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兰政办发〔20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2014年12月4日至12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以读网和现场督查的方式对全市66个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整体看,各县区、各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强化信息公开专栏整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2014年2月份检查情况相比,在专栏建设的完整性、目录编制的规范性、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程度提升。

从督查情况看,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市建设局、兰州公积金中心、市项目评审中心、城关区政府、七里河区政府、西固区政府、安宁区政府、榆中县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等15个单位为“优”;市房产局、市国资委、市文广局、市工信委、市经合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外事办、市食药局、市人防办、市少儿活动中心、市信访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城投中心、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市社科院、市民宗委、市地税局、两山绿化指挥部等29个单位为“良”;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人口委、市公安局、市农委、市粮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市监察局、红古区政府、皋兰县政府、永登县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等15个单位为“中”;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地震局、市城管执法局等7个单位为“差”。

二、存在问题

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区之间、部门之间差距非常明显,反映出一些县区和部门对贯彻落实《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在认识程度、掌握尺度和贯彻力度上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滞后。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人口委、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司法局、市粮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供销社、市国税局、市气象局、市监察局、红古区政府、皋兰县政府、永登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规范,公开指南、制度规定、公开目录、年度报告、公开要点等栏目设置不全;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地震局至今没有建立信息公开专栏。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到位。各县区、各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缓慢,发布的重点领域信息避重就轻,多为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办理程序等信息,群众关心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产权交易、征地拆迁、保障住房、医疗卫生等信息公开较少;市安监局、市物价局等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及时,事故调查、应急处置、预警预报、隐患曝光、价格信息、行政事业收费等信息公开不全面。

(三)政府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市地税局、市规划局、市人口委、市民宗委、市农委、市粮食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社科院、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地震局、永登县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信息发布不及时,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全面。

(四)依申请公开渠道不畅。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委、市审计局、永登县政府未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市信访局、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依申请公开栏目无内容,申请人无法在线申请。

三、整改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这次通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主动地做好整改工作,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和专项资金配置,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同志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彻底消除阶段性工作的惯性思维。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条例》、《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119号)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并推进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

(三)加强专栏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一是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好专栏建设、栏目设置、目录编制、信息更新、在线服务、互动交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强化依申请公开方式、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将于2015年3月30日前,以读网的方式对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情况再行督查,对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严肃问责。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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