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佛山市中心组团新城区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调整(ZXB07-08-01、ZXB15-02-01、ZXB15-02-03地块)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佛山市中心组团新城区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调整(ZXB07-08-01、ZXB15-02-01、ZXB15-02-03地块)的通知

禅城区人民政府:

《<佛山市中心组团新城区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ZXB07-08-01地块(影荫路南侧、影荫一街东侧地块)局部调整》、《<佛山市中心组团新城区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深村加油站地块(ZXB15-02-01、ZXB15-02-03)规划调整》已按法定程序完成了相关审批手续,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按照以上规划成果,认真抓好规划控制管理工作,科学指导该片区规划建设。

二、规划应加强城市设计的指引,提升整体环境。

三、开发建设要与周边地区做好衔接,体现区域协调的理念,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如需调整规划,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四、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应及时向市政府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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