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11〕1号 |
|---|---|
| 颁布日期:2011-01-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1〕1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
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我市位于河西走廊中西段祁连山地震带北缘,自2006年以来祁连山西段连续被国务院判定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因此,我市面临的震情形势十分严峻,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显得非常重要和紧迫。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努力提高地震综合防御能力,切实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法制和全社会力量,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我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本地区基本地震烈度(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地震监测能力明显增强,形成多学科、多手段观测网络系统。在6—7级地震灾害发生时,能在30分钟内确定“地震三要素”(时间、震中、震级);城乡抗震能力明显提高,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完成老旧基础设施、水库、水电站、生命线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和加固改造;建成农村抗震民居达到90%以上;完成我市地震活断层探测和震害预测工作;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加强,建成我市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地震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序、高效实施应急反应,进行抢险救灾,2小时内救援队开展救援,24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生活安置;社会公众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及应急避险技能明显增强,灾民能自救互救,使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基本健全;建成重要工程预警和紧急处置系统;各种社会功能很快恢复,社会秩序较快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震情跟踪监视,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加强地震活动形势跟踪分析,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认真维护地震监测设施,确保提供准确数据,切实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预测预报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服务。
1、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加快地震台网现代化建设,建成我市与嘉峪关中心地震台信息网络传输系统平台,实现资料共享、信息共享、实时交流的目的。密切关注震情动态,切实做好震情短临跟踪和异常落实,准确掌握有关地震的宏观和微观异常信息,力争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前做出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和震后趋势判断。加强群测群防,增加监测手段,因地制宜地开展地下水、气体、动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观察,为地震监测预报及震前预警提供参考。积极推进“三网一员”(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体系。要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工作经费渠道,制定观测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把群测群防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基层组织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定期进行部署和检查。
2、健全地震灾害信息报送和发布机制。规范震情灾情及相关信息管理,完善地震应急新闻发布机制。逐步向社会发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判定信息。对群众报告的宏观异常,要在第一时间深入实地排查,并组织专家深入调查核实,及时在网站上公布调查结果,防止地震谣传,保持社会稳定。
3、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以编制我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为契机,抢抓机遇,谋求地震台网建设新思路,完善、优化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台网布局。依法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做好地震监测设施及保护范围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备案工作。全力保障我市辖区内地震监测台网的正常运转,地震观测系统正常运行。
4、严格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拓宽工作思路,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实战演练,从地震速报、震情跟踪、紧急应对和新闻宣传等方面,突出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地震安全保障工作。
(二)着力提升城乡综合防御地震灾害能力。
1、开展重点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要对本辖区内的重要建筑物、水库、大坝、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质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及医院、学校等建筑物组织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震害预测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提出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和防范。
2、严格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抗震安全农居工程活动断层分布图》和《甘肃省抗震安全农居工程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甘政办发(2010)15号》〕文件精神,依据《活动断层分布图》,严格执行村镇建设工程避让距离。依据《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切实提高村镇建筑抗震设防能力。认真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加强对农村居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民建房抗震设防的自觉性。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设防工作,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加快改造步伐,尽快改变农村抗震能力薄弱的状况。
3、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嘉峪关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做好抗震设防审核审批及监督管理。建设、规划、地震等部门要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把抗震设防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批把关,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切实从项目审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三个环节把好抗震设防关口,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国家和省上的抗震设防标准,提高我市的地震安全能力。加强对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人员密级场所抗震设防要求行政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各行业抗震设计规范的制定、修订和审查,确保抗震设计规范与抗震设防要求协调统一,实现从被动减灾到主动减灾观念的创新和转变。
(三)全面做好应对重大地震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立足于防大震,救大灾,切实提高地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1、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在已有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建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准备、应急检查、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工作机制,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
2、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措施。重新修订《嘉峪关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督促、指导三区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制定、完善本级应急预案,做好部门间应急预案的沟通与衔接,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具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3、继续开展城乡建(构)筑物、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不断完善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建设,在原有入库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数据库各项数据指标和基础图件,为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快速评估灾情和政府应急救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4、认真落实《嘉峪关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加大我市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力度,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对市内大型公共聚集场所和生命线工程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排查和维修改造,尽快消除隐患,切实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5、继续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要以嘉峪关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积极做好群众志愿者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教育、卫生部门,要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必要的避险救生设备。
6、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地震部门要在主动配合市政府组织开展好防震减灾应急演练的同时,组织全市各中小学进行应急避险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地震应急信息发布程序,保证地震信息不漏报、不错报。
7、加强地震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体育馆、学校等建设,在现有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展城市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和临时疏散场地的规划,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设施建设。整合利用各种应急物资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特别是地震应急救援的专用物资储备。食品、医疗等物资应建立平战结合的流动共享机制,保证震害发生时有效应对。
8、进一步建立健全灾情速报网络,加强灾情速报员管理,对全市灾情速报员进行重新登记,核实联络方式。加大对全市灾情速报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灾情速报能力。
(四)继续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防震减灾科普队伍,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文化艺术和科普基地等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公众的防震减灾综合素质。
1、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通过广播、电视、专栏、标语、培训、网络等媒体在每年“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段定期开展防震减灾集中强化宣传。积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活动,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以及广大农村民众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要把防震减灾知识、防震减灾法制宣传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大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计划,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2、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唐山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科普日等重要纪念日的宣传活动,针对不同宣传教育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好集中强化宣传活动。做好地震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地震安全新闻保障工作,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3、建立完善与教育、科协等部门的合作机制,不断推广科普示范学校经验,大力普及中小学校防震减灾教育。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让越来越多的公众走进基地,了解知识,掌握技能。
4、认真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要做好《防震减灾法》的宣传和实施,根据《防震减灾法》对管理职能的规定,深刻领会,明确任务,善于运用法律、政策、标准等手段管理社会事务。推进防震减灾政府规章和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完善工作,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形成内容全面、形式统一的防震减灾法制体系。
三、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特殊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同时防震减灾是政府职责,要从讲政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把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列为重点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其他专项规划中体现防震减灾的内容,切实保证防震减灾重点项目的落实,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真正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成效显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经费投入机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文件要求,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要设立专项防震减灾资金。因此,市财政每年应安排防震减灾专项经费,确保我市地震监测、台网运行、震情跟踪、震灾预防和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加强地震工作队伍建设,保持地震工作机构稳定,保证防震减灾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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