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防城港市参会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防城港市参会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防城港市参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参展参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2012年9月4日

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

防城港市参会方案

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以下简称第一届发明创造成果展)将于2012年11月中下旬在南宁举行。为做好参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好第一届发明创造成果展这个平台,积极组织参展、洽谈、推介、交易和宣传防城港的活动,促进我市科技进步与创新,特制订参会方案如下:

一、参会目的

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全区发明创造大会和全市发明创造动员会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展览、洽谈、推介、交易等活动,展示近年来我市的发明创造成果,鼓励创新精神,营造创新氛围,加强我市与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为实现“奋力跨越追赶,率先富民强市,建设幸福和谐防城港”目标,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时间、地点

时间:初定2012年11月中下旬,会期4天。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2号展厅。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防城港市发明创造成果展

内容:向自治区领导和全区人民综合展示、汇报我市近年来所取得的发明创造成果。

1.参展范围

(1)钢铁、有色金属、粮油食品、装备制造、磷硫化工、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农产品加工等千百亿元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2)新材料、新能源、节能与环保、海洋、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3)市场前景好、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专利技术和产品。

(4)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

(5)引进区内外的专利技术及产品。

(6)传统手工业、旅游、文化等其他产业领域发明创造成果。

2.项目要求

(1)近年获得授权的专利项目。

(2)已申请专利的项目。

(3)其生产销售需要国家许可的产品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

(4)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5)中小学生可以非专利发明创造成果参展。

(6)传统手工业、旅游、文化等其他产业领域可以非专利发明创造成果参展。

3.展览方式

我市展区采用整体特装形式,突出实物展示和互动效果。

(1)展板展示。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项目做简明扼要的介绍。

(2)展品展示。以实物、样品、模型,同时配以图文及声像资料,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3)产品销售。直接销售发明创造产品。

(4)产品体验。以安全、健康、快乐的方式吸引观众进行产品体验。

4.展位分配

我市展位面积为130平方米,任务分配如下:县(市、区)展位面积各25平方米,市直展位面积30平方米。由第一届发明创造成果展防城港市代表团筹备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参展项目登记表》及参展项目图片(每个项目2—3张,附上文字说明)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市筹备办,以便市筹备办统一制作展板。

(二)发明创造成果推介会

各县(市、区)政府要围绕我市的发明创造成果,组织策划包装一批具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大的发明创造成果,参加自治区安排的发明创造成果推介会,以寻求发明创造成果的开发合作。

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发明创造成果2项以上,并根据自治区组委会的安排,落实人员到会进行推介。

时间、地点:待定。

(三)专利转让对接洽谈会

通过会前征集专利供需双方的信息,进行项目配对,并安排在展会期间洽谈。

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围绕本地资源和产业优势的项目,以及专利技术,落实专利转让对接洽谈项目2项以上,并根据自治区组委会的安排,落实人员到会与参会的投资商、高校院所进行对接洽谈。

(四)项目签约

对发明创造合作项目进行集中签约。市筹备办、各县(市、区)政府原则上各组织1项以上项目参加签约。

(五)专利发展报告会、专利成就宣传与专利知识普及等活动,由各县(市、区)、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企业和个人参加。

(六)观众组织

一是以组织专业观众观展为主,重点是企业和科技工作者等,同时兼顾中小学生群体和社会大众的参与,既体现专业性又有群众性,注重实效性。二是组织村干部、农民代表观展,以增强他们依靠科技进步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由市筹备办和各县(市、区)政府共同组织观众参加。

四、组织机构

成立防城港市参加第一届发明创造成果展代表团

团长:侯线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团长:黄洪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子洮市科技局局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雷璧翠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庞贺桂市工信委副主任

龙卫东市科技局副局长

伍志伟市教育局副局长

骆平原市财政局副局长

唐家文市农委副主任

李志初市卫生局副局长

庞卫国市科协副主席

莫生兆上思县委常委、副县长

邓海桑东兴市委常委、副市长

覃德耀港口区委常委、副区长

陈玮珉防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欧全主上思县科技局局长

杜文东东兴市科技局局长

戚汝波港口区科技局局长

王冬旭防城区科技局局长

筹备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子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龙卫东、庞贺桂、伍志伟兼任,下设秘书会务组、展务组、宣传组、活动洽谈组共4个组,人员由科技和教育等系统相关人员组成。

各县(市、区)政府应分别组织一个分团,统一赴南宁参加第一届发明创造成果展的各项活动。

五、活动评奖

开展防城港市参加第一届发明创造成果展组织评奖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组展单位及获得自治区奖励的项目给予奖励。要求:每个县(市、区)申报自治区项目奖项目不低于4个,传统手工业创新成果奖项目不低于2个;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特别奖项目不低于5个(由市科协和市教育局负责推荐)。

(一)奖项设定

1.组织奖。设最佳组织奖2个,授予组展效果好、获自治区奖项数排第一、二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发明创造成果奖。对获得自治区项目金奖、银奖,传统手工业创新成果奖,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特别奖的项目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二)评奖组织

由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组织申报和评奖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奖励金额

1.获评“最佳组织奖”的单位,奖2万元。

2.对获得自治区项目金奖、银奖,传统手工业创新成果奖,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特别奖的项目单位或个人,按自治区奖励金额的一半给予奖励。其中:获评“金奖”的项目,每个奖5000元,获评“银奖”的项目,每个奖2500元;获评“传统手工业创新成果奖”的项目,每个奖1500元;获评“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特别奖”的项目,每个奖1000元。

六、进度安排

(一)8月30日前召开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和企业筹备工作会议,确定组团方案。

(二)9月30日前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和企业报送参展项目资料。

(三)10月15日前报送签约、推介项目资料,确定参会人员并报送参展证件所需材料。

(三)11月5日前

1.报展馆特装设计方案;

2.落实赴邕参会的住地等各项具体事宜;

3.向各县(市、区)、各参展单位寄发有关证件;

4.检查落实参展参会其它具体事项。

(四)11月中下旬进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布展,参加开幕、展示、洽谈、交易、闭幕等各项活动。

七、宣传工作

在第一届发明创造成果展期间,我市的各宣传媒体要积极参与、宣传、报导我市参会参展情况。

八、经费

(一)市筹备办的筹备工作及总团赴邕参加第一届发明创造成果展的经费从本级市财政中追加专项经费解决。

(二)各县(市、区)政府参会经费由当地财政解决。

(三)第一届发明展免收展位费,我市展区设计特装布展费,预计8万元,每个县(市、区)政府交特装布展费用1万元,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解决。

九、有关工作要求

为了充分利用第一届发明创造成果展平台,开展技术、人才、资金引进和合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参展参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就所需进行展示、洽谈、推介、交易的发明创造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同时发动当地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发明展各项活动,体现全员参与,以提高全民发明创造意识。

十、其他事项

市筹备办负责参会有关工作的准备和总协调,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市筹备办联系。

联系人:林成明,联系电话:2830791,传真:282212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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