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贵政办〔2012〕281号
颁布日期:2012-08-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政办〔2012〕2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2〕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

贵政办[2012]281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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