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兰政发〔20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兰州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是城市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近郊四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管线普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高质量按时完成普查任务。市规划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普查工作。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6日

兰州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总体方案

为全面掌握兰州市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实现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以及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和《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3年第51次)等有关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摸清普查范围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共建共享,为建设“兰州智慧地下管线”提供基础信息资源。加强地下管线验线和规划核实管理,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更新、管理和服务等长效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普查范围。城关区、安宁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城区以及河口地区、榆中县和平定远地区内城市道路,以及河道两侧,总面积约350平方公里。

(二)普查对象。普查对象为本次地下管线普查范围内的给水、排水(含雨水、污水、雨污合流)、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热力、工业、排渣、油污干管、石油、电力、路灯、交警信号灯、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网通、电力通信、交通监控、公安通信、电子警察、军用电缆、综合管沟、废弃管线、人防等市政公用管道和管线,部队等其他单位的专用管线等。所有道路和河道两侧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均为普查对象,道路应查至红线外第一排建筑或围墙、护栏,河道应普查至河道上口两侧外20米。机关、单位、工厂、住宅小区、院校等庭院内部不属于本次普查范围,但若有穿越上述非探测区域的连贯主干管线不能中断,应保持管道的连续性。其中,排水管道应查至出水口(井);中压燃气管道查至调压站(箱);管径≥100mm的给水管道普查至水表井(组);电力电缆普查至开闭所、配电房或变电站(箱);热力管道普查至阀门井或换热站;通讯光(电)缆普查至分支箱或配线室(柜)。普查范围内的长输或高压油(气)管线、长途光(电)缆均应探测。地下管线普查的取舍标准按《兰州市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设计书》(待编制)执行。

(三)控制点布设与测量及1:500带状地形图测绘。管线普查控制网是地下管线普查的定位基准,包括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及二、三等水准点测设,作为地下管线探测的平面和高程首级控制点。管线探测范围内1:500带状地形图是地下管线探测单位编绘普查图及权属单位核查地下管线普查成果的载体。1:500带状地形图应测绘至管线探测道路两侧第一排建筑(或规划道路红线外各20米)。

(四)地下管线探测。地下管线探测必须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实地调查与仪器探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应在现场查明各种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埋深(高程)、走向、规格、材质、权属单位等属性,并在地面上设置管线点标志,根据管线类型和埋设特点分别采取被动源法或主动源法探测成图,并编制计算机数据成果文件数据库(mdb格式)和编绘地下管线图(综合管线图、专业管线图)。地下管线探测应积极采用经试验证明行之有效并达到《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规定精度要求的新方法、新技术。

(五)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建立地下管线及相关设施数据库,实现各类地下管线信息及1:500带状地形图的数字化存储和应用。利用空间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可视化等先进技术,建立地下管线三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输入和输出、数据编辑、属性查询、数据统计、综合分析、三维场景漫游等多种功能。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的维护、管理与服务长效机制,实现地下管线数据的动态更新、维护,发挥地下管线信息的综合服务作用,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规范化、信息化、动态化、科学化管理。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按照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282号)精神,兰州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和协调本次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规划局)要按照责任分工和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做好组织、协调、计划安排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力配合、积极协作,全面完成本次普查任务。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管线普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2.市发改委: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做好管线普查工作中相关工作。

3.市工信委:负责收集提供普查区域内兰成渝输油管道、涩宁兰输气管道、西油东送管道、兰郑长成品油管道、石兰管道、兰银天然气管道等本单位管理的地下管线资料以及甘肃省专用通信局、兰州供电公司、中国移动兰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兰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兰州分公司、甘肃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兰州输油气分公司等所属的地下管线资料;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

4.市公安局:负责地下管线探测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本单位管理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审核

6.市建设局:负责收集提供给水、排水(含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燃气等地下管线资料以及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兰州市热力总公司等所属的地下管线资料;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

7.市交通局:负责收集提供本单位管理的以及本单位建设但未移交的地下管线资料;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

8.市审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审计。

9.市人防办:负责收集提供市政道路范围内地下人防工程及附属地下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10.市园林局:负责收集本单位管理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负责办理园林绿化临时占用审批手续。

11.市数字城市办公室: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硬件和软件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查工作;做好政务网络和数据的支撑工作。

