市开展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用2年时间,查清本市建成区以内的各类管线信息,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共建共享;加强地下管线规划和施工许可的管理,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
二、基本原则
1.统一组织。市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分工合作。市住建委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规程、数据规范、归档规范、测量技术要求等,并负责市区范围的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各管线权属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管线的普查、对管线普查成果的确认以及对普查工作的全面配合,及时提供管线现状资料。各区、开发区和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全力协作。
各县政府负责辖区内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3.统一标准。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实行全市统一标准。
4.资源共享。管线信息实行资源共享,在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机构组织下,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市、县之间共享,政府部门、各专业单位之间专网共享以及其他共享。
三、工作内容
1.普查范围。我市建成区内的供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管道(不含油气管线)等地下管线。机关、单位、工厂、住宅小区、院校等庭院内部不属于本次普查范围。
2.普查对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3.事故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由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管线权属单位排查具体情况,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4.信息化建设。建立芜湖市地下管线三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输入和输出、数据编辑、属性查询、数据统计、综合分析、三维场景漫游功能;实现地下管线数据的动态更新,发挥地下管线信息的综合服务作用,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规范化、正常化、动态化、科学化管理。
四、实施方法
(一)管线探测和信息系统建设方式。按照芜湖市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手册执行。
(二)组织方式。
1.普查探测由各管线权属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2.信息化建设系统建设,由市、县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五、工作经费
1.各专业管线普查费用由权属单位各自承担;
2.市、县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经费分别列入市、县财政专项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监理和办公管理开支等。市、县应本着规范管理、节约使用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六、计划安排
芜湖市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总体计划工期为一年半(2014年9月—2016年3月),共分5个阶段:
(一)普查阶段(2014年9月—2015年9月)。
1.调整芜湖市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和制定工作方案。
2.开展调研工作,制定普查工作标准、技术规范和具体实施工作计划。
3.各管线单位开展管线调绘、普查探测工作,查明各类地下管线的信息、现状及事故隐患点。
(二)项目招标(2015年4月—7月)。
制定信息化建设方案,组织立项、招标等工作,对申报参加招标的单位进行考察,根据招标管理办法确定信息化系统建设单位。
(三)信息化系统建设(2015年8月—2016年3月)。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地下管线普查数据入库、整理、输入、输出、查询、数据统计、综合分析、服务信息共享、数据即时更新。
(四)项目验收(2015年10月—2016年3月)。
1.过程验收。采用探测单位质量自验、管线权属单位确认,确保探测数据质量。
2.成果验收。市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普查成果和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五)立卷归档(2016年3月)。
将成果资料以纸质和电子档两种形式立卷归档。
七、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市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1.市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市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普查工作重大问题决策;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定期评优评差;研究和建立我市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
2.市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普查办):承担市普查办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进度管理、成果验收和监督检查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各阶段的技术组织工作,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技术规定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管理系统有关招投标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定期召开例会、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普查成果资料的验收、评审;负责普查期间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负责我市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的研究和提出。
3.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地下管线管理工作。
4.市政府督办室:负责普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
5.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查和批准;负责收集提供市区燃气长输管线地下管线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铁路专用地下管线普查的配合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提供普查范围内铁路专用地下管线现状资料;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
7.市住建委:负责市区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
8.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城镇地下综合管线规划的编制;指导各专业管线单位编制管线专项规划;负责地下管线普查涉及的相关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收集提供本单位管理的以及本单位建设但未移交的地下管线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
10.市公安局:负责地下管线探测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本单位管理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11.市国土局:负责提供地下管线普查所需的地形图和控制网资料。
12.市信息办: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硬件和软件建设项目论证立项工作;负责协调信息系统的共建共享工作。
13.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配合做好广场景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14.市人防办:负责收集提供地下人防工程及附属地下管线的现状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15.芜湖军分区:在不涉及军事秘密的前提下,负责驻芜部队地下管线普查的配合工作;
16.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组织项目招标和对招标工作的监管。
17.芜湖供电公司、芜湖中燃公司、芜湖华衍水务公司、中国移动芜湖分公司、中国联通芜湖分公司、中国电信芜湖分公司、中国铁塔公司芜湖分公司、市中广有线公司、市政工程管理处、市通信管道公司:负责收集所属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完成所属地下管线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负责本单位信息管理子系统的开发建设,同时做好与市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和集成工作;协调配合其他工作。
18.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三山区政府:负责提供辖区管理的地下管线现有资料;负责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负责辖区内的配合与协调。
19.各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自区域的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有关单位明确1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市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明确1名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参加市普查办工作,主要负责本单位与市普查办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并按照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完成好本单位各项任务,确保普查工作按计划进度进行。
(二)建立工作制度,制定技术标准,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市普查办定期召开由各成员单位、系统开发单位参加的例会,了解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市普查办要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制定统一的技术规范,建立切实可行的信息入库和更新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三)加强地下管线的验线、核实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信息动态管理。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新(改、扩)建地下管线工程的验线和核实规划管理,市住建委地下管线管理部门要严格地下管线的施工许可审批,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积极主动做好此项工作;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地下管线工程的执法监察,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杜绝地下管线违法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共同建立地下管线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2
芜湖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管理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冯克金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徐昌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晨市住建委主任
成员:鲁先贵无为县政府副县长
杨文玲芜湖县政府副县长
胡清照繁昌县政府副县长
汪绍华南陵县政府副县长
魏心平镜湖区政府副区长
汪敏弋江区政府副区长
李祥龙鸠江区政府副区长
吕东阳三山区政府副区长
阳小玲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社伏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罗智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兴起市住建委副主任
蒋庆贵市财政局调研员
杨明市发改委(物价局)总工程师
戴安江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
李玉荣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方继树市国土局副局长
芮进西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江兵市信息办副主任
吴林市人防办副主任
黄汇文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郑锐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黄文斌市市政处副主任
李双全芜湖军分区通讯科科长
黄飞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杨红兵市勘测院院长
侯劲松芜湖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洪彬中国电信芜湖分公司副总经理
姚军中国移动芜湖分公司副总经理
沙晓武中国联通芜湖公司副总经理
陶方红市中广有线公司总工程师
蔡军中国铁塔公司芜湖分公司副总经理
高骏芜湖华衍水务公司总经理
缪新平芜湖中燃公司总经理
李晓燕市通信管道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处,由马兴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文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日常具体工作由市政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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