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宣政办秘〔2016〕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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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宣政办秘〔2016〕37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宣城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2月6日
宣城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1.各地各部门在编制“十三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时,要与《宣城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衔接,合理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以下涉及县<市、区>的,相关县<市、区>政府均为责任单位,不再重复表述)
2.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优化市域产业、人口和基础设施布局。加强“一山两湖两江六河”及周边地区规划管控,严格规划刚性约束。(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3.支持宣州区、郎溪县和广德县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开展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新增高标准基本农田10万亩。开展宣州区、广德县、泾县等地绿色矿山建设。(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委,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科技进步
4.加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推进新材料新能源、PCB应用电子、特种装备制造、节能电机等产业基地申报全省第二批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1%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5.加快传统产业提升改造,支持220户重点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完成技改投入300亿元。选择60家企业推广应用900台工业机器人,实施10个智能装备或智能车间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6.争创省级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市、县。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80个。继续实施茶产业提升计划,新改建良种茶园1.5万亩、低产茶园2.5万亩以上。新增省级以上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4个以上,认证农业“三品一标”40个,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达735亿元(责任单位:市农委)。推进竹产业、木本油料产业、林下经济等“富民工程”,实现林业总产值460亿元。(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7.科学布局城市商业网点,新建万达广场等项目,推进中央商务区商务圈建设。加快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建设与发展,确保新开工项目8个、投产5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养生、健康旅游等健康产业(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8.全面实施文化旅游产业“八大工程”,加快市本级“两轴三片区”、宣城文教创意产业园建设。启动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推进敬亭山旅游度假区5A创建。支持大桃花潭、太极洞、徽杭古道等景区创建5A,力争新创4A级以上景区2—3家。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和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0%和18%左右。(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9.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产能退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采取兼并重组、关停并转等方式,积极稳妥淘汰落后产能。严控新建“三高”和产能严重过剩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10.开工建设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继续加强主电网工程建设。确保南漪湖风电场二期(白马风电场)、中广核绩溪上庄风电场开工建设。加大绩溪抽水蓄能电站、宣城至绩溪天然气支线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泾县支线、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供电公司)
11.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建立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以上,规模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超20%。加强产学研合作,对接合作项目200个以上。支持全社会发明创造,新增授权发明专利超过200件。通过天使基金、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引进高层次创新团队3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节约循环高效利用资源
12.强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13.加强闲置低效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力争土地供应率比2015年提高10%以上(责任单位:市国土局)。依法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适度规模经营步伐。(责任单位:市农委)。
14.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等三条红线管理。(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5.推进磷石膏、粉煤灰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7%。(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推进农作物秸秆和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重点加快收运体系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3%(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
四、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
16.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南漪湖、无量溪河、郎川河、梅溧河等水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方案,启动主要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7.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计划。加大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委)
18.争取水阳江中游治理和凤凰山水库跻身国家投资规划,加快推进港口湾水库灌区、牛岭水库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青弋江综合治理、扬溪源水库和水阳江生态蓄水等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9.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宛溪河综合整治二期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
20.实行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开展环保“绿剑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1.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完成“三线四边”环境治理任务,巩固完善农村环境治理常态长效机制,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市文明市建设办)
22.全面实施绿化提升行动,新增220万、改造提升13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新造林7.29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住建委)。
23.加强大气成分、温室气体等气候变化基础数据的监测和分析。推进皖南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建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防控、防火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建设防震减灾综合业务用房及测震台项目(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五、生态文化培育
24.对党政干部举行2次生态文明知识培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5.利用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活动,结合各地特色传统节日,宣传生态文明。(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将“认识宣纸”等内容融入学校教育。(责任单位:市教体局)。举办“多彩宣城—宛陵湖美丽之夜”全国露营帐篷节。(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26.深入推进禁塑工作,大力提倡使用布袋、菜篮;实施商场超市过度包装限制性措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区部分区域建设公共自行车通行系统试点,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7.以生态文明培育为重点,制定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性建筑名录。建成市植物园,启动敬亭山至梅溪路城市绿轴、宛溪河历史文化景观长廊、谢朓历史文化公园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建设生态文化科普教育基地5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
六、制度建设重点
28.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明晰自然资源产权(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以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为主体,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9.继续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30.推进落实与南京、杭州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发达园区和重点企业对接,开展园区合作共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宣城经开发区管委会)。
31.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市场化改革(责任单位:市文明市建设办)。
32.推进市、县(市、区)“多规合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33.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等指标,占党政绩效考核的比重不低于20%(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七、保障措施
34.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发改、科技、财政、国土、环保、住建、水务、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制定2016年工作计划,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制度建设情况。对2016年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开展评价、考核(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35.整合专项资金,全市安排不少于2亿元的首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与各类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总规模不少于10亿元的首期生态文明建设基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6.在宣城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重点项目库中筛选2016年重点项目,建立联系和督查制度,推进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见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附件:1.宣城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6年工作目标
宣城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6年重点项目
http://www.xuancheng.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6cab4c220f7fe837f005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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