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百政办发〔2010〕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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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0〕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2009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一)目标要求: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学校70所,项目83个,总建筑面积81527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9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通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创造适合中小学校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
(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四)协作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五)实施时间:2010年1—12月。
(六)完成时间:2010年9月。
(七)由市教育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二、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程
(一)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
1.目标要求:筹措资金244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62万元,自治区补助742万元,市(县、区)财政配套742万元。参保人数达22.1万人。
2.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市协作单位:市财政局。
5.实施时间:2010年1—12月。
6.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7.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二)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业人口参保率达95%以上。
1.目标要求:筹措资金2932.49万元,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每年每人补助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人·年,自治区财政补助37元/人·年,市级财政补助7.1元/人·年,县(区)级财政补助15.9元/人·年,农民个人缴费30元/人·年。确保农业人口参保率达95%以上,参保人数达311.36万人以上。
2.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4.协作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
5.实施时间:2010年1—12月。
6.完成时间:2010年3月。
7.由市卫生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三)解决全市破产国有企业和未参保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
1.目标要求:筹措资金1.55亿元,用三年时间,对破产的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1222人,生产经营困难暂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退休人员11051人,解决医疗保障问题。
2.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监察局。
5.实施时间:2010年1—12月。
6.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7.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三、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新建农村沼气池10000座以上。
1.目标要求:筹措资金1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50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450万元。按“一池三改”的标准,新建完成农村沼气池10000座以上。
2.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4.协作单位:市财政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生局。
5.实施时间:2010年1—12月。
6.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7.由市林业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二)新(改)建乡村公路40条286公里。
1.目标要求:筹措资金7689.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5224.6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1386.6万元、县(区)配套资金1078.3万元。修建通乡油路四级沥青路里程24公里、通村硬化水泥混凝土路面里程119.9公里、通达四级砂土路里程142.1公里。
2.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协作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5.实施时间:2010年1—12月。
6.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7.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三)新(改、扩)建贫困村屯级道路213条597公里。
1.目标要求:筹措资金3309.42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2788.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3.6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97.4万元。建成后使全市98个乡(镇)185个行政村的14868农户67677人受益。
2.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4.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
5.实施时间:2010年1—12月。
6.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7.由市扶贫办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四)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07处,解决20万人以上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1.目标要求:筹措资金1.5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8715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5966.12万元、县(区)财政资金738.12万元、群众自筹和投劳折资406.27万元。计划解决人数达到21万多人。
2.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4.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公安局。
5.实施时间:2010年1—12月。
6.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7.由市水利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一)目标要求:筹措资金2764.3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256.5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753.9万元、群众自筹资金753.9万元。解决2513个20户以上通电自然屯的通广播电视问题。
(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牵头单位: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四)实施时间:2010年1—12月。
(五)完成时间:2010年6月。
(六)由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五、实施住房保障工程
(一)新建经济适用房15万平方米。
1.目标要求:完成建设投资14250万元。实施经济适用房、危旧住房、和改造城建拆迁安置住房工程,解决城镇1668户的住房问题。
2.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牵头单位:市房改办。
4.协作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监察局、市政管理局。
5.实施时间:2010年1—12月。
6.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7.由市房改办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二)开工建设3000套以上的廉租住房,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1.目标要求:筹措资金576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752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569万元、县(区)筹措资金3439万元。
2.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4.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审计局、监察局。
5.实施时间:2010年1—12月。
6.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7.由市房产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三)解决10000户以上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
1.目标要求:筹措资金50394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8399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8399万元、市级配套资金6719.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679.8万元、农民自筹资金25197万元。按每户6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解决16000户以上农村贫困群众住房问题,并对部分茅草房、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
2.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4.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5.实施时间:2010年1—12月。
6.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7.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六、实施菜蓝子工程
(一)目标要求:市人民政府、右江区人民政府筹措资金305万元,在右江区汪甸乡塘兴村新增年产量5000吨以上的常年蔬菜基地1000亩,确保百色城区蔬菜长期稳定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
(二)责任单位:右江区人民政府。
(三)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四)协作单位:市财政局、水利局、商务局。
(五)实施时间:2010年1—12月。
(六)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七)由右江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经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审定后组织实施。
七、实施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惠民工程
(一)目标要求:筹措资金3.7668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3.0221亿元;市本级财政负担1536.55万元,县(区)财政负担5910.4万元。从2010年1月起,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200元以上(右江区提高到250元以上);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150元以上;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1196元以上,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50元以上。
(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四)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银行百色分行、广西农村信用社百色办事处。
(五)实施时间:2010年1—12月。
(六)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七)由市民政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八、实施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工程
(一)目标要求:筹措资金1200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960万元,市、县(区)配套资金不低于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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