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4〕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吴家权秘书长

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和协调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方面工作。

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研究中心。

梁春球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调处办公室、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水果生产办公室。

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老龄委、残联、气象、水文水资源等有关工作。

李承嵘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教育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旅游发展委员会、巴马旅游区管委、外事侨务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宗教事务局、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委员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委员会以及档案、保密、地方志等方面工作。

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妇女儿童、文联、社科联、台办、红十字会等有关工作。

王迪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资促进局、供销合作社、物价局、知识产权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物资总公司、驻外办事机构。

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科协、非公经济、工商联、石油、盐务、烟草、食品药品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工作。

李江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统计局、接待办公室、粮食局、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纠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协助常务副市长、副市长联系和协调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国税、地税、龙滩电站建设等有关工作。

杨胜良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宜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局、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局)、地震局、土地储备中心、测绘地理信息局、矿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原罗城矿务局退休人员和资产移交接收、红茂矿区职工回迁安置等方面工作。

黄永红副秘书长(兼职)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

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驻河池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以及国家安全等有关工作。

覃兆伟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糖业发展局、广西河池民航机场建设办公室,广西河池机场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通信、邮政、公路、铁路、海事、航运、供电等有关工作。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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