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 | 文号:张政发〔2015〕51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张政发〔2015〕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84号),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统筹兼顾、服务地方,构建系统培养、多样成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机制,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战略机遇,适应全市生态工业发展、现代农业建设、重点产业培育、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对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形成适应全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结构规模更趋合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具有张掖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结构规模更加合理。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达到省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校,下同)在校学生达到1.2万人左右。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达到4万人次,完成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
——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科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促进各学校错位特色发展,重点支持特色鲜明、办学效益突出的学校增量扩容、壮大优势,促进全市职教资源有机整合。建立专业设置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动态调整机制,主动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重点建设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开发、文体旅游、民族艺术等产业转型升级领域的专业。
——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市90%以上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办学标准,参与集团化办学的比例达到100%,校企深度融合、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数字化资源覆盖率达到100%,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就业对口率、稳定率逐步提高。职业教育在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企业增效、助推扶贫开发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显,吸引力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相关标准、监管机制以及政府引导、规范和督导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机制更加完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更加健全。“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和“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全社会“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人才观念逐步确立。
二、加快构建具有张掖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一是统筹招生。完善《张掖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二是统筹资源。鼓励优质职业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提升薄弱职业学校办学能力。通过“撤销、合并、划转、重组”等手段,分年度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2015年调研论证、制定统筹规划和整合方案;2016—2018年为统筹招生、专业合并重组阶段;2019—2020年为建设完善、形成格局阶段,建成10大类15个特色专业,实现区域内各校专业不类同、不重复、不交叉,形成结构基本合理的专业框架体系。实训基地建设和使用实现全市统筹,建好5个功能齐全、设施一流、面向全市开放的共享型实训基地。三是统筹功能。充分发挥县级职教中心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推广、科技扶贫等方面的主体作用,统筹整合农、科、教各类项目,提高综合培训效能,增强服务全市主导产业发展的能力。发挥示范性职业学校的引领作用,带动全市职业学校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办出特色、提高水平。实行普通初中学生每学年到职业学校见习一周的制度,加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育,支持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小学校免费开放。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面向残疾人的职业教育。
(四)贯通人才多元化成长渠道。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推动五年一贯制、“3+2”、“2+2+1”等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分段培养模式合作办学。落实单考单招、“3+4”中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对口升学考试制度,为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打好基础,形成就业与升学并重,人才培养模式多元并存的办学格局。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的比例保持全省先进水平。
(五)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抢抓国家开放大学建设机遇,推进张掖电大分校筹建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张掖学院,构建张掖现代远程教育中心、远程教育考试中心和非学历远程继续教育中心,扩大成人远程教育规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再就业培训、“雨露计划”、“两后生”学历教育等培训项目,鼓励“两后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结合“1236”扶贫攻坚行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加大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每年对2万名以上青壮年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2016年实现新增“两后生”技能培训全覆盖;2020年实现所有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积极创建全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县(区)。
三、努力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六)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广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重视发挥企业、行业和产业园区办学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行业和产业园区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支持职业学校多元融资,自办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支持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中心、技能名师工作室等,倡导“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鼓励企业或行业组织定期发布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教育教学指导、开展质量评价等活动,助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七)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教,扩大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各职业学校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办学章程和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实行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按照职业学校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开展校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拔改革。大力提升职业学校治理能力,完善体现职业学校办学特色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
(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加盟省内外职教集团,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体制界限的有效合作,搭建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区域合作的桥梁,实现招生、专业、教学、实训和就业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在校企合作、资源共享、产学研结合、中高职衔接等方面的作用。
(九)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充分利用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支持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落实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规范办学行为,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学校和公办职业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
四、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内涵
(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理论教学与实习实训相结合,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开展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和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推进竞赛制度化,将竞赛成绩作为职业资格认定、评先树优、工资晋升、学生毕业成绩评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支持职业学校与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国外职业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发挥山丹培黎学校优势,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创造条件筹建艾黎职业技术学院。
(十一)健全完善课程体系。根据国家职业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和我市产业调整需求,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材体系建设,推动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职业道德和安全、环保意识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文化引领学校可持续发展。
(十二)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执行专业教学标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充分发挥学会、行业协会、专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开展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情况评价。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质量监测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制定市级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特色专业建设评估,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优化专业设置、资源配置和学科布局,形成以优势特色专业为骨干的专业体系,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升,走“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品牌强校”的发展之路。
(十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教师资格标准和教师专业标准,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准入、聘用、培养机制。职业学校编制中20%的比例可用于自主聘用高水平专业兼职教师,经费由市、县区财政分级预算。支持学校通过开展校企合作、教产合作、社会服务取得合法收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纳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职业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业带头人培养、专业教师技能提升3项“强师工程”。完善校长教师培训制度,实行五年一周期的职业学校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十四)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全市职业学校数字化教学“班班通”覆盖率达到100%,全部接入省级职业教育信息化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创新信息化环境下教育教学模式,大力开发、普及应用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开展网上晒课、说课、评课和教研交流等活动。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校际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共建共享,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实现所有专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和学习空间“人人通”。
五、健全完善保障机制
(十五)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足额及时落实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严格执行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2015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县区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职教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骨干专业建设和改善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专项经费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统筹发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共享实训基地、骨干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教育科研等基础能力建设。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考核制度,提高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十六)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抢抓全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机遇,抓好中央财政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增强学校发展实力。重点突出凸显地域特色和学校特色的骨干专业建设,创建品牌学校、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支持肃南县创建肃南民族艺术中等专业学校,力争实现面向全省进行招生。
(十七)落实社会力量投入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落实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职业院校捐赠的各项优惠政策。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辖区内的职业教育。
(十八)落实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严格执行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扩大职业学校助学金覆盖面,健全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按时发放国家助学金。2015年起,中等职业教育全部落实免学费政策。完善面向“两后生”、新型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落实以直补个人为主的“一卡通”、“一折通”支付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助资金安全使用。
(十九)健全就业和用人的保障政策。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和“先持证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一般职业(工种),优先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重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依法规范就业准入制度和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责令纠正。结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高技能人才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积极创造平等就业环境,职业院校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录聘任时和普通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落实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加大职业教育专项投入、加快区域资源整合等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财政、税收、金融、投资、土地等政策措施,切实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更多地为发展职业教育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市、县区政府健全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研究一次职业教育工作,努力形成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十一)落实部门职责。健全部门配合、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抓总,发改、财政、人社、工信等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做好现代职业教育规划编制、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财政、农业、畜牧、科技、卫计委、扶贫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在资金、项目、实训等方面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各自的优势,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各行业和各部门要强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十二)加强督导评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职业教育督导考核评估办法,加强对县区政府及市、县区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政府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经费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等责任的落实。定期开展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督导检查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估,实行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和公布制度。注重发挥行业、用人单位作用,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二十三)营造社会环境。认真落实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每年5月份开展“全市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9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