12.兰州警备区:负责涉及部队地下管线普查的配合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提供普查范围内军用光缆及其它地下管线现状资料;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13.兰州铁路局:负责铁路专用地下管线普查的配合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提供普查范围内铁路专用地下管线现状资料;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14.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负责提供轨道交通工程及其沿线区域地下管线的资料;负责轨道交通区域地下管线普查的配合协调工作;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15.甘肃省专用通信局、兰州供电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兰州市热力总公司、中国移动兰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兰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兰州分公司、甘肃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兰州输油气分公司、兰州中人管道公司等单位:配合市工信委、市建设局收集所属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负责本单位信息管理子系统的开发建设,同时做好与市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和集成工作;协调配合其他工作。四、工作经费来源及预算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专项经费预算,主要用于控制网测量与布设、管线普查区域1:500带状地形图测绘、地下管线探测及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监理、设备购置和办公管理等。市规划局要本着规范管理、节约使用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五、实施方法

(一)招标。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工作。采用面向全国招标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择优选择控制网布设与测量及1:500带状地形图测绘单位(1家)、地下管线探测单位(3-6家)、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单位(1家)、项目监理单位(管线探测监理、系统开发监理各1家)等。

(二)质量监控。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监理主要由监理公司负责,其内容包括:作业监理、档案资料监理、计算机成果监理、成果验收监理、安全监理,各项监理工作完成后向市规划局提交监理报告。普查成果实行探测单位自检、管线单位审查、监理单位质检、信息系统检查的四级检查模式,确保探测成果完整、准确。

六、工作安排

兰州市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总计划工期为2年(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2015年1月-2015年2月)

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管线普查工作动员大会,积极宣传发动,形成工作氛围;领导小组与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签订《兰州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职责。市规划局开展地下管线普查调研工作,研究制定《兰州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总体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开展资料收集工作,完成95%以上的资料收集任务(其余资料收集与探测同时开展)。

(二)规范性技术文件制定及招投标工作(2015年2月-2015年3月)

市财政局落实普查工作经费,并分年度列入市财政经费预算。市规划局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工作。市规划局会同探测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地下管线探测方法测试,出具测试报告,并确定探测方法。市规划局会同探测单位、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开发单位、监理单位拟订《兰州市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规程》、《兰州市地下管线验线与规划核实技术规程》。

(三)控制点及地形图测绘(2015年3月-2015年6月)

测绘管线探测区域内1:500带状地形图,建立基础地理数据库。测设管线普查控制网,供管线探测单位进行控制点加密测量。

(四)实地探测与调查(2015年3月-2015年12月)

各探测单位在权属单位配合下,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制成现况调绘图(包括管线的权属单位、管线类别、埋深、根数、规格、材质和埋设年代等)。开展试验区地下管线探测,理顺各种工作关系,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探测工作。探测监理单位同步开展工程过程监理、中间成果抽检和疑难处理工作。

市规划局与各管线权属单位同步进行校对审核和抽验检测。在2015年底前完成各探测与调查分项预检工作。

(五)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3月-2015年4月)由市规划局组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开发单位编制《兰州市地下管线三维信息管理系统需求分析书》、《兰州市地下管线三维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方案》、《兰州市地下管线三维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书》。

第二阶段:(2015年4月-2015年10月)进行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开发,建立全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根据相关规范和信息管理系统要求,组织探测单位、系统开发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探测数据入库处理;实现与规划管理系统、“数字兰州”地理空间框架、兰州市三维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和兰州市数据中心的对接;完成市规划局网络系统改造和硬件采购。

第三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2月)完成基础地理数据库、管线数据库和城市三维数据库的整合。

第四阶段:(2016年1月-2016年6月)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投入试运行。

(六)长效管理机制建立(2015年1月-2015年3月)

由市规划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组织起草《兰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提交市政府研究批准执行,严格规范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建立以验线和规划核实为主的地下管线动态更新机制,保证地下管线数据的现势性和生命力,使地下管线数据持续发挥作用。

(七)检查验收(2016年7月)

市规划局组织项目探测数据成果、项目整体成果、信息系统竣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明确1名有经验、有责任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普查工作,主要负责本单位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规划局)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并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完成好本单位各项任务,确保普查工作按计划进度进行。各管线权属单位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在普查期内专职参加管线普查工作,统一集中办公。

(二)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定期评优评差,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普查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项目和各单位、个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建立例会工作制度、现场检查和现场解决问题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规划局)定期召开由各成员单位联络人、探测单位、系统开发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例会,通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关系和部署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规划局)要定期或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到普查作业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包括作业方法、操作程序、安全管理,以及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

(四)加强地下管线的验线、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管理,实施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规划局)要加强对新(改、扩)建地下管线工程的验线和规划核实管理,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积极主动做好此项工作。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地下管线工程的执法监察,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杜绝地下管线违法建设,共同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长效管理机制。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

关于印发重点扶持一批名优白酒企业发展意见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