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芜政办秘〔2015〕76号
颁布日期:2015-04-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办联合部署的“护校安园”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春季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监督指导,切实抓好校园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本学期校园安全稳定,定于近期组织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段为4月20日至4月30日,具体检查时间和安排由各组牵头单位确定。

二、检查人员

分别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负责同志任组长,抽调各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抽查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等方式。检查组现场随机抽取各县、区中学、小学、幼儿园各1所。

四、检查重点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办联合部署的“护校安园”行动要求和教育部、公安部2015年3月26日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地抽查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校园安全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及时补缺补差,梳理总结本地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主动做好迎检准备。

(二)各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要认真负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现场向被检查县区、开发区反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三)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检查组车辆安排由各牵头单位负责。

联系人:市公安局:李友江,联系电话:13865534485;

市综治办:芮家志,联系电话:13966031588;

市教育局:梅国太,联系电话:13805538099。

附件:1.检查分组表

2.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检查登记表

2015年4月17日

附件1

检查分组表

序号组别牵头单位及负责人参加单位及人员联系人被检查单位

1第一组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周晓梅市公安局盛明新(13955315275)

市教育局周正虎(18755369786)芮家志南陵县、鸠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2第二组市公安局副局长程业涛市综治办芮家志(13966031588)

市教育局孙小东(13675533803)

市公安局李友江(13865534485)李友江无为县、繁昌县、三山区、长江大桥开发区

3第三组市教育局副局长唐平市综治办季必陶

市公安局高海明(18705533303)

市教育局梁枫(13035041348)梁枫镜湖区、弋江区、芜湖县

附件2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检查登记表

被检查学校名称:检查时间: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备注

1校园内部

保卫力量建设是否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和专职门卫、保安员等,且适应岗位需要

是否配齐配全安全叉、橡胶棒、辣椒水、防爆头盔、强光电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

保安员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

2校园技防物防设施建设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

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

校园视频监控设施是否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

3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落实门卫、值班、巡逻、隐患排查等安全制度

是否制定校舍倒塌、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群防群治及护学岗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情况

学校“护学岗”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公安机关是否落实校园周边,特别是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

5涉校园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是否落实涉校涉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是否落实校园周边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摸排、治疗、管控等

检查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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