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进一步促进全省农产品出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0-06-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进一步促进全省农产品出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农产品出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三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农产品出口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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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农产口出口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农产品出口的实施意见

省商务厅省农牧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兰州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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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实施“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出口,提高我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意义。

扩大农产品出口是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托全省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不断发展壮大的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我省农产品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出口品种不断增多,出口经营队伍不断壮大,出口渠道进一步拓宽。2005年至2009年,农产品出口额由1.58亿美元增长到2.34亿美元,年均增长10.3%,出口额占全省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4%提高到32%。现已基本形成了以苹果汁、鲜苹果、番茄酱、种子、柠檬酸、干酪素、瓜子、肠衣、小杂粮、苦杏仁为主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格局。农产品出口作为农业“走出去”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增强我省农业参与竞争的主动性;有利于发挥我省农业优势,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有利于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序,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全面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区域特色农业和出口基础建设为基础,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手段,以技术和信息服务为支撑,以“龙头企业+基础+农户+标准”为发展模式,不断提高我省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国际市场,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全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培育和建成7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生产加工基地,即:鲜苹果及苹果汁出口基础、番茄酱出口基地、种子出口基地、脱水蔬菜出口基地、干酪素出口基地、瓜子出口基地、肠衣出口基地。着力培育2—3家出口额超过3000万美元、5家出口额超过2000万美元、15家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30家出口额超过500万美元、100家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等一批农产品出口企业。帮助50家有一定出口潜力的企业由向外省供货间接出口转为自营直接出口。农产品出口市场由93个拓展到100个,出口品种由107个增加到120个,备案和注册基础由38万亩增加到50万亩,卫生注册企业由83家增加到120家,创建一批出口农产品自主品牌。到2015年,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突破7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建立健全农产品出口贸易服务、科技支撑和政策支持长效机制。

三、促进农产品出口的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品规模。以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选择60家出口基础好、效益佳、潜力大和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企业,在项目资金、基地建设、科研开发、生产加工、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使其尽快成为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重点企业,不断壮大农产品出口企业队伍。通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效应,使更多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发展进出口贸易。同时,继续强化孵化服务,推动更多农产品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二)培植基地和品牌,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根据我省农业资源条件和农产品生产区域分布特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特别是推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标准”发展模式,加强苹果汁、鲜苹果、番茄酱、种子、脱水蔬菜、干酪素、瓜子、肠衣、小杂粮等高质量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大力推行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认证,指导企业按出口国标准组织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以优势特色出口农产品为重点,大力发展深加工和特色产品出口。支持企业培育农产品品牌,做好品牌申报工作。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商标注册、出口注册。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开展自主研发。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产品开发,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健全质量监控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健全药物残留监管控制体系。加强和规范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放品管理和监控,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安全保障体系,优化农业生产环境。健全动物疫情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畜牧兽医和农、林有害生物检疫队伍建设,逐步实施动植物病虫害区域化管理,加强对动值物疫情疫病的监测与防治,切实保障农畜产品质量

安全。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和法规体系。围绕发展优质、安全、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加快产前、产中和产后相关技术法规、标准的制定或修订,以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OIE(世界动物卫生组织)、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3大国际组织推行的标准为依据,建立完善农药、兽药、添加剂、疫病防治、动值物食品质量控制等技术标准和法规体系。推动企业健全产品质量控制自检体系。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档案管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建立实验室,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出口产品的自检自控能力;力争到2015年,出口农产品原料基本来自质量安全可追溯的基地。

(四)开拓市场,拓宽外销渠道。要在巩固香港、日本、韩国、美国、东盟等传统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中亚、欧盟、俄罗斯、东欧、南亚、朝鲜、中东等市场;鼓励支持有关企业参加广交会、国内外专业展销会、洽谈会和赴境外推销、考察等活动,帮助企业开展国际营销,指导企业到境外设点,建立海外营销网络。推介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开拓国际市场。要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企业采用合资、独资形式扩大经营规模,拓宽国际市场。

四、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等部门要按照“目标一致、集中投入、合力建设、渠道不变”的原则,整合各项涉及农扶持资金,重点向大型出口企业和精深加工产品倾斜,集中扶持建设一批能够推动农产品出口和基地建设的重点龙头企业。要统筹利用区域外贸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稳定出口规模,实施技改研发,建立出口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支持有关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开展各类产品和质量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广告宣传、网站建设。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要向农产品出口企业倾斜,重点扶持能够促进农产品扩大出口的项目建设。

(二)拓宽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